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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立法起步 专家称门槛不应过高
来源:2013年3月13日 法治周末 发布时间:2013-3-14 点击数:

    历经了十多年的发展,电子商务正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然而,目前与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的欠缺,使得国内电子商务领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其中电商价格战、虚假促销、快递乱象、售后服务、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凸显。

  日前,有媒体称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电商法规,并且有望于今年出台。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参与《网络零售管理条例》起草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延来。

  法治周末:有媒体称,正在制定的电商法规有望今年出台。能不能简单谈谈目前立法的现状?

  张延来:目前正在制定的,影响最大、电商最应该关注的、综合性的电商法规有两部:一部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另一部是由商务部牵头的《网络零售管理条例》。长久以来,对电商交易只是由几个基本法来规范——如民法、合同法等,现在需要与之结合的更为紧密的法规出台。

  法治周末:《网络零售管理条例》规范的主体包括哪些?与规范线下交易的法律不同,电商交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特点?

  张延来:《网络零售管理条例》法律规范的主体包括:电商平台,比如京东、当当这些交易平台;还有平台上数量庞大的电商;再者是政府行业协会等主体都包括在规范范围之列。我们制定草案时就有人提出,支付企业、物流快递业等等,都应该在法律规范的主体之列,总之电商各个环节参与的各个主体都应有所涉及。

  我认为,电商规范不适合去规定过高的门槛。反之,应该通过规范鼓励广大电商去实现网上交易。

  但是,在实践中电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不同于实体商户的问题,电商纠纷很多涉及的是知识产权、侵犯商标权、销售假货、随意使用其他商家的展示图片等问题。另外,因为网络上价格比较透明。一些商家通过发软文等诋毁竞争对手的现象大量存在,涉及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法治周末:相关法律迟迟未能出台,您认为立法难点在哪里?

  张延来:《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的起草前年就已经开始了,具体是由商务部牵头起草的。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也是去年开始起草的。调研、基本草案都出来了,目前正要进入立法讨论、评估阶段。

  我认为,之所以电商的相关立法进展比较慢,主要是因为电商发展中会不断地出现新的问题,法律也要随之调整。

  并且,电商行为多种多样、十分复杂,如果要囊括到一部法律中是有相当难度的。比如,仅制定对价格战的规范,可能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出现了取代了价格战,所以很难定义。所以,我们应该分析该行业的类型、本质,制定相对稳定、可以长远地规范该行业有前瞻性的法律。

 

作者:孙政华  编辑:谢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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