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这标志着饱受争议的中国直销市场即将正式开放。正在守得“云开月明”的直销商们重新布局之际,行业巨擘安利公司却因经销商问题在深圳遭遇税信危机,给今后的发展留下了阴影,也让人们再次考问直销模式的利与弊。
福田经销商无一申报国税
日前,福田国税系统的蔡科长在清查税收管理中发现一件令人震惊的“大事”:辖区内2000户已经进行了税务登记的销售安利产品的经销商居然长期无一人报税,而这个辖区登记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也不过4000多户。
记者从国税部门提供的笔录情况上看到,有数家经销商承认早在半年前就开始销售安利产品了,但一直没有记账,也没有开具发票。不过,经销商们都矢口否认这是违法行为,理由是“我们已经向地税部门纳过税了。”
记者向福田地税局询问,工作人员证实了安利经销商的纳税行为:“但那是个人所得税,并不是国税部门要求申报的增值税。经销商可能误解了税收政策”,福田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解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因此经销商办理税务登记后,除了自行到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也要按照正常纳税程序到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按照两个税务部门的说法,安利的经销商就有了偷逃国税税款之嫌。蔡科长告诉记者,更令他们意外的是,当税务人员逐一打电话解释政策催其尽快建账并如实申报时,多数直销商却仍然认为不用向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因为我们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增值。”
产品直销有无增值?
产品直销没有增值?9月17日,一位在八卦岭鹏盛村开小店的店主给出理由:“我们是凭着优惠卡从安利总公司的产品八折拿货的,转给别人也是这个价。如果你要,我也是这个价,没有赚你一分钱,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不赚钱,那为什么还要经营安利产品?在记者再三的追问下,店主很不耐烦地说:“我们有一些佣金,公司给我们一些钱作补贴,我们打电话联系客户还有坐车也是要花钱的。”
“不管你是佣金,还是税后返还、市场推广费什么名目,有销售货物行为存在就应该缴纳增值税”,对于安利产品有无增值的这种争执,蔡科长认为不值一驳,“按照国家税法,不论你处于生产、流通的哪一个阶段,也不论经营方式如何,只要取得收入,都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缴纳毋庸置疑,在接受记者采访过程中,蔡科长多次表明了税务机关的态度:安利经销商必须尽快建立账本,按期申报,如实缴纳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税款,否则税务机关将采取先公告后罚款的形式,追缴其应纳税款和罚款。
税信危机困扰安利
2000户还只是福田区的数字,在深圳全市,安利的经销商大约有6000家之多,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虽然其他辖区目前还没有完整的调查数字,但整体情况应该是差不多的。
虽然税务工作人员再三声明,此次向本报反映情况的矛头并非针对安利公司,而只是指向下面经销商的自主行为,但记者还是能感受到,这种群体性的“零纳税”事件让税务部门对安利和其他直销行业产生了信任危机。
“这些人是用电话找亲戚或者朋友来推销商品,常常不开发票,又不主动报税,我们靠现在的人手很难管理”,一位工作人员坦陈直销模式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带来的困难,福田辖区2000户安利直销商户多半是个人兼职经营,没有店面,也没有固定销售场所,其注册地多为临时租用地址,联系电话多数更改,“税务管理人员要联系到他们进行税法宣传或税务处理,难度比有固定地点的商店大得多。”
对于安利公司而言,这次税信危机前在中国发展已经遭遇过一次大的信任危机。1998年以前,中国政府批准了一些外资直销企业在中国开展业务。但由于中国市场发育不完善和消费心理不成熟,直销方式的缺陷被利用,产生了大量欺诈现象,一度造成了中国直销行业的经营混乱。1998年4月,中国全面禁止传销,一夜之间安利在中国内地30多个城市的分公司和众多营销人员停止了经营活动,公司每月的损失以千万元计算。
除了经济损失外,更重要的是安利遭受了声誉损失,虽然此后国家又批准了安利、雅芳、完美等10家在华投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直销转型企业在华经营,但至今网上论坛还充斥着大量指称“安利在搞传销”的帖子。“这次税信危机,将再次让安利与传销联系在一起,给安利的发展带来阴影”,有观察家如此认为。
安利表态与税务部门合作
与经销商不同,安利深圳分公司在税务方面倒是有良好记录。记者了解到,安利深圳分公司于10年前成立,是安利(中国)最早开业的8个城市之一。在2002/2003财年,安利深圳分公司每月的营业额均达到2000万元以上,开业以来累计向深圳市政府纳税超过5200多万元,先后荣获“广东省诚信单位”、“深圳大型企业综合实力百强”、“深圳市纳税大户”等光荣称号。
对于由经销商带来的税信危机,安利显然不愿看到,特别是在备受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刚刚出台,宣布中国直销市场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开放,各类直销商正纷纷谋划布局,准备应对新一轮“洗牌”的时刻。
“我们之前对经销商无一纳税的事件毫不知情”,9月19日,安利公司对外事务部的杜小姐急切地向本报记者表达安利公司的意外之感,“因为我们对所有的经销商都有关于税法知识方面的培训,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大‘乌龙’。”
商品直销有无增值税的问题,杜小姐予以明确肯定,“虽然我们是原价转让,但销售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应该缴纳增值税。我们的经销商可能出现了认识‘误区’,我们会尽快安排财务部的人员对经销商再度进行培训。”
关于开发票等问题,杜小姐说这些都是经销商的自主法人行为,安利公司只能进行督促,但会与税务部门全力配合来应对管理难的问题。对于这一事件,杜小姐再三表示,她们极为重视,将会立即向总部报告,并迅速处理,“我们将和税务、媒体等各方一起来解决好这个问题。”
“税信门”事件引来的考问
虽然安利的态度极为合作,但仍然有不少相关人士提出疑问:直销模式究竟能否适应中国国情?这个疑问实际上从直销模式进入中国后就一直挥之不去。
由于东方文化所特有的讲究人际关系的特点,直销一进入中国就迅速得到推广,得以运用的6种具体手段包括:邮购直销、目录直销、电话直销、电视直销、互联网直销、人员直销。但由于各种原因,直销与传销一时真假难辨,为人诟病。
9月19日,被誉为“中国直销理论之父”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胡远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刚刚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确存在增值税等细节上的“盲点”,“因为制定这些法律时,还是考虑比较宏观的方面。”由于法律常常出现滞后现象,因此他认为需要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调研,并把情况及时反映给立法部门以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细则。
胡远江认为,直销模式确实给征税带来了相当的困难。要处理好这个问题,既要有关国家部门摸索管理经验,也需要安利等直销商进行配合,在培训时就要特别注重税法方面的宣传,经销商也应主动遵守国家法律;具体到增值税的征收,胡远江认为,应该向安利公司等直销商征收,而不是经销商,“因为经销商只是收取佣金,而安利却有代售代检的职责。”
对于《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后,如何促进直销的守法、有序进行?胡远江表示,除了相关部门要监管到位外,也要让安利等公司提高认识:“直销企业之间也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到了一定阶段,通过一定的市场竞争,大鱼吃小鱼,最终还是只有那么少数几家企业占有市场。不守法经营,最终还是会损害直销商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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