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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七宗罪”被央行罚款18万,支付宝这样回应……
来源:2018年04月09日    中国商网  发布时间:2018-4-9 点击数:

    核心提示: 4月8日,一张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处罚单火了!

    4月8日,一张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处罚单火了!

    这张罚单赫然列举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客户权益、产品宣传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七宗罪”。支付宝被处罚款共计18万元。

    这七项违规行为分别为:

    1.客户权益方面:

    (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

    (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2.产品宣传方面:

    (1)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

    (2)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

    (3)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3.个人信息保护方面:

    (1)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

    (2)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据了解,针对违规行为,支付宝在产品宣传方面被罚金额最多,达到了10万元。

    对此,支付宝方面回应称:“2017年下半年,支付宝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认定支付宝违反两项法律规定。

    第一,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处罚款3万元。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央行方面在行政处罚中指出,支付宝涉及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等三个方面的违规。在此次回应中,支付宝方面并未透露有关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的更多细节。

    支付宝类似受罚已有先例,根据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5月,支付宝因违背付出事务规则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期限改正,处以罚款3万元;今年2月也因为跨境支付的相关问题而被处以罚款60万元。

作者:佚名  编辑:CHE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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