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先生是深圳市一家高科技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全面负责该公司的招聘、甄选、培训、考核等工作。该公司共有员工300多人,大部分都是专业技术人员。一直以来,他都因为内部培训方面的工作苦恼。
公司是处于高速成长期的IT公司,主要优势在于对行业内业务需求的深刻了解,在软件推广方面卓有成效的管理体系与技术支持经验。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李先生发现自己的工作得不到公司与员工的支持,双方都不满意。
对公司方来说:
1.培训时间必须在非工作时间安排;
2.对培训的考核必须非常严格,并附之以高额的经济奖惩;
3.培训必须全年不间断进行;
4.尽量使用公司内部资源进行培训;
5.培训着眼于员工现有绩效的提高。
对员工来说:
1.占用休息时间培训且短期内不能见到个人收入提高;
2.一旦提前离职必须承担高额的培训费用;
3.培训范围过于狭窄,仅仅考虑到公司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才能在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上有效均衡,并让培训能切实对公司和员工的发展都有帮助?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企业内部培训存在的问题:个性化差异与组织需求差异带来的培训后遗症。换句话说,培训效果如何才能最大化?满意度如何才能达到预期?这是众多人力资源管理者的难题。如何解决培训效果总是不如人意的问题?个人和组织的培训需求如何尽可能地满足?这时,须先明确培训的几个理念。
一、明确培训的几个理念
1.培训应以公司的需求为唯一目的。许多人认为,培训应以员工的需求为主,员工需要什么培训,企业就应该组织什么培训,员工满意了,培训目的也就达到了。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培训是企业提升人员素质(如技能等)的一种手段,是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的,而不仅仅是员工的技能训练基地。训练员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水平、运作能力,提升竞争力,而不仅仅是维持日常的运作。针对企业的未来现实需要,我们缺什么,需要增加或提升什么能力,企业的决策人员会有充分的考虑。这样,企业自然就会提出要求,让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去实施。
实际上,员工的培训需求立足点往往是自己或部门的发展上,而不是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当然,这是各自的岗位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员工的需求往往五花八门,如同吃饭的口味,要想调和好的确非常困难,员工不满意也就是在情之理。
2.培训是塑造人的过程。许多企业的主管以为培训就是例行的上岗证培训、岗前培训等一般的技能培训,这是片面的。培训的内容很多,形式也不断翻新。此时,要牢牢把握住一点“培训是在育人,育企业人”。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企业培训虽然不至于如此,但也启示我们:培训需要一个过程。一些内容的培训结束后,效果可以立竿见影,但是大部分培训是阶段性的结果,甚至是远期的,尤其是素质方面的培训,马上见到效果的培训做法或想法是很愚蠢的。
不幸的是,这也是目前许多企业老板正陷入的一个误区,并且难以自拔。他们的一个通病是过分地重视投入产出比。
3.80%的资源用在20%的员工身上,即充分运用2/8定律。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或者是一定的,撒胡椒面式的全员培训,往往会形成蜻蜓点水,谁也没有感觉的结局。因此,把培训的大部分资源用在公司的重要岗位或重要人员上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具体那些岗位或人员是重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一定级别或层面的管理和技术岗位往往是重点。
4.有效的沟通是企业物美价廉的培训。培训不仅仅限于讲课、传授技能。企业的“培训”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讲课、户外拓展、交流会、沙龙、聊天、野炊、旅游等,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多变。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企业的培训需求。
我们日常的开会、座谈、讨论等都是培训的好方法。对于一个组织气氛差的企业来说,建立彼此和谐的信任关系显得更为重要。
本案例中,公司方的想法是可以理解也是非常适当的。试想,哪一个企业愿意去做亏损生意呢?培训也是一样,是一种经营行为。
那为什么大部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理解呢?原因就在于培训管理的引导和措施不够。
二、结合本案例员工提出的三点内容,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占用休息时间培训且短期内不能见到个人收入提高
是否占用休息时间,要看企业的生产、销售、研发等工作安排。如果合适,也完全可以考虑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培训。企业不要一味占用休息时间进行培训。安排培训时间时,要充分考虑员工的休息,劳逸结合,才可能达到培训的最佳效果。
个人收入与培训不能直接挂钩,这一点要非常明确地告诉公司的每一位员工。这是公司的一个导向问题。收入只能与岗位工资、月度或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培训或可与职务升隆挂钩。
2.一旦提前离职必须承担高额的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是应该承担的,我国的“劳动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费用的承担建议采用逐月进行分摊的方式。可以根据企业的年人均收入实际水平,结合当地的用工状况,规定不等数额的培训费用,必须在企业服务不等的年限,进行分级、分摊培训费用的方法。年限的设置不要太大,原则是,一般情况下,即使离职,大部分人也能够负担得起。如某人参加了一个2.4万元的培训,培训协议规定,必须在企业服务5年,这个时间就太长了。如果是2年,员工就会很乐意接受。因为他按月分摊,每个月的费用才1000元,如果工作了1.5年,只需赔偿6000元就可以了。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不要通过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的手段来要挟员工,达到束缚他的目的。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愚蠢的,也达不到目的。而且这个游戏规则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再实施,否则,容易引起员工的反感或误解。
3.培训范围过于狭窄,仅仅考虑到公司利益
这个观点是培训管理人员对培训管理理念的引导不够。企业必须正大光明地树立自己的管理理念和培训管理原则。在员工的岗前培训中,应该大张旗鼓地告知员工。企业培训肯定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个对象和宗旨是不会变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员工接受企业的培训,也是丰富自己的知识,扩大自己的视野,为了在企业中更好地展示自己,发挥自己的才能,这也是有利于员工自身发展的好事。
至于培训范围的宽窄,是企业根据自己的年度工作安排、未来发展要求而定的。如何让员工去理解,需要从员工的思想上去引导大家,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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