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商务部的统一部署,配合西安市第四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规定,从西安市商贸业发展实际出发,遵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有序竞争的原则,为促进城市繁荣繁华、增强便民利民功能、完善城乡服务网络,加快西部商贸中心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西安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4—2020)》。
第一章 总 则
1.1 规划背景
西安曾是闻名于世的古都和经济贸易中心,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商贸业有着辉煌的历史。近年来,西安商贸业以“发展大商贸、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为目标,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已初步建立起统一、开放、多元、竞争的商贸流通格局,西部商贸中心的地位逐步形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西安作为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旅游名城,中国重要的教育、科研、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城市,新欧亚大陆桥中国段和中西部中心城市,需要在尊重城市的历史和客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人为本,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健全服务体系、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制订出西安市商业网点规划对策,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并形成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我市商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为引导西安城市商业网点新体系的建立,加强西安市商业网点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优化商业布局,有效配置资源,增强商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商业企业发展壮大,强化商业网点分级设置,特制定此文本。文本参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并结合西安商业发展的实际而制定。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参考国内外不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结合西安市商业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而制定的。
1.1.1 西安商贸业发展现状
按照江**同志“以科技、旅游、商贸为先导,把西安建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外向型城市”的题词精神,“九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西安商贸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建设我国北方西部地区商贸中心为目标,发展大商贸、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从引导生产、调整结构、扩大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大局出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初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流通格局,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近几年来,西安商贸业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已成为西安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目前,西安市的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商业网点已达14.59万个,从业人员107万人,千人拥有网点数达到20.3个;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近50个,其中大型综合超市24个;零售企业中年销售过亿元的商场有15家;全市拥有各类交易市场514个,2003年成交额超过260亿元;其中年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有16个;西安有着悠久的饮食文化,从宫廷大菜到东西南北各地特色大多都云集西安,各具风采,特别是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各类小吃,品种丰富,物美价廉,2003年全市拥有餐饮业网点3.28万个,餐饮业零售额102.5亿元;作为世界热点旅游城市,西安已具有充足的接待能力和较高的服务水准。现有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1500多家,三星级以上宾馆56家,可提供高、中、低档床位17万张,能满足不同消费需求;西安拥有大型现代化专业展览馆4个,总面积21万平方米,注册登记的展览公司120余家。购物中心、百货商店、连锁超市、仓储商场、家居中心、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正在全市蓬勃发展。
1.1.2 西安商业网点布局现状
■ 零售网点布局现状
■ 批发市场布局现状
■ 商业街布局现状
■ 物流业布局现状
1.1.3 规划依据
《西安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
《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
《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
《西咸经济一体化战略规划思路》
《西安市商贸业发展十五规划》
《西安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
《西安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
《西安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
《西安市商贸业分类发展指导目录》
《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发展连锁经营的指导意见》
《西安市设立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听证办法》
《西安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西安统计年鉴》
1.2 指导思想
