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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扩五城
来源:2017年12月8日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7-12-8 点击数: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适用的城市范围再度扩大外延。12月7日,商务部发布信息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在此前10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5个城市。有分析指出,试点城市再度扩容,意味着跨境电商试点政策进入正式落地阶段,以B2C模式为主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企业再度迎来利好,更多的跨境商品将通过新增的试点城市进入中国市场。

  城市扩容

  更多的城市将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带来的红利。12月7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范围,从原本的10个试点城市,新增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5个城市

  今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早在2016年5月11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就已经给予了一年的过渡期。

  丰趣海淘CEO任晓煜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传统贸易以及跨境进出口方面有优势的城市,会在申请成为试点城市时具有优势,政策也会优先考虑带有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的城市,以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能够对产业带动较为明显的城市。例如,本次新增的大连和青岛两座城市有着庞大的日韩贸易量,成都本身就设有综保区,又是“一带一路”的核心城市,而上述城市在物流方面的优势又较为突出,这些因素都促使上述城市成为新一批试点城市

  政策开始实施后,意味着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延长的15个试点城市(地区),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跨境电商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爆发式增长

  本次政策释放的利好主要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以城市为单位精准面向C端消费者的跨境电商平台,这类试点城市主要侧重于进口,为线上零售交易,以B2C模式为主。试点城市由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批准并指导实施,属于部级试点,旨在促进单向的进口和网购便利化。

  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城市逐渐开放的姿态,实则是跨境零售进口交易量的高速增长。今年10月,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规划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度延长至2018年底,跨境电商的红利期也不断被延长。

  跨境电商正处于高速发展当中。以北京为例,2016年全年,北京市跨境进口实现88.8万票,同比增长6.7倍,总价值超过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倍。今年1-9月,北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8.47亿元,比去年全年增长1.5倍,已进入快速蓬勃发展阶段。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近年来中国进口零售跨境电商平台相继成立,在激烈竞争中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推动中国进口零售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稳步增长,进口零售跨境电商在进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占比将不断提升。

  一位跨境电商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跨境电商作为新型贸易形式也呈现井喷式发展,伴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新型贸易形式对进出口形成了补充,新的外贸竞争优势渐入佳境。

  面对高速增长的跨境电商,高峰强调称,目前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时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虽然实施了必要的检疫,但并未要求其符合国内标准,也未执行货物进口的检验要求,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风险监测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携带有害生物、货物包装和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等。

  政策实质落地

  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城市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已经对传统贸易进行了有效的补充,随着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长红利的试点城市数量进一步增加,则意味着政策进入了实质的落地阶段。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王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长覆盖的试点城市范围逐渐扩大,释放出国家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认可态度在提升,也意味着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从初期的尝试逐渐向系统化与成熟化的方向转变,此举保持了现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行业预期,对于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再度释放利好信息。

  任晓煜表达了同样的观点,试点城市的数量再度扩展,代表着跨境电商的试点政策已经从试点开始向正式落地过渡,政策的覆盖范围还将扩大,当试点城市的模式逐渐成熟后,将会有更多的城市成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试点城市

  在任晓煜看来,试点城市的扩充已经进入加速阶段,成为试点城市后,跨境进出口的多种贸易形式将在一座城市集中体现,无论是面向C端消费者还是面向B端企业,跨境进出口的链条会快速构建完成。

  王健进一步称,跨境电商作为一般贸易的有效补充方式已经获得了国家的正面认可,国家正在将跨境电商碎片化的贸易方式纳入到监管体系中,把零售进口放到可控的范围内。碎片化贸易的高速增长已经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个人消费品在全球范围的流动性强,以“堵”的方式并不能改变根本,还不如进行疏导,也是对一般贸易的单一渠道进行补充,进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作者:吴文治  编辑:关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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