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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购中需警惕五大陷阱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10 点击数:


 

    2016年“双十一”电商促销大战已打响,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国美在线、唯品会、亚马逊中国、聚美优品、1号店、当当网、网易考拉海购等均已参战,五折、满减、红包……各类促销信息轮番轰炸,“全民网购狂欢”模式已开启。

    但电商促销高峰往往也是商家玩儿“套路”和各类欺诈现象的活跃期,为了让消费者能“无忧网购”,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下属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发表了“双十一”网购指南,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前需做好五大功课和网购中需警惕五大陷阱。

    一是看好促销规则,收好优惠券。“双十一”是一年一度的电商促销盛宴,各大电商平台有预售、满减、赠送优惠券等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下单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家的促销规则,领取商家的优惠券,以获取最大的优惠力度。
 
    二是提前比价,举报“虚标原价”行为。虽然商家都打出“最低价”的口号,但各电商平台的同款商品还是会出现一定的价差,建议消费者下单前通过第三方购物比价助手提前比价。此外,一旦发现商家“虚标原价”、“先涨价后降价”,及时向电商平台或监管部门举报。

    三是提前加入购物车,快速下单。“断货”、“超卖”、“秒杀”是历年“双十一”最大的噱头。因此,建议消费者将没有预售环节的热销商品提前加入购物车,“双十一”当天定好闹钟及时付款。

    四是运用消费金融省更多。在“双十一”期间,为了让消费者尽情购物,蚂蚁花呗、京东白条、苏宁消费金融等也推出一定的活动,例如12期免息等。消费者若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可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

    五是看好保质期,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对于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有保质期的商品,消费者最好提前查看商家发货商品的日期以及有效期,以防买到临期商品或过量购买导致商品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此外,理性消费,切莫因价低购买不必要的商品。

    而在网购中,消费者还需警惕五大陷阱。

    陷阱一是低价定金。有的商家会以交定金可享受低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并注明定金不退。这种情况下,建议消费者交定金前要货比三家,不要冲动消费;交易前,认真阅读交易规则,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霸王条款,如“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款。另外,由于此类电子证据具有“易修改性”,所以遇到交易金额较大或比较重要的商品时,应将这些凭证打印保存,以便日后维权。

    陷阱二是“红包炸弹”。“双十一”临近,各大购物平台都开始发动猛烈的促销活动,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网上红包、代金券。但有的“红包”其实是炸弹。一般而言,分享链接可抢红包很大程度上是不可信的,如送话费、礼品、优惠券,严格意义上说,这种红包涉嫌诱导分享和欺骗用户,是可以举报的。另外,需要个人信息的红包、与好友共抢的红包、“AA红包”以及拆红包要求输密码,这些很可能都是“陷阱红包”,消费者需引起重视。

    陷阱三是不能提供票据。现今网购不开发票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很多消费者也已习以为常,而在高价值产品的交易中,发票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通常是很重要的,这些票据关系到购买者享受一系列的产品售后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是有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权利的,《新消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因此,消费者大可直接向商家索要商品相关凭据,如果对方不肯出具,则可以向有关方进行反映。

    陷阱四是假便宜,真钓鱼。在消费者大多已经习惯于第三方支付的当下,有不少不法分子冒充网店客服,以商品降价为由,吸引买家到指定链接上“直接付款”。消费者一旦点开这种链接,并按照其要求输入银行账号、支付密码、验证码等,支付页面显示付款成功后时,便会发现自己的支付对象并不是售卖该商品的商家,而是一些“钓鱼网站”,不仅根本不能买到商品,还泄露了自己的支付信息。对此,消费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陷阱五是“无理由退货”有门槛。“七天无理由退货”指的是在买卖双方对退货没作出明确约定,而消费者又完全无过错的情形下,消费者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商品有权自收到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应注意保持商品完好。现在很多网购平台都大范围推开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仍有个别电商企业公开表明不接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由此,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要注意所购买的商品在该店铺或该购物平台内是否属于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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