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商网记者 海燕 报到) 区域地理、文化、资源等一系列条件差异导致不同区域的商业传统、氛围、理念以及行为特征都有很大的不同,正是这种不同,形成了不同区域内具有一定共同特性的企业群体即“商帮”。在中国,比较知名的如“徽商”、“晋商”、“宁波帮”等全国性知名“商帮”以及“渝商”(重庆及万州商业)、“鄂商”(汉口商业)、“江西商帮”、“福建商帮”、“山东商帮”等区域性“商帮”。这些“商帮”都曾代表着一个时代或一定条件下的商业辉煌。
从各类公开发表的文献看,尽管也有“粤商”、“广东商帮”等提法,但基本上没有系统的专门研究,而且关于“粤商”的定义也没有明确界定。
王先庆认为,“粤商”包括有两层含义:一是广义的“粤商”,即泛指所有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指所有的“生意人”,即包括制造业主在内的所有企业主,相当于“广东商界”;二是狭义的“粤商”,即特指以零售业经营者为代表的商贸流通业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包括批发、零售、餐饮、酒店等实体商业以及物流、商业管理咨询在内的商业服务业。本文所指的“粤商”即是一个狭义的概念。
严格意义上的“粤商”还有一些条件限定:第一,这里的“商”,一般不是指个人,而是指“企业”,即法律意义上的“商人”。换言之,本文的“粤商”就是指广东商业企业群体;第二,“粤商”并不是笼统地包括所有在广东注册的商业企业,而是指企业的投资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的企业。那些中央企业、外资企业或外省企业在广东所办的商业企业,并不是本文意义上的“粤商”;第三,“粤商”并不限定其企业注册地范围,只要是广东商业企业对外投资兴办的商业企业,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省外,都属于“粤商”。不过,本文基本上仅指注册地在广东省内且投资人有广东户籍的商业企业。例如,尽管华润万家、好又多、百家都在广东注册,但它们不能算作“粤商”行列。同样,国美虽然是广东人办的企业,但它属于广东商业企业的对外投资,也不能算是本文所指的“粤商”。
“现代粤商”在本文特指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当代“粤商”。在严格的意义上,“现代粤商”包括所有由广东人在广东省内及省外注册的广东商业企业,但考虑到广东省地域范围宽广、区域商业发展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差异以及代表性问题,本文所指的“粤商”主要是指以珠江三角洲商业企业为代表的“粤商”。
“现代粤商”在中国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历程中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的近十多年时间里,不仅“广货”销遍全国,旺盛一世,而且广州及深圳的零售企业、餐饮企业、酒店企业、批发市场、商业街等都一度领先全国,造成了“发财到广东”的盛世。
目前,随着广东商贸流通业进入新一轮高增长期,“现代粤商”正迎来第二个黄金发展时期,如果抓住机遇,实现升级转型和突破性发展,即成为“粤商”们最重要的战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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