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末,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指出,计划今年在大中城市和市辖区确立50个全国级示范社区,随后指导地方建立300个省级示范社区。这被视为继商务部500亿元政策性贷款扶持全国20家大型流通企业之后的又一“选秀”之举,一时引起各地政府和企业高度关注。
根据5月底商务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王晓川副司长在解读《意见》时提出一份时间表:商务部将从2005年6月起,在各地开展创建省级示范社区工作,根据各地社区商业发展情况,以及社区商业规划和标准的制定贯彻情况,从中甄选出50个全国级示范社区。
中国商业联合会一位官员认为,一直以来国内都很重视城市中心地区的商业规划,而忽视了社区商业的开发,现在正应该补上这城市商业链上的薄弱一环。
被忽视的商业形式
记者在对北京市社区商业状况调查中发现,在形成已久的老社区里,商业形态较为齐全,但是大多规模小、种类少,只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而在新开发的小区里,由于地产开发商的局限性,社区商业很不发达,并因此出现很多“游商”。
回龙观是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地区,这里人口密集,已经在开发第六期住宅工程。但是偌大一个社区里竟然没有大型超市,“生活太不方便了。我只能从单位附近的家乐福采购后再大包小包提回来。”家住回龙观三期住宅小区的王先生对记者说。在同样远离城市中心的西二旗一个小区里,记者也感受到类似的商业“荒漠”和生活不便:无证经营的流动水果摊漫天开价、短斤少两,仅有的小饭馆卫生状况也令人却步。
在一些社区里,基本商业都如此缺乏,居民更别奢望有银行、邮政、健身休闲等设施了。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社区商业,在现有商业规划中的被关注度还远远不够。北京市商务局的一位商业专家对记者说,社区商业是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发展起来的概念。它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住宅区的商业配套模式,不只是满足居民粮、副、菜等基本生活需要,而是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备、服务质量较高的综合服务体系,是要让社区更宜居住、服务种类更丰富、人们在此生活更舒适。
底商≠社区商业
在发达国家,社区商业占整个商业零售额的比例高达40%。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据预计,在10年内我国社区消费也将占到全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3以上。社区商业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新兴市场。一些有远见的开发商也注意到这一点,在规划之初就考虑到商业配套设施,并将其作为重要卖点。但是记者注意到,更多的规划中商业业态较为单一,都是底层商铺的形式。
在朝阳区“朝阳无限”住宅区的临街一层,以韩国精品服饰城为主题的商铺正在招商。与此仅一公里之隔的“朝阳园”住宅区,也要开一条时尚商业街。不远处的“财满街”楼盘也在规划商业步行街……这些虽然都开在住宅区,但却是商业中心式的开发类型,并不是服务于本社区的多元化服务型商业。
在商务部下发的《意见》中指出,社区商业的发展目标是:基本实现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都得到基本满足,并形成商业布局合理、服务功能齐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
“并不是社区内拥有几个底商就可称为社区商业。”一位商业专家对记者说,社区商业有两忌,其一就是忌底商。真正功能齐备、有一定规模、服务质量较高的社区商业是应该与生活分开和居民区有一定距离的。比如北京有规定底商不许经营餐饮,以避免产生扰民等不利影响。其二忌卖。一旦卖给个体商家,社区整体的商业布局和功能结构就无法控制。
连锁经营的新战场
根据各社区不同的居住规模、人口构成、收入水平、消费习惯,社区商业配套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基础性配套,就是满足现阶段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最基本的配套,另一类属于发展型配套,指满足居民多元化、高层次的物质和消费需求的配套设施。
社区商业业态和行业的设置,还应该跟社区商业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周边的商业现状相结合,做到既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又避免重复建设浪费,并做到新建的商业业态适度超前。“这样的改旧和建新,就需要好的规划和经营能力较强的连锁型企业。”北京市商务局的官员指出。
老郭是一名下岗职工,几年前他在工厂家属区开起了一家小卖铺,主营冷饮和小商品。“经营有点起色后,我希望把小店也做成个品牌,因此开始寻找成为加盟店的途径。”老郭在笔记本上记录下各连锁企业电话和条件,“加盟‘物美’要投资十几万,加盟费1万元,风险押金3万元。‘超市发’要投资20万元。‘倍顺好邻居’要求店面达到200平方米……一个个咨询下来,发现政府推荐的‘红黄蓝’便利店最适合我这个规模。”老郭告诉记者,这些连锁店都有几种形式,一种是总公司自己办的直营店形式,一种是特许经营,按照总部要求选址开店,统一配送货品和定价。还有一种就是老郭所选择的带店加盟,这样店家的自主权比较大,可以自己进货,也可要求部分配送,总部定期派人来检查,以保证货品的质量。“虽然加盟店的经营成本比周围的小店高,但是有品牌就有信誉保证。按总部要求,我这里马上还要挂牌成立生鲜蔬菜站,由总部全配送,卖不完可以退。因此我没什么风险,还增添了种类。”
据记者了解,多家连锁服务和商业企业已经在开拓社区零售市场,但仍有企业担心现在还不是社区商业开发的最佳时机,担心出现同质化竞争、配套条件差和商铺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如何合理规划和布局是促进连锁企业社区化的关键所在。尤其在新建社区,开发商铺的地产商漫天要价,不符合社区连锁店低成本的基本要求,这就需要政府的协调和优惠政策支持,也呼唤有管理经验的中间运营商出现。
国际社区商业发展概况(背景资料)
社区商业最早于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出现。60年代,英国、日本、法国等西方国家也由于居民的郊区化而出现社区商业,到70年代,新加坡的社区商业也开始大规模发展起来。
国外的社区商业主要以购物中心的形式出现。国外社区购物中心的零售商们联合扩大经营的范围,不仅增强对人们“一站式”购物的满足能力,还向社区居民提供丰富的服务项目和休闲娱乐项目,因此社区购物中心在国外城市整体商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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