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能电视时代,不能跳过、不能快进、甚至不能关机,播放时长达几十秒的开机广告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如今,这样的场景或将成为历史。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约谈了七家电视企业,要求其就商业性开机广告强行植入问题进行整改。实际上,在行业整体利润较低的情况下,开机广告是电视企业的重要盈利点。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对开机广告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应设置相应的关闭权限,将是否观看开机广告的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
七家企业被约谈
据江苏省消保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专项消费调查情况,对海尔、创维、长虹、夏普、小米、海信、乐视七家电视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企业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此前,江苏省消保委对十家智能电视品牌进行了开机广告专项消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长期存在开机广告普遍、开机广告影响消费体验、经营者行为侵权严重等问题。受调查人群中,有96.4%的消费者反映,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问题。在反映开机广告问题的人群中,有50.16%的消费者表示,开机广告无法中途关闭。
线下志愿者调查数据显示,从广告时长来看,夏普开机广告时间最长,为30秒,海尔为22秒,创维、海信、小米、长虹、乐视为15秒;从广告可否被关闭来看,创维、海信、海尔、乐视的开机广告不可关闭,小米、长虹的开机广告最后5秒方可关闭,夏普的开机广告在最后10秒时,屏幕右下方会出现不易被发现的可关闭提示。此外,电视企业还存在销售时未告知消费者存在开机广告、未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消费者不能自主关闭开机广告等共性问题。
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对此表示,开机广告影响了用户体验,透支了用户信任,也拉低了企业自身的品牌价值与口碑。开机广告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企业必须正视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时间成本。产品需要更新,商业模式需要创新,但产品和商业模式不能在缺乏约束的环境中野蛮生长,最终由消费者来买单。
对此,长虹方面回应称,正在针对江苏省消保委提出的问题进行改善。夏普方面表示,内部正在根据要求进行开发评估,具体内容将在江苏省消保委限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不过,其他所涉电视企业尚未进行回应。
屡禁不止背后是利益驱动
不可否认,智能电视在互联网时代迎来了蓬勃的发展期,即点即播的观看方式让家庭大屏电视焕发“第二春”,进而带动大屏营销产业的繁荣。以开机广告为代表的OTT(即Over The Top,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广告市场呈现井喷之势。
勾正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智能电视存量将超过2.8亿台,占电视市场比例接近60%。智能电视到达率将逐步攀升至70%,用户使用时长在全部大屏电视中超过50%。相反,传统电视达到率逐步下降至50%以下,观看时长也将下降至40%。智能电视的广告和用户付费服务,将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所接受。
多位业内专家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开机广告屡禁不止,背后是利益驱动。“现在整个彩电行业的利润很薄,很多彩电企业卖硬件不赚钱。要赚广告主的钱补贴硬件,分担研发成本。所以,企业开始在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上作文章。”家电产业观察人士梁振鹏如是说。
据梁振鹏介绍,每个点播终端都代表着一个开机广告,终端数量越多,就代表收看开机广告的用户越多。智能电视企业的广告平台收入越多,单位价值也就越大。
如今,广告已成电视企业的重要盈利点。据家电行业调查机构奥维发布的《2019年中国OTT发展预测报告》显示,去年,OTT激活设备超2.14亿台,预计今年年末将上升至2.4亿台。今年OTT广告规模将达109亿元,其中以开机广告为代表的系统层广告收入为26亿元。几年前有媒体报道称,乐视超级电视的开机广告费用达到每天180万元,几乎可以与央视新闻联播前后的十秒广告刊例价相媲美。
此前,小米副总裁卢伟冰表示,广告是互联网电视商业模式的一部分。智能电视开机需要十秒以上的等待时间,若开机过程中不播放广告,则只显示单调的Logo。相对于Logo,显然播放广告更容易让用户接受。
选择权应交还消费者手中
电视开机广告是否应该全面取消?针对这一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对待开机广告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应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观看广告,将选择权和主导权交还给消费者。
彼时,以乐视、小米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提出生态链概念,吸引了众多电视企业“豪赌”,靠着“硬件不赚钱,内容变现”的概念“打天下”。2017年至2018年,受面板成本降低的影响,价格战再度燃起,电视尺寸均价由2016年的每英寸66元探底到2018年的每英寸63元。低价竞争直接导致低利润,这也使电视企业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电视企业的利润点较为单薄,如果没有电视广告收入进行弥补,经营将难以维持。”产业观察人士洪仕斌如是说。他表示,企业也应该在广告收入和用户体验之间寻找平衡,此外,电视企业还应该多开辟其他盈利通道。
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剑锋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其在江苏省消保委了解的情况来看,电视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内容的同时,通过广告获益,这种盈利模式是被认可的。江苏省消保委此次约谈的重点在于,电视企业要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设置可关闭或退出开机广告的权限,不能强制消费者观看开机广告,强制性开机广告在无形之中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开机广告让用户使用智能电视的体验大打折扣,电视企业应该把选择权交给用户,由用户自主选择是否观看,如果开机广告很难取消或不能取消,对于用户来说是霸王条款,是不公平的。”梁振鹏表示。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智能电视经营者在销售时如未告知消费者存在开机广告的情况,那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未能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就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就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彩电企业如果不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除了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之外,还会逐渐失去信誉,逐渐被消费者抛弃。”张剑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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