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之一,是集民生性、公益性和市场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是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直接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
尽管在发达国家中通过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平抑市场价格已经成为惯例,但是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从未被视为公益性设施。在社会资金建设和管理下,农贸市场在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满足消费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不能充分体现。为此,探索农贸市场的“公益化”道路成为中国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的举措之一。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商务部将积极推进各地方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推动出台城市菜市场等公益性商业设施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国性法规出台创造条件。
据他介绍,从2009年开始,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像北京市政府、上海市政府,通过采取公建、配套代建和代购、产权回购回租、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来推进菜市场的公益性建设。
2009年,在部分省市开展了标准化菜市场建设,2012年又在原来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基础上,选择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开展城市便民菜市场建设试点,并且将原来单一的菜市场建设拓展为包括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连锁菜店、售菜亭、流动售菜车等多业态零售终端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农贸市场公益性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有利于抑制菜价上涨,市场布局更加合理、购物更加便捷,购物环境明显改善。
在公益性风潮下,各地市也积极探索农贸市场的“公益化”道路。3月16日,江苏徐州市首家公益农贸市场—三官庙·食亿家农贸市场开张,不少产品的价格比其他农贸市场低20%,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去采购。
近日,湖南省商务局宣布鼓励将农贸市场(菜市场)纳入公建配套。探索将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菜市场)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建成后交社区管理。
此外,湖南省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农产品直销店、县乡流通综合体、乡镇商贸中心、集中建设的社区商业中心、社区便利店、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设施、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等纳入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由商务、国土、住建部门共同发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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