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经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同意,海南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海南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11个方面,推动海南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方案》明确了海南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海南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发展实际,重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创新,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三是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四是强化服务创新,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五是强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协同运行效率;六是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生态链。
重点任务细化为11个大项17个小项,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加强规划协同引领、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推广智能投递设施、提高科技应用水平、推动供应链协同、推广绿色包装、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等方面着力,以适应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建设需求,推动海南省电商与快递物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电商物流产业体系。
这些重点任务包括实现快递业务许可备案事项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鼓励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促进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建设提供政策保障;根据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业务需求,推动邮政、航空、港航、快递等物流企业,创新发展国际小包、国际专线等跨境电商快递服务;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加快国家和省级物流通道枢纽节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海口)、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海口)、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等建设;完善主要城市节点布局,推动海南省快递物流集散中心(海口、三亚)等重点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工程,加快推广智能快件箱在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等末端节点布局;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管理,逐步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车身编号和外观标识管理;落实好相关用地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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