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期间电商火药味浓,最为吸引人的仍是各大商家的促销。从多年前的苏宁国美对垒再到天猫京东的火拼,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已不是新鲜事,各大电商平台对商家资源的争夺战从未停歇。业内专家认为,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属于不正当竞争,也侵害了平台间的公平竞争,并最终可能对消费者权益或公共利益造成伤害。
所谓电商平台“二选一”,就是一些电商平台要求合作商家只能选择入驻一家电商平台作为网络销售平台,而不能同时入驻多家平台。
此前,京东推出超级品牌日、超级品类日、超级单品日,都是为品牌商整合各类营销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助力品牌商实现快速增长。而今,京东再次升级品牌商赋能,提出了“为品牌商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深度定制化、场景交易高融合”的零售解决方案。
无独有偶,天猫投入百亿元启动“双百计划”,帮助多个超级品牌打造属于品牌日,并取得了多个品牌单日销售量超越1亿的成效。天猫还表示“要帮助超级品牌获得更多的流量和声量,为品牌打造年度盛事。”
虽然电商平台赋予品牌商很多优惠,但是在零售市场,品牌商站队、撤离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应由商家自主决定。目前,很多商家公开表态,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
一位从业多年、主营服装的电商从业者说:“由于不同电商平台各有优势和特点,我们的业务在不同平台各有侧重。经过几年努力,目前在几个平台上的流量都很不错。如今突然有了‘二选一’,意味着要放弃一些好不容易建起来的渠道,很难接受。”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指出,商务平台做出“二选一”的目的是在限制竞争,排除竞争对手,它是一种不利于推动市场竞争的行为,除了影响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还严重影响了供货商产品销售,影响消费者在多个电商平台选择权利。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入驻商家和电商平台本应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对于入驻商家来说,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都很重要。但同样,入驻商家对电商平台也很重要,没了入驻商家,平台就像无源之水,难以持续。电商生来具有开放特质,电商平台不应忘了开放合作的初衷,而是应以更加包容的心态,把难以取舍的“二选一”变成互利共赢的“一加一”。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近年来的市场淘汰和洗牌,电商行业以及电商市场也在成长。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电商巨头之间的博弈将更加激烈,而伴随竞争而来的,就是能拉动整个行业升级、变革、与创新的利好氛围。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申通圆通等称北京寄递时效受影响 部分网点关 [2017-11-24 17:34:28]
- 入局者不断 进击的生鲜电商仍被寄予厚望 [2017-11-24 17:20:35]
- 新零售中的旧战场 700万“夫妻老婆店”供货 [2017-11-24 17:09:52]
- 传统电商遭遇瓶颈 智慧商业模式推动行业变革 [2017-11-24 14:56:41]
- 天猫京东火拼升级 二选一伤害消费者权益 [2017-11-24 14:50:30]
- 零售商都在做自有品牌化妆品 但要避开一些“ [2017-11-24 14:25:15]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