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流通理论研究 | 流通产业研究 | 流通企业研究 | 流通技术研究 | 流通渠道研究 | 流通资本研究 | 流通政策研究 | 流通热点专题 | 
| 零售业研究 | 批发业研究 | 物流业研究 | 餐饮业研究 | 酒店业研究 | 旅游业研究 | 会展业研究 | 旧货业研究 | 拍卖业研究 | 
| 业态研究 | 选扯研究 | 配送研究 | 防损研究 | 市场研究 | 顾客研究 | 商品研究 | 自有品牌 | 卖场研究 | 店铺研究 | 促销研究 |
| 超市 | 百货店 | 购物中心 | 购物广场 | 商业街与步行街 | 便利店 | 专业店 | 专卖店 | 家居建材店 | 商业地产 | 电子商务 | 直销 |
您当前位置:首页> 市场研究 > 直销与传销正文
安利推出直销新业务制度
来源:京华时报 2006-12-13 发布时间:2006-12-13 点击数:

   昨天(2006年12月12日),安利出台“新业务制度”。新制度宣布,安利将会聘用未获批准直销地区的营销人员为公司的营销员工或引导他们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在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销售工作。从而解决未获准直销地区的员工的营销问题。

  “新业务制度”指出,在公司获批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地区,现有销售代表可在完成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后,获得公司颁发的直销员证,从事在非固定地点的直销工作。现有经销商可按自身不同条件及意愿,选择陆续转为公司加盟服务网点、营销员工或销售代表。

  对于未获批直销经营许可的地区,特别是当地活跃且有稳定安利收入的销售代表,公司将有序地聘用他们成为公司的营销员工或引导他们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在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销售工作。

  安利将尝试分阶段、分地区地聘用营销员工。连续6个月内任何3个月的净营业额达到3600元的销售代表可在被考虑之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定岗定薪,按月发放工资及奖金。

  “安利这一模式将为获牌企业提供一个新的模版。”直销专家王万军认为,现今,不少获牌企业正为如何安抚未批准从事直销业务地区的营销人员而发愁。根据《直销法》规定,未获准从事直销业务的地区,其销售代表不得从事直销业务。“安利这一模式将解决未获准直销业务地区的营销人员合法从事销售的问题。”

  安利出台的“新业务制度”还就《直销法》相关条款进行了强调,如销售代表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等。

作者:佚名  编辑:kingw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红星收购吉盛伟邦 家居流通业 中国成亚洲最大零售经济体 本
    热门资讯
    武汉商业地产跨入战国时代 便利店掀起零售业革命
    热门标签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webmaster@Kesum.Com  
    粤ICP备05001115号   广东现代专业市场研究院版权所有 ©2004-2014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