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流通理论研究 | 流通产业研究 | 流通企业研究 | 流通技术研究 | 流通渠道研究 | 流通资本研究 | 流通政策研究 | 流通热点专题 | 
| 零售业研究 | 批发业研究 | 物流业研究 | 餐饮业研究 | 酒店业研究 | 旅游业研究 | 会展业研究 | 旧货业研究 | 拍卖业研究 | 
| 业态研究 | 选扯研究 | 配送研究 | 防损研究 | 市场研究 | 顾客研究 | 商品研究 | 自有品牌 | 卖场研究 | 店铺研究 | 促销研究 |
| 超市 | 百货店 | 购物中心 | 购物广场 | 商业街与步行街 | 便利店 | 专业店 | 专卖店 | 家居建材店 | 商业地产 | 电子商务 | 直销 |
您当前位置:首页> 市场研究 > 直销与传销正文
我国直销行业仍需不断规范
来源:2012年9月21日 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12-9-29 点击数:


  目前,已有31家内外资直销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对于我国的直销行业,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直销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行业监管和秩序环境层面,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在直销企业层面,应着力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

  直销作为一种商品流通和分销方式,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进入我国。在此后的时间里,直销经营在我国先后经历了兴起阶段、市场混乱经营和政府规制阶段、禁止传销及部分外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阶段。新世纪初,我国在加入WTO谈判中承诺在入世后3年内,在法律规范下,我国将开放直销业市场。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并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直销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直销市场开始步入了法制化发展阶段。 

  与两个法规实施相配套,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规则和政策措施,这些配套规章或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规范管理直销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法律规范下,自2006年开始,一些中外直销企业经国家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批,先后获得了在中国的直销经营牌照。截至2012年1月,已有雅芳、安利、如新、玫琳凯以及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太阳神公司、金士力佳友、哈药集团、天狮集团等31家内外资直销企业取得了在我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许可。

    客观认识直销经营

  在我国,直销经营是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和销售方式,通过对国内外直销经营方式的观察和研究,对直销经营有如下一些认识。

  一是在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严格监管下的直销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商品的分销方式之一,是适应部分生产厂商节约店铺经营成本,适应部分目标消费群体的便利性、个性化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它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而逐步发展起来。

  二是在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严格监管下的直销经营与“金字塔欺诈”有明显区别。“金字塔销售”与正规的直销之间存在着加入销售的方式不同、获利基础和模式不同、有无退货制度不同、商品品质以及是否具有最终消费价值不同;在消费者是否乐于自愿购买等方面也有本质区别。

  三是规范的直销经营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合法存在,而且以比较完备的法律加以规制并实行严格的监管。但“金字塔销售”在这些国家则属非法经营且被严格禁止。由于规范的直销得到法律的允许和必要的规制,因此,其经营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

  四是规范的直销对于促进商品销售、引导消费、扩大就业、满足多样性消费需求能够发挥特有的作用。

  客观分析,我国现阶段已经基本具备了发展规范直销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一方面,我国消费品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各类商品供给大幅度增加,同质化的商品越来越多,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直销经营不仅可以协助厂商更具体地、有针对性地掌握和了解一部分目标消费者的真实需求,进而开发出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部分消费者生活方式和节奏的变化,其消费行为模式出现了个性化和多样性的特征,直销方式适应了这一些消费者对面对面销售和讲解性销售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另外,随着我国店铺经营成本的上升,加上广告费用加大等因素,一些制造厂商谋求通过直销方式销售其商品。另外,直销经营具有灵活就业的特点,有利于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当然,并非所有消费品都适宜直销,直销经营只占市场销售份额的一部分,只是对店铺销售和网络销售等方式的一种补充。因此,对直销的作用和发展趋势应有理性的认识,既不能简单否定,也不能片面夸大其作用。

    直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已有31家内外资直销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直销经营活动。这些企业按照区域经营的相关规定,都设立了省级分支机构。目前,中国直销市场经营已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根据一些机构的保守估计,中国内地直销行业2011年营业收入约为1400亿元,比上一年增加了17%。总体来看,中国境内已经取得经营许可(持牌照)的直销企业发展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基本上能严格按照直销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我国直销条例规定了直销经营的较高进入门槛,例如,规定直销企业必须采取“人员销售加店铺销售”的经营模式、实行保证金制度、经营上有区域限制、向推销员支付的奖金数额限制在经营30%以内、禁止团队计酬和多层次计酬等要求;同时,在直销服务网点、人员培训等方面,也已出台《直销网点管理办法》和《直销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等,对其加以约束和规范。这些法律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正规的直销,而防范“金字塔”、“滚雪球”等欺诈行为的发生。目前,已经拿到经营牌照的直销企业总体上能够依照这些法律规定执行。

  二是以提升产品质量为核心强化内功,同时在突出消费个性上下功夫,力求以产品的高品质和面对面的销售方式来吸引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差异化服务。有不少直销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企业产品的美誉度,包括在生产研发、经营方式、人力资源和品牌传播等多方面加强建设、加大投入。除外资直销企业注重产品开发外,一些内资直销企业也加大了产品的研发力度,通过追加产品研发投资、与全球著名的产品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自己组建产品研发队伍等,获得产品研发优势,为业务人员和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

