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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直销企业多层次计酬 直销灰色地带考验监管
来源:南方都市报2005-4-13 发布时间:2005-4-15 点击数:


大量无照直销企业将对有照经营构成巨大冲击

“参照直销业在东南亚其他国家发展的历史轨迹,中国直销法规出台后,直销业还将经历一个短暂的阵痛期。”对于目前直销业界流行的几种变通渠道,中国直销传播网CEO、直销研究专家王万军认为,由于中国直销市场将会采取逐步开放的方式,预测前期能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只是少数。

最新的消息透露,即将出台的直销法将力挺单层次直销,那么原来90%的多层次直销企业将面临何去何从的选择。王万军认为,由此滋生出的“灰色经营”将可能使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陷于不公平竞争的境地。此外,还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和地下销售网络的出现。这将是直销立法后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面临的新挑战,要在心理上对此做好长期准备。

九成直销企业多层次计酬

有关“单层次”与“多层次”之争,已成为中国直销立法过程中争论的一个焦点。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已经运作的直销公司,除了安利、完美、玫琳凯、如新、南方李锦记等企业外,初步估计,有2000家企业都已或明或暗地在从事直销业,并且90%以上的企业采用多层次计酬制度。这些企业均拥有庞大的业务人员队伍,大的企业每家有几十万人或者更多,小的企业也有几万甚至十几万人之多。

对此,王万军认为,一旦限制多层次计酬方式,正规经营的企业将会按照国家的政策对其奖励制度进行变更,但大量已经开展直销运作的企业绝不会甘心退出舞台。他们会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转入地下,而这类企业的数量将远远超过能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数量。

无牌企业反而更具竞争力?

王万军担心的是,“灰色经营”问题的存在将使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陷于不公平竞争的境地。他举例说,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为了符合国家政策,其奖励制度的吸引力将会降低,业务拓展难度会加大。按照目前透露出来的国家直销开放政策,正规直销企业如不采取多层次计酬方式将丧失其核心竞争力,企业将无法利用其最核心的竞争力去开展业务,也无法让推销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

王万军分析,采取“灰色经营”的企业由于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了直销法规的严厉监管,反而会获得更大的经营上的便利。有的企业甚至已经扬言,由于自己没有拿到直销牌照,将不会被纳入直销企业的监管范围,反倒会获得更大的“灰色”空间。这将导致大量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的业务人员回流到这些“灰色经营”企业中去,使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面临不公平竞争。

对准直销企业应进行疏导

接近商务部的资深人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认为,经验证明,限制多层次计酬方式而只开放单层次直销,并不能解决非法传销的毒瘤。回顾中国直销的历史,199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传销管理办法》,该规定还进一步以销售过程中直销商的层数来划分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的概念。单层直销被认为是简单的、可管理的,因而是允许的;而多层直销被认为是锁链式销售的一种,会导致价格的增加,因而肯定有问题。

刘忠说,根据这个划分方式,中央政府将单层直销颁发营业执照的权力下放给了省级工商局,并且希望通过不再增发多层直销的营业执照来控制欺诈行为。然而,这种关于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的划分标准以及经营权批准权力的下放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市场更加混乱。金字塔骗术的操作者们马上意识到,他们可以打着单层的旗号,从而拿到合法的传销营业执照,继续进行其欺诈行为。结果,在中国一下子冒出了600多家单层直销公司。

刘忠认为,尽管现在中国直销市场不会像以前那样大规模开放,在一定程度上会避免当年的非法传销现象出现,但可以预见,同样会有大量非法公司会打着“单层次直销”的旗号到市场上进行诈骗活动,并给自己披上合法外衣。对此,刘建议,是不是可以出台《准直销企业办法》,给未达到政府设定的要求,而第一批拿不到牌照,但是有望在以后拿到牌照的企业一个缓冲期。比如,对于准直销企业设置一定的门槛,如建立注册资金、保证金制度等,对直销行业的监管模式像国外一样采用备案制,企业在各方面达到政府设定的要求后可对其放行。

