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刚刚过去,许多人都摩拳擦掌开启了“买买买”模式,消费大战一触即发。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人,网购用户达到4.67亿人。网购在激发消费潜力、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面临新的问题。
网购,买家、卖家线上洽谈、线上交易,互不见面,买家只能依靠商品描述、客户评价、销售数量等信息综合判断从而决定是否购买。一些不良店家动起了“歪脑筋”,通过雇用“刷手”,以虚假交易形成交易记录、信用记录,赚取好口碑,制造销量领先、品质过硬、信誉良好的假象,欺骗消费者。成本低、代价小、收益高,“刷单炒信”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日前,“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即阿里巴巴起诉杭州简世公司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落槌。法院认为,简世公司组织炒信的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了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此案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提起诉讼,被告一方则为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在的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傻推网”于2014年9月设立,截至2016年3月,有3001个淘宝网、天猫网商家在该平台发布刷单任务,网站涉及刷单流水高达2600余万元,“傻推网”从中非法获利36万元。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淘宝网、天猫网所建立的评价体系是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而“傻推网”组织的刷单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在平台上造成利弊驱逐良币,而且“污染”了其平台数据,使阿里巴巴方面声誉、竞争力受损,系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16万元及其他合理支出。
在此前的庭审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成为庭审的焦点之一。被告认为,“傻推网”只发布刷单任务,原被告经营不同的商品和服务,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被告认为,刷单虽可能影响消费者决策,但最后都在阿里巴巴集团的平台上交易,未给阿里巴巴方面造成直接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傻推网”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了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并驳回阿里巴巴方面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11月4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后,像简世公司那样组织刷单炒信一旦被追究,被判赔的可能就不会是区区20万元了。有业内人士指出,刷单炒信就是应付出更大代价,当刷单炒信处于成本低、代价小、收益高的状况,被罚的刷单平台完全可能躲过风头故技重施。只有刷单炒信者无利可图,才可能还网购平台一片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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