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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折射中国政府智慧
来源:南方日报  2005年09月05日 发布时间:2005-9-5 点击数:



  长达两年的利益博弈和调整画上句号
   
  核心提示

  2005年9月2日,国务院通过新华社对外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禁止传销条例》。

  有人拿出放大镜佐着这两年多立法曲折当小菜,细细研读法规的条文,得出结论,两部法规体现了中国政府的智慧,以及坚持负责任、平衡、审慎的原则。

  但若干年后还有谁会记得,这两部直销核心法规的背后是长达两年的利益博弈和调整。
  
  履行入世承诺

  《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与《禁止传销条例》(草案)于2005年8月10日递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得到会议的原则通过。因此可认为,多方利益诉求在2005年7、8月份基本达成了一致。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43号、第444号国务院令,决定于9月2日对外公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9月1日,两部法规提前印发各省相关职能部门。这个时间距离2003年9月第一次“厦门会议”商务部开始初步探讨立法差不多已经过了两年。早前有评论认为,利益博弈致使直销法规的出台时间被一拖再拖。

  中国政府以及境外直销企业联盟是利益博弈的两大主要阵营。根据入世承诺,中国应当在2004年底取消对外资在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领域设立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并制订相应法律法规。世界直销巨头一直以此敦促中国政府履行诺言。

  然而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过程中碰到了强大的社会压力。近年来,中国传销风波仍然不断,近期一些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等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情况日益增多,使受骗人员结构日趋复杂,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监管成本巨大。

  同时,世界直销企业也对中国直销立法抱着不同的诉求。大部分企业希望中国尽早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开放直销市场的时间,而少数直销巨头则进一步希望中国的直销游戏规则更符合自身的利益。
  
  巧施平衡术

  安利赢了,雅芳也没输。曾经专注于分析何方得势何方失意的人士,如今看到这个结果一定有些失落。如果说立法进程中,中国政府的平衡术还没有被发现的话,那么整体回顾法规条文的每一处细微修改过程,则让人恍然大悟。

  中国直销立法以2004年9月10厦门“直销法规座谈会”为分界线,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中国政府立法思路是以商务部、工商总局的部门规章形式推出文件,外资先行。但该指导思想在厦门研讨会前遭到了来自内资企业的反对。

  考虑再三后,中国政府的立法思路彻底转变。首先将部门规章提升为行政法规,这是基于早前中国禁止传销的“31号文”是国务院发布,并且考虑到直销准入监管牵涉复杂,需要国务院统一部署。

  同时将外资先行的思路调整为内外资共同发展。“直销法规座谈会”上,商务部部长马秀红对参会的22家内外资企业首次称:“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12个字正是从宏观上表达了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统一态度,给内资吃了一颗定心丸。《外资企业直销管理条例》的更名就是这种转变最好的证据,该文件在厦门座谈会后被正式定名为《直销管理条例》。而《禁止传销条例》的前身《反金字塔欺诈条例》也在这个会议上首度亮相。草案初稿要求企业注册资金达8000万元人民币,交纳2000万—3000万元保证金,直销企业支付给推销员的总薪酬不得高于产品零售价格的25%,对于推销员的违规行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散场后,兴高采烈入场的22家企业代表均默默离开会场,当时分析称,由于直销企业太过希望早日开始光明正大的业务活动,对于苛刻的要求并未直接抱怨。
但是大部分境外直销企业私下认为,直销法规过于苛刻,部分核心条文过分顾及中国国情而不符合国际惯例。

  进入11月份,形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安利率先向媒体就薪酬比例、保证金制度、信息披露程度以及连带责任等各项核心条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11月9日下午,美国直销协会代表团访问中国商务部,双方当场就条款一些细节进行了交流。雅芳公司则着手起草并递交给中国政府一份直销试点方案。

  此后中国政府接到了来自各方的游说,按照安利中国前法务顾问何凯立的说法,安利在直销立法最关键的近一年内几乎天天将建议传递给中国政府。

  有消息称,在11月份商务部递交国务院法制办的文本中已经取消了对于申报直销企业过往经营业绩等要求。但这个时候各方利益仍未得到平衡,直销法规未于原定时间的2004年底颁布,之后陆续有消息称直销法规将在3月、5月、7月出台,均未果。据悉,这段时间内,国务院法制办多次将法规草案退回商务部及工商总局作修改。

  各方也均未闲着。今年3月、4月,国务院法制办召集了一次安利、雅芳等十家“转型企业”参与的座谈会,就草案原则、内容进行探讨,倾听企业的呼声。这次会议后部分条文作调整,比如将原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薪酬比例不得超过销售额的25%提升为30%。

  业内以此认为,立法进程中,直销法规从粗糙转变为更精细;更专业,从单一强调国情转变为更注重国际惯例与国情的充分结合;相比初稿,法规更多吸纳了业界意见,使条文具有弹性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2005年3月30日晚,美国安利公司精神领袖、创始人理查·狄维士携其儿子、现任总裁德·狄维士乘坐专机低调来华参加安利(中国)十周年庆典。外界却坚信,老狄维士“到此一游”是以行动向中国政府表示对华市场重视,增强安利的凝聚力。

  4月8日老狄维士前脚刚走,后脚雅芳公司CEO钟彬娴也踏上中国土地。当日雅芳高调宣布已获得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批准,成为首家试点直销的企业,并亮出“商资函(2005年)7号”文来验明正身。

  选择“乖乖女”雅芳作为试点对象是政府平衡之道又一次体现。
  
  坚守社会安定底线

  团队计酬是直销企业主要的“公关”焦点。现行《直销管理条例》使直销企业欲在华开展团队计酬模式的梦想破灭。该条例定义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这实际上就是禁止了团队计酬。

  保证流通领域安全是中国政府的底线。将传销一刀切式地禁止则是保证中国社会安定这条底线最彻底有效的方式。

  中国政府这一思路早在2004年厦门研讨会上亮相《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初稿中就已经显露。知情人士称,之后诸多周旋谈判中,虽然直销企业多次表示希望中国开放团队计酬,甚至以国际惯例相胁迫,但这个原则一直未被改变。直到今年初《反金字塔欺诈条例》更名为《禁止传销条例》,这一原则更清晰地展现出来。

  不过,以美国为首的世界直销巨头们并未就此罢休。2005年6月美国商务部部长古铁雷斯等一行访华。据消息人士称,古铁雷斯主要与中国政府探讨了纺织品设限、美国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人民币汇率以及服务分销四大话题。在谈到服务分销时,美方针对中国开放直销立法提出了三个要求,第一取消开设连锁专卖店的规定;第二取消限定生产企业在华从事直销的限定;第三允许开展团队计酬。

  中方当场很痛快地答应了前两项要求,但并未对第三项要求作明确表态。现在看来,美方认可了中方提供的现行方案,直销立法的最大分歧在中美双方服务分销领域的高端谈判中终结。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中国直销市场将从12月1日起实施,中国直销立法进程终于画上了句号。

  然而对于市场开放和行业监管来说,这才是个开始……

  

作者:本报记者 谢思佳  编辑:天堂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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