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推出直销新业务制度
来源:京华时报 2006-12-13 发布时间:2006-12-13
昨天(2006年12月12日),安利出台“新业务制度”。新制度宣布,安利将会聘用未获批准直销地区的营销人员为公司的营销员工或引导他们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在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销售工作。从而解决未获准直销地区的员工的营销问题。
“新业务制度”指出,在公司获批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地区,现有销售代表可在完成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后,获得公司颁发的直销员证,从事在非固定地点的直销工作。现有经销商可按自身不同条件及意愿,选择陆续转为公司加盟服务网点、营销员工或销售代表。
对于未获批直销经营许可的地区,特别是当地活跃且有稳定安利收入的销售代表,公司将有序地聘用他们成为公司的营销员工或引导他们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在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销售工作。
安利将尝试分阶段、分地区地聘用营销员工。连续6个月内任何3个月的净营业额达到3600元的销售代表可在被考虑之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定岗定薪,按月发放工资及奖金。
“安利这一模式将为获牌企业提供一个新的模版。”直销专家王万军认为,现今,不少获牌企业正为如何安抚未批准从事直销业务地区的营销人员而发愁。根据《直销法》规定,未获准从事直销业务的地区,其销售代表不得从事直销业务。“安利这一模式将解决未获准直销业务地区的营销人员合法从事销售的问题。”
安利出台的“新业务制度”还就《直销法》相关条款进行了强调,如销售代表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等。
作者:佚名 编辑:ki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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