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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借电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2019年4月17日《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19-4-17 点击数:

本报讯4月11日,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与义乌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9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在义乌成功举行。此次论坛以“规范有序创新发展”为主题,汇聚业内知名专家企业代表,通过交流新思想、探讨新经验,促进电商产业规范、有序,推动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党委书记姚广海、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高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原巡视员聂林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副司长韦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虹、俄罗斯联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代表处高级专员亚历山德拉·加拉甘、国美零售控股集团副总裁李欣、中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志刚、惠农网联合创始人邓武杰等嘉宾齐聚义乌,共同聚焦中国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之道。

姚广海在致辞中表示,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从2008年的3.14万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31.63万亿元,网上零售规模从0.13万亿元猛增到9万亿元,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大国。

姚广海指出,现阶段应更多地聚焦三个方面:第一,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第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与创新;第三,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电子商务作为新经济的典型代表,经过高速发展,已逐渐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推动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有助于实体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精准把握市场脉搏,最终实现“换道超车”。

徐高春表示,发展数字经济已被浙江省委省政府列为一号工程,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了再次发展的重大机遇。在国内市场产业升级、国际市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背景下,传统商业经营模式受到挑战,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为经济社会注入了新的动力。

“2018年浙江省网络零售达到16700多亿,同比增长25.4%。全国近80%以上的网络零售、70%的跨境电商以及60%的B2B的交易,主要依靠浙江电商平台完成。”徐高春说。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法规同上要跟上。今年1月1日,电商领域的首部专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电子商务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发展阶段。为全面解读新电商法的实施情况以及行业影响,论坛邀请了参与新电商法起草工作的专家成员及法律人士,对该法案中的相关规定做权威解读,并就如何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提出真知灼见。

薛虹在论坛上表示,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是《电子商务法》最突出的特点。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电子商务法》具有自身独特性,其内容复杂,涉及平台治理、争议解决、消费者保护、电子支付、信用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制度、跨境电子商务等多项内容。《电子商务法》针对电商领域特有的矛盾,解决其特殊的问题。与现有法律相衔接,可以弥补当下制度的不足。

“《电子商务法》对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这是社会和行业主动自律与规范的体现,是经济发展与行业进步的结果。”姚广海说。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国与沿线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展开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跨境电商不断深耕。

亚历山德拉·加拉甘表示,俄中两国十分重视双边跨境电商发展,2018年6月两国共同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电子商务在双边经贸关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吸引中小企业参与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手段。下一步,俄中双方将交流有关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信息,促进两国中小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合作,并推动两国电子商务平台围绕行业标准、交易流程及商业合作机会等方面开展交流对话。

作者:徐若滨  编辑:RYH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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