  三是直销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增加投资、扩大区域经营网点成为直销企业选择的扩张方式。目前,30家持牌直销企业大多都在中国境内不断增加投资、设立分公司,开展产品研发活动。直销企业在终端销售、活动举办等方式上各自展现了企业的风采,在物流管理、信息化建设、产品品质、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内部管理上也都下功夫综合打造企业的品牌。

   四是一些直销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例如,2006年,如新(中国)公司(NU SKIN)与经济参考报合作,邀请了一批关注直销业发展的专家学者撰写文章,系统地宣传和普及了两个直销条例和行业知识,并整理成《直销法规知识解读》一书出版,加强了对直销法规的宣传和正确解读;2011年,配合打击网络传销的专项行动,如新(中国)公司又与法制日报合作,推出“打击网络传销”专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安利(中国)十多年来在儿童、环保、志愿者服务等领域,开展了7000多项公益活动。2011年,以农民工子女为重点帮扶对象,安利积极推进“春苗营养计划”、“阳光成长计划”和“彩虹支教计划”三大项目。如新开展了“关爱儿童”、完美的“母亲水窖、健康快车”等活动;玫琳凯推出“关爱女性、春蕾项目”,还设立了妇女创业基金等。哈药集团、天狮集团、新时代等内资直销企业,也在赈灾、扶贫、扶助残疾人、抗震救灾、修建希望小学,援助弱势群体等诸多方面开展了多种慈善公益活动。这些公益事业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体现了直销企业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意识。

    进一步促进直销业规范发展

  当然,我国直销行业的发展仍需不断规范和进步。主要包括几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直销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直销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总体来看,我国直销立法已经有了良好开端,但距离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较大距离。目前,与直销法规配套的政策陆续出台,应不断总结法规执行中的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适当方式加以完善。尤其在执法方面应更加注重公平性和科学性,创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二是在行业监管和秩序环境层面,相关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对直销行业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应进一步强化对直销市场秩序规范和整顿,严厉打击社会上的非法传销行为,特别是要坚决打击取缔近些年来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网络传销,维护直销行业的声誉,为正规的直销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秩序环境。

  三是在直销企业层面,应着力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按照现行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合法合规经营,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同时,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强化队伍的诚信教育。直销企业还应强化管理,完善经营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职业操守和诚信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感。重视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对产品的性能、特点、质量、使用方法的培训,使他们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四是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应考虑建立我国直销行业协会组织。它既是行业管理和自律组织,也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还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行业协会还会协助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将在我国直销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另外,急需在全面了解和研究国际直销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加强对我国直销市场发展的理论研究。直销涉及到商品学、营销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道德伦理学、商业传统和文化积淀等诸多学科和门类,是交叉性很强的理论领域,需要深入研究。同时,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针对直销市场存在的问题,注重运用相关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相 关 直销行业发展乱象调查

  在位于广东西部的阳江市,一些直销企业在“悄悄”地辟疆开土,拓展着业务网点。记者在阳江市区随意走了一圈,就发现了3家“国珍”专营店、2家“香兰阁”养生馆,他们都是新时代公司的服务网点。

  据了解,2006年8月,新时代获得了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但获批开展直销的地区并不包括阳江市。据知情人透露,在阳江市下属的阳西县,有4家新时代的服务网点开业,另有3家服务网点正在申请中。在阳江海陵岛区,也有  1家“国珍”专营店。记者探访了其中的一些店面,他们无一例外都说在搞直销。

  另一家直销企业完美公司虽然获准在阳江开展直销活动,但区域仅限于市区和阳春县,但在阳江其他下辖区县,记者走访发现了5家违规开设的专卖店。

  无独有偶,在广东肇庆市怀集县也有着类似的情况。据工商部门排查,怀集县共发现销售直销产品的商店15家,分布在全县5个乡镇,其中销售完美产品的商店10家、太阳神4家、美罗国际1家。

  直销行业另一个问题是超范围销售。直销企业能够销售哪些产品,国家有着严格的规定。记者在阳江一家完美专卖店看到,这里不仅陈列着保健品,还出售四种葡萄酒,以及一款7000多元的净水器。新时代公司销售的松花酒、洗洁精、毛巾等产品也不在商务部批准的企业直销产品目录中。

  面对这些乱象,阳江、怀集等地的工商部门都坦言,这是直销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至于乱象出现的原因,胡燎原说,首先是法规不完善。比如,法律规定直销企业培训活动需要报备,但并没有规定相关的处罚措施。

  其次是企业登记不规范。很多企业不是以直销名义登记,而是以授权加盟的形式,与日用品店、美容店合作开展直销活动,导致工商部门难以管理。

  三是调查取证困难。怀集县工商局副局长赵向说,按照法律规定,所谓直销,是指由直销员在固定的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这个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我们至今没有办过类似的案件,认定一家专卖店开展直销。” 

 

 

作者:任兴洲 漆云兰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红星收购吉盛伟邦 家居流通业 中国成亚洲最大零售经济体 本
    热门资讯
    武汉商业地产跨入战国时代 便利店掀起零售业革命
    热门标签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webmaster@Kesum.Com  
    粤ICP备05001115号   广东现代专业市场研究院版权所有 ©2004-2014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