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结合“旅游名城”,“中国重要的教育、科研、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城市”,“新欧亚大陆桥中国段和西部及黄河中上游重要的中心城市”等未来城市定位,从我市经济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的实际出发,以促进城市繁荣繁华、增强便民利民功能、完善城乡服务网络,加快西部商贸中心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新体系,构筑以产业组织集中化、经营机构组织化、流通方式现代化的流通格局,发展新型营销业态,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沟通城乡市场、发挥流通业先导作用,使商贸业在区域经济中发挥更强的辐射和带动功能。
1.3 规划理念
1.3.1 大商贸理念
1.3.2 大市场理念
1.3.3 大流通理念
1.3.4 休闲商业理念
1.3.5 科技网络商业理念
1.3.6 旅游服务商业理念
1.3.7 绿色生态商业理念
1.3.8 教育商业理念
1.4 规划原则
1.4.1 合理配置资源,整体协调发展
1.4.2 分清层次结构,完善功能配套
1.4.3 突出文化特色,营造商业景观
1.4.4 优化经营环境,注重以人为本
1.4.5 适度超前原则
1.5 规划范围、规模及期限
1.5.1 规划范围
按照“九宫格局、棋盘路网、轴线突出、一城六心”的城市未来布局模式,本规划覆盖西安未来中心城市及多个城市副中心地域范围。
1.主城区范围
2.市区范围
3.市域范围
1.5.2 人口规模
按照西安2003年人口716.58万人为基数,以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4.5‰推算,预计2010年西安人口规模将达到955.46万人,2020年人口达到1030.69万人。
考虑到流动人口因素,本次规划确定西安城市人口规模近期为1000万人,远期为1200万人。
1.5.3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4年——2020年,分为三个阶段:
■ 近期2004年——2010年
■ 中期2011年——2015年
■ 远期2016年——2020年
1.6 规划内容及重点
1.6.1 规划内容
第一部分为西安市商业体系总体布局规划。
第二部分为西安市各商业业态布局规划。
1.6.2 规划重点
从西安西部商贸中心和城市总体规划出发,确定西安商业网点规划的重点主要为: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外围区域商业网点规划。内含西安市总体商业布局规划和零售商业网点、商业街、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布局规划等部分。
第二章 商业网点规划目标
2.1 规划目标
结合西安区位优势和中心城市地位,从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绿色生态城市的思路出发,突出“在历史文化古城,享受现代商业文明”的特色,不断提升西安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整体水平,培育和完善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商业网点流通体系。以实施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按照物流资源的优化组合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的发展要求,坚持“政策引导、打破垄断、整合资源、扩大开放、规范运作”的发展原则,完善商贸体系,进一步增强西安商贸流通业的辐射力和竞争力。立足于西安都市圈,影响黄河中上游区域,使西安成为交汇东西、带动西部、辐射全国、联通中亚、接轨国际的西部商贸中心。
到2020年,把西安基本建成布局科学、业态优化、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西部商贸中心。
2.2 总量预测
以2003年西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亿元为基数,预计2010年西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1000—1200亿元;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1800—2000亿元;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00—3200亿元。
2.3 商业设施用地及营业面积推测
根据人口预测,预计2010年西安市商业营业总面积应控制在770—1150万平方米之间;2015年商业营业总面积应控制在800—1200万平方米之间;2020年西安市商业营业总面积应控制在830—1250万平方米之间。
西安市区外围总人口257.33万人,规划营业面积210—320万平方米,用地规模1600—2400亩。
2.4 商业网点功能结构
中心商业区
二环商业带
三环商业带
社区商业网
2.5 有计划地改造和完善“三级商业服务网络”
2.5.1 充实提高中心商业区
2.5.2 建设发展二环商业带和三环商业带
2.5.3 配套建设社区商业服务网
第三章 商业网点总体布局
根据西安市商业布局现状,西安市商业体系分为三级商业服务网:一级商业服务网为中心商业区;二级商业服务网;三级商业服务网。商业网点布局体现“时尚购物在中心、休闲消费在二环、增强辐射在三环”的调控导向。
3.1 中心商业区规划
3.1.1 中心商业区的功能、商业、业态、客流特征。
3.1.2 西安中心商业区的划分。
3.1.3 西安中心商业区网点建设的总体目标。
3.1.4 商业中心区的目标顾客。
3.1.5 中心商业区的特点。
3.1.6 中心商业区商业网点按功能特色进行布局。
3.1.7 中心商业区商业网点设置导向:
■ 鼓励设置:
在中心商业区内,鼓励开设经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餐饮网点、文化娱乐设施以及具有西部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商店,大力引进老字号名店进入;结合中心城区传统商业网点改造,改造现有百货商店,按照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在合适的地段整体开发建设若干家百货店或市区购物中心。
业态设置强调精品化,中高档化,强调差异化经营。
■ 限制设置:
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等。
■ 禁止设置:
城郊购物中心、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
3.2 二级商业服务网规划
二级商业网点规划涉及区域商业中心、二环商业带、三环商业带、卫星城商业圈等四部分。
3.2.1 区域商业中心。
3.2.2 区域商业中心的近期、中远期规划。
3.2.3 区域商业中心设置导向:
■ 鼓励设置:
中型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设施。在三环商业带鼓励设置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
■ 适度设置:
专业店、大型超市、家居建材商店、城郊购物中心、集贸市场等,在六个城市副中心可适度设置社区购物中心。
3.3 社区商业和城镇商业区规划
3.3.1 中心城市社区商业
限制设置:百货店、专业店等。
禁止设置:仓储式会员店、专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
3.3.2 中心城镇社区商业
第四章 零售网点规划
零售网点规划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大型零售网点,第二个层次是中小型网点。
4.1 大型零售网点规划目标