全球直销市场典型骗术专家观点

在中国发展合法直销的同时,仅仅理解什么是直销和相关计酬制度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需要认清经常将自己伪装成合法直销的欺诈术的实质。这些欺诈骗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金字塔诈骗引进众多新加入者,每个新加入者必须支付一笔入门费。这些加入者所交纳的入门费一部分被用于向更早加入的人支付奖金,更大部分流入了组织者的腰包。这种组织由于不可能无限制拉来新人而注定会很快崩溃。

庞氏骗局在本质上与“金字塔诈骗”相同,但常以合法的金融投资作为遮掩。

囤货陷阱将因为损坏或高价而无法出售的产品卖给推销员,也常常要求或诱骗推销员囤积远远超过自身在合理时间内能够销售或消费的产品。

滚雪球式销售在德国指许多人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下以高价购买产品的行为,在某些国家也被称为“雪崩式销售”。

高压式销售直销员以高压或胁迫的手段实现销售。

丧偶销售欺骗刚刚丧偶的人,令其购买所谓死者曾提出购买的产品。

专家观点

刘忠(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直销监控有赖政府执法能力

“毋庸置疑,非法传销现象仍将长期存在,灰色经营也不可能很快杜绝。”接近商务部的资深人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忠认为,直销行业要得到良好的发展,除了有效的监管和良好的执法以外,还需要企业有良好的自律能力和企业诚信。而正规直销巨头能否抵挡住非法市场高额回报的诱惑,也是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刘忠认为,非法传销与直销仅仅一线之隔,非法传销已越来越善于通过伪装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再加上现在有些公司已经采取了直销或变相直销的方式在运作,按照现在高门槛的准入机制和严格的监管制度,可能引发大量的“灰色经营”现象存在——拿不到直销牌照的公司不会甘心退出,拿到牌照的公司为了逃避严厉的监管不惜采取变相经营的手段。能否很好地对市场实行有效的监管,这是对基层执法人员的考验,因此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是首要之务。

王万军(中国直销传播网CEO)

直销教育迫在眉睫

“直销开放最大的风险是消费者缺乏对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辨别能力而带来社会风险。”中国直销传播网CEO王万军认为,要彻底杜绝“灰色经营”,需要消费者具备辨别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需要完善的直销社会教育机制。

王万军认为,目前消费者尽管辨别能力已有所提高,但仍然不足。直销开放后,直销将成为合法的市场行为,不排除会有更多的声音来鼓吹直销的事业机会。如果没有完善的直销教育机制,消费者将会因为这种鼓吹而降低原本就不高的辨别能力——这有可能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导致新一轮社会风险的产生。

直销立法为直销在中国的发展制定了游戏规则。除了要让企业遵守这个游戏规则外,更需要广大消费者明白这种游戏规则,提高对直销与非法传销的辨别能力。这需要政府、未来的行业协会、直销企业、舆论机构等通力合作,建立完善的直销社会教育机制。只有这样,直销才能真正走向理性的发展。

■参照

台湾直销业立法12年后步入正轨

“台湾的直销市场经过12年的立法管理,直到最近几年才逐渐步入正轨。”以中国台湾地区走过的直销立法过程为例,中山大学直销学术研发中心主任陈得发教授预测,内地直销立法过程中可能同样要经历短暂阵痛期。

据陈得发介绍,台湾的多层次直销市场自1992年立法管理之后,仍不断有非法传销者出现。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也与“经济部”、“法务部”等密切合作,要求各直销公司每年要将其营运重要资料提交“公平会”存查,并定时派员与地方政府主管企业登记审查的“建设局”、负责非法行为调查的“法务部调查局”以及各地警察局的相关人员开会,检讨当地直销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有异常的公司迅速进行深入调查。在证据确凿之后,将所有事证提交“公平会”的委员会议审理,按情节轻重处以“限期改善”、“罚款”直至最重的“禁止营业”的处分。由于监管的有效及裁决的客观、公正,许多非法直销者都迅速被绳之以法,直销业在近几年步入正轨。

作者:金灶  编辑:ke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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