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历经数次改版的中国直销立法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终于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长达8年的禁令画上了句号。
从各方信息来看,此番直销立法新政策显然遵循了“乱世用重典”的原则。两项核心条例严格区分了直销和传销的概念,在对非法传销的打击制定更有力的法制手段的同时,也对直销企业在注册资金、直销人员、产品信息披露和退货制度以及违规惩罚等各方面都给予了严格而详细的规定。美国安利公司董事长史蒂夫·温安洛先生对此表示:“安利理解中国的特殊国情,尊重政府逐步开放直销市场的策略。”
其实,对于诸如安利这样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来说,同资金等进入门槛相比,它们显然更为关注直销模式的认定。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支持了单层模式,而多层计酬和网络直销都被禁止,从而使得此前的模式之争终于尘埃落定。虽然多层模式被认为是直销区别传统销售的主要魅力所在,但是应该注意到,包括力挺单层模式在内的严格直销立法标准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同时,也彰显出政府的法律智慧。
首先,严格立法有利于降低监管难度,提高监管效率。众所周知,直销这种经销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性,直销人员也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对于我们这个直销监管经验落后国外数十年的国家来说,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可想而知。而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提高进入门槛可以在事前降低直销经营中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行为发生的范围,而加强执法力度则可以提高非法传销的成本,因而节约监管成本和监管效果。
其次,严格立法有利于保证消费者利益,端正社会对直销的认识,帮助直销企业树立良好的市场信誉。直销这种经销方式进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公众对直销的认识也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区别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相对薄弱。而另一方面,由于预期到传销的放开,某些行业和某些企业甚至已经提前或正在筹划转型直销,误以为直销将成为其营销瓶颈的“万能钥匙”。因此,对直销模式的供求双方来说,制定一部略显“苛刻”的直销法能够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俗话说:“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对于直销禁令的放开是否会引发像上世纪90年代一样的传销风波,公众还是心存疑虑的。因而,直销立法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提高直销企业的行业标准也有助于恢复直销这种现代销售模式的信誉,使有实力的直销企业易于同非法传销区别开来,并赢得社会应有的认可,从长远来说,这对直销企业也是一个好事。
可以预期,随着人们对直销认识的深入和监管艺术的提升,直销门槛有望逐步降低,更多的直销模式也有望得到承认;但是,正是为了直销能有更好的未来,眼下我们仍有充分的理由严格控制直销的过度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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