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同时要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
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是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领域。各地也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消费链条,扩大内需。
政策带动效果明显
去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层面陆续出台政策刺激汽车消费。
国家层面,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地方层面,湖北省出台的《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规定,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自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按销售价格的3%给予补贴,省级与汽车生产所在市县财政各分担一半。
此前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北京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特别是去年8月北京一次性向“无车家庭”增发2万个新能源指标;上海发布消费者充电补助政策,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每人5000元充电补助;此外,广州、深圳、长沙、杭州等20余个城市先后出台扶持新能源汽车销售的有关政策。
这些具体政策的落地有效促进了汽车消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举行期间,共有近30家企业60多款车型参与其中,初步估算拉动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接近20万辆。
推动农村消费潜力释放
当前,农村消费潜力有待进一步释放。为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近期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的工作任务包括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以及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等。
商务部2021年在促消费方面要抓好的工作包括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具体来看即促进商品消费,畅通汽车、家电、家具等大件商品消费链条,支持地方开展以旧换新、汽车下乡等活动。
根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81亿辆。其中,70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百万辆,同比增加4个城市,31个城市超200万辆,13个城市超300万辆。北京、成都、重庆超500万辆,苏州、上海、郑州超400万辆,西安、武汉、深圳、东莞、天津、青岛、石家庄等7个城市超300万辆。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数据从侧面反映出,越是非一、二线城市,汽车保有量越小,有差距也意味着待挖掘的市场潜力值得期待。“未来汽车市场的增长点主要在三线及以下城市和农村地区下沉市场。”
商务部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梁威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农村消费市场增速长期快于城镇地区,因此要打造以县镇商贸中心为节点的乡镇及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推动流通龙头企业布局下沉市场,这将更有利于加速释放下沉市场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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