加强对百货店、购物中心、专业店和大型超市建设的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层次较高、形象较好的零售、餐饮、休闲服务等商业网点,使之成为西安亮丽的商业景观,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4.1.1 优化发展大型百货店
4.1.2 适度发展仓储式会员店
4.1.3 有序发展大型超市
4.1.4 合理发展大型专业店
4.1.5 引导发展购物中心
4.2 大型零售业态规划要点
4.2.1 百货店
百货店的位置及目标顾客。百货店规划以改造为主,适当新建。
4.2.2 仓储式会员店
仓储式会员店的分布及目标顾客。
4.2.3 大型专业店
大型专业店的主要特点及目标顾客。
4.2.4 大型超市
大型超市的选址及目标顾客。
4.2.5 购物中心
■ 城郊购物中心的布局及目标顾客
■市区购物中心的布局及目标顾客。
■ 社区购物中心的布局及目标顾客。
4.3 中小型零售网点布局思路
4.3.1 集中型布局思路
4.3.2 社区型布局思路
4.4 中小型零售网点规划要点
4.4.1 食杂店
食杂店的经营特点、布局及目标顾客。
4.4.2 便利店
便利店的经营特点、布局及目标顾客。
4.4.3 折扣店
折扣店的经营特点、布局及目标顾客。
4.4.4 超市
超市的经营特点、布局及目标顾客。
4.4.5 专卖店
专卖店的经营特点、布局及目标顾客。
4.5 集改超、农改超工程
4.6 地下商业开发
第五章 批发市场规划
5.1 规划目标
5.2 批发市场空间布局
5.2.1 控制发展区
5.2.2 重点发展区
5.2.3 引导发展区
5.3 批发市场改造升级
对西安市现有的批发市场要采取改造、整合、迁移等方式进行布局优化调整和市场改造升级。
5.3.1 改造
5.3.2 整合
5.3.3 迁移
5.4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划
5.4.1 总体目标
通过调整和建设,本市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总数从目前145家调整压缩至80家以内。总交易面积约150—200万平方米,形成以中心批发市场为骨干,区域性批发市场为补充,产地初级批发市场为基础的西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
第六章 商业街规划
6.1 西安市商业街规划目标
6.2 商业街规划要点
6.3 商业街布局
6.3.1 商业街布局要符合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要求。
6.3.2 商业街布局要注重处理好与城市交通的关系。
6.3.3 商业街要注重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购物环境的完善。
6.3.4 商业街要具有独特的经营定位和形象特色。
6.4 重点改造和培育的商业街
■ 东大街综合商业街
■ 西大街旅游商贸商业街
■ 书院门文房四宝书画专业街
■ 骡马市步行街
■ 解放路商业街
■ 德福巷休闲商业街
■ 东南二环餐饮商贸专业街
■ 太华路建材专业街
■ 长乐路服装专业街
6.5 重点新建的商业街
■ 环城西路仿古休闲一条街
■ 雁塔南北广场商业街
■ 西市商业街
■ 西部回坊清真食品商业街
■ 经济开发区商业街区
■ 顺城巷旅游商业带
■ 大唐不夜城
■ 纬二街特色步行街
■ 其它新建商业街
第七章 物流业规划
7.1 西安市物流业的规划目标
7.1.1 具体目标
7.2 物流业布局
7.2.1 新建两个物流园区
■ 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综合物流园区
■ 西安六村堡空港物流服务中心
7.2.2 改造和提升7个物流中心
■ 纺织城纺织品及服装物流中心
■ 韦曲科技物流中心
■ 三桥汽车物流中心
■ 草滩果品物流中心
■ 北石桥物流中心
■ 中储建材物流中心
■ 引镇仓储物流中心
7.2.3 规划建设10个配送中心
建设西北邮政物流配送中心、海星超市物流配送中心、西北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同时在咸宁路、华清路、太华北路、大白杨路、枣园路、友谊路等处规划划定10个物流配送中心位置,作为联系物流中心和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最终消费者的纽带。
第八章 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实施对策
8.1 加强政府调控和引导
8.2 树立商业规划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将商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经市人大通过,使其具备法律和法规效力,各级政府部门必须认真执行,不因人事变动、部门利益而影响规划的实施。只有严格按规定进行运作,才能增强企业的投资预期,促进企业参与投资、开展经营,才能更好地引导企业按规划进行选址布点,避免商业网点开发的重复建设和盲目无序。
8.3 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
8.4 完善大型商业网点听证会制度
8.5 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
8.6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8.7 营造诚信的商业环境
8.8 加强政府的服务工作
8.9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8.10 保证重点商业项目用地
8.11 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8.12 引入“商业开发商”制度
8.13 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九章 其 它
9.1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作为市政府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各区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配合做好各行政区域内设置商业业种、业态的定量和结构控制。
9.2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定期发布商业建设指南和商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
9.3 西安市区行政区域内改造和新建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零售商业设施,须履行听证程序。
9.4 成立西安市商业网点规划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西安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落实、执行和监督工作。
9.5 各级商业设置除按文本标准执行外,应符合国家和西安市现行的其它有关规定。
9.6 各级商业设置可分步实施,区域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在相近的地域可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设置。
9.7 本标准主要用于新建商业网点的指导,已形成的各级商业网点的改造可参照执行。
9.8 居住区商业网点的设置宜适度集中,以配置便民利民的业态和业种为主。
9.9 大型商业设施应根据本市现行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要求配置机动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9.10 本规划解释权归属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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