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商业布局的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五十多年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1949~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这七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贯彻实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正确政策,旧社会留下的大小店铺及小商小贩很快恢复经营,生意逐渐兴旺,市场繁荣,人民生活称便。这几年国家投资新开发一大批大型百货店、粮食、副食等各类专业店和综合零售店,还在农村广泛地建立了供销合作社。实现了国营、供销社、私营、小商小贩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喜人局面。
建国初期北京的商业 |
建国初期的小卖部 |
第二,1956~l977年全行业公私合营。这二十二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放弃了“公私兼顾”等正确政策,出现了国营和供销社分别垄断城乡市场,商业网点大量减少而万马齐暗的局面。应当说,1956年以前,对私改造的有些举措是有成效的,但1956年“敲锣打鼓”暴风骤雨式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则是对当时正在兴旺发展的商业布局形成了严重的打击和破坏。955年全国共有私营商场295.4万户(从业人员390.9万人),这以前几年里只改造了l8.2万户,而且1956年一年里“敲锣打鼓”改造了188.9万户,猛增10倍以上。随后的一些年,越来越“左”,私商基本改造完了,小商小贩也摧毁得差不多了。
1956年1月22日,天津市和平区群众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游行 |
第三,1978年至现在。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逐步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在流通领域采取“三多一少”等改革举措。特别是推行“多种经济成分”商业共同发展的措施,在国营商业、供销社不断改革的同时,各地积极放开市场,让私商和小商小贩迅速发展,到1996年全国私营商业达到19.8万户(从业人员l65万人),个体商贩达到1392.8万户(从业人员2993.2万人),他们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的比重达到55%,大体相当于1956年公私合营高潮以前的水平。以后几年,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策进一步放宽,私有商业已经成为零售商业市场的主体。加上国营、国有控股商业企业、供销社、中外合资商业企业等,充分满足了全国十三亿人的生活需要。中国市场和商业网点的兴旺发达,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如今的深圳 |
北京C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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