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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跑了 消费者该找谁理赔
来源:2013年10月15日 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13-10-15 点击数:


  北京市民郭先生在位于北京海淀南路的新岛咖啡北京总店办了一张贵宾储值卡,一次性充值800元。今年春节过后,郭先生和几个朋友准备去该店消费时,突然发现那里已是人去楼空。

  去年,北京市民郭先生在位于北京海淀南路的新岛咖啡北京总店办了一张贵宾储值卡,一次性充值800元。今年春节过后,郭先生和几个朋友准备去该店坐坐时,突然发现那里已是人去楼空,卡上的客服电话也成了空号状态,这让他始料不及。

  更让他意外的是,按照卡上标明的新岛咖啡亚运村店和望京店的客服电话打过去,被告知他的储值消费卡不能在这两家连锁店使用,而当初办卡时,明明承诺是可以通用的。

  这意味着他卡里剩余的几百元钱全打了水漂。

  被闪的不止郭先生一个人——郭先生在微博上吐糟时,发现有不少人和他处于同样境遇。有个网名“北京大雁飞”的网友在百度吧里发帖子称“新岛咖啡是一家骗子店”。还有个网友,在大众点评网里号召“建议大家抵制”……

  “怎么会这样?好歹也是全国连锁的一牌子,居然会出这样的事?”郭先生一脸的无奈和困惑。

  和尚跑了谁负责?

  按说,既然是连锁品牌,且是全国知名的品牌,应该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加盟商卷款跑路了,品牌总部会负责吧?即使这家门店无法消费,其他连锁门店应该可以消费吧?很多消费者或许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办的卡。殊不知,事实并非如此。

  2013年8月14日,记者在新岛咖啡的网页上查到了新岛咖啡总部的客服电话,接电话的杨小姐让记者找北京分公司的江经理。

  江经理对记者说她也没有办法找到他们,但可以提供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韩小姐的,一个是陈先生的,说他们是这家“失踪”咖啡店的负责人。

  韩小姐的电话倒是很快打通了,但她说自己只是一个打工的,老板还欠她的工资,她还想找老板算账呢,然后就挂了电话。

  陈先生的电话一直没人接。

  8月16日,记者用外地的一个手机卡号拨通了陈先生的电话,陈先生的回答和韩小姐如出一辄。以后再打陈先生的电话,就一直是没人接的状态。

  8月30日,当记者将打电话的情况反馈给江经理时,“怎么不是他呀?肯定是他的啊!他是小老板呀!”江经理还说,这个陈先生是和他在咖啡厅的合伙人,现在官园市场边上、路西又一起开了一家“内流满面”的快餐店,让记者自己找他们去。

  记者表示,怎么证明这个陈先生就是那个陈先生?如果记者找过去,他不承认自己开过咖啡店,怎么办?即使承认他在咖啡店干过,但如果他和电话里说的一样,说自己只是一个打工的,怎么办?

  记者提出江经理能否一起去找那个陈先生,江经理表示不能。记者又提出能否出个证明,江经理还是表示不能,并说自己事实上也证明不了什么,自己也是听说的,而且咖啡店的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名字还真不是陈先生的,也不是他的合伙人的。

  当记者说这是一个不靠谱的建议时,江经理也承认这样找过去确实没用,然后说那就去报警呀,去找政府呀,去告他呀!不过,江经理又说到,听说有人报警了,可人家该干嘛还干嘛,这说明报警也没有用。

  记者问江经理,消费者能不能从公司总部得到一点有用的帮助,江经理的回答是无能为力,没有别的办法,还说,他们现在在那里开店,按说可以不告诉记者的,其他消费者来问的时候,我们就让他报警。

  “我们也是受害者,是他们损坏了我们的名誉,我们也想起诉他。公司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当记者问起在这一事件中,公司总部有什么责任时,江经理似乎答非所问,又好像在暗示什么——这或许也是新岛咖啡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的最好诠释吧。

  而公司总部的戴经理就记者这个问题是置之不理,不予回答。

  和尚是和尚庙是庙?

  在记者的采访中,自始至终,新岛咖啡无论是总部的负责人还是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都是要么让你自己去找门店老板,要么让你报警、找政府,看不到丝毫的诚意。

  为什么总公司会当“甩手掌柜”?敢当“甩手掌柜”?

  如果找不到门店的小老板,新岛咖啡总部是否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讲,总部有没有相关责任呢?

  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新岛咖啡不是该协会的会员,如果是他们的会员,出了这种事,协会会有办法制约的,他们对会员的要求是很高的,管理上不会这么混乱。

  至于相关责任,该负责人表示,特许经营人和加盟商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权利和责任这一点,特许经营法规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不过总部毕竟收了加盟费,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出现这种门店老板卷款跑路的现象,总部也不能完全撇清责任,至少存在管理缺失。

  而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告诉记者,品牌商钻了我国现有法律的漏洞。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是特许经营合同包括的主要内容。但由于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品牌商是不是承担责任,要看具体的合同,品牌商一般会在合同上排除自己的责任。

  何律师还说,在美国是可以判令品牌商来对消费者承担替代责任的。替代责任实际上使得品牌商和加盟商处于责任连带的地位,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品牌商主张权益。美国的法律理论认为,品牌商的地位相当于加盟商和消费者交易的保证人,因此加盟商的行为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时,品牌商应承担保证责任。

  至此,人们就不难明白,某些品牌商“概不负责”的底气从何而来的:由于中国法律缺乏明确规定,因此如果品牌商不在乎信任危机的话,消费者还真是索求无门,只能自认倒霉。

  不过,品牌商或许赢了消费者,但殊不知没有好的口碑和形象,会慢慢输掉市场的,最后输掉所谓的品牌的。

  品牌也是靠不住的

  郭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冲着连锁品牌才敢办贵宾卡并往里面预付一笔钱的。

  “北京大雁飞”的网友对记者说,他之所以敢一下子往卡里充五千元钱,就是因为信任“新岛咖啡”的牌子。

  是啊,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对“连锁品牌”四个字的信任心理和认识上的盲区——以为那些拥有同样标记的连锁店属于同一个总公司所有并经营,统一对其分店的行为负责。

  对消费者而言,看到的是连锁品牌统一的标识和店面装潢,还有差不多的产品和服务,而看不到品牌后面近乎陷阱般的风险——谁能分得清这些表面相同的连锁店背后的复杂关系?谁会在消费之前,先查一下我国有关特许经营方面的法律条款?由此也导致了消费者在主张权益时的困惑和困难。

  在我国目前社会诚信度和企业社会责任感尚显不足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当提高风险意识,改变对连锁店的盲目信任,尤其是在涉及类似的大额储值消费时,保持相应的谨慎,最好不要办理储值卡。

  预付金一旦到了商家手里,消费者就失去了主动权,消费者手里只有一张卡,而所有消费资料和数据都存在商家的电脑里,一旦这些资料被删除,或者商家干脆玩“失踪”,消费者就奈何不了商家了。

  新岛咖啡总部的戴经理就对记者说过这样的话:我怎么知道你的卡里有多少钱?我怎么相信你说的话?


 

作者:巫凤英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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