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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十二五规划为内需护航
来源:2012年9月27日 《中国商界》杂志 发布时间:2012-9-28 点击数:


  9月10日,首部国家级内贸“十二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终于出台了。

  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导向导致流通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短板,造成我国流通领域的发展滞后于国际水平。《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国家级内贸发展专项规划。据记者观察,加快我国流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流通企业,这是内贸十二五规划的“主旋律”。

  《规划》明确提出,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生产资料销售总额76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6%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超过7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11%左右。无疑,内贸“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将给消费和流通行业注入“强心剂”。

  而在此之前,国务院也下发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土地、财税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确定了多项支持措施,助推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称,8月初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刚出台的《规划》,都意味着国家已将流通产业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于流通产业,国家打出了一套“组合拳”。《规划》和《意见》的出台又会起到怎样的效果呢?

  打通扩内需的“经脉”

  中国的发展根本在于经济发展,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应该是消费需求。当前国际经济疲软,我国出口形势不乐观,经济正处在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时期,投资也不可能大幅增长,在这样的形势下,应该着重促进消费。

  业内专家表示,内贸“十二五”规划的发布意味着促消费成为新一轮稳增长政策的一大着力点。从现如今公布的内贸“十二五”规划来看,它确实不负众望,该规划旨在发挥内贸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

  “过去流通领域是很多部门来管,但规划出台后,相当于有了可以统一各部门意愿,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流通体系的国内贸易的纲领性文件,以消费为引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成为不可改变的趋势。”内贸规划专家组成员、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系主任洪涛说,这一思路其实与《意见》是一致的。

  《意见》曾指出,在不同消费领域,刺激政策的侧重点也将有所不同。商品消费领域,重在通过补贴,寻找新的消费亮点,形成新的拉动消费中坚力量;服务消费领域,则更多需要在供给端扩大服务领域;在消费方式方面,要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发展信用消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消费业态,以改变消费模式,提高消费杠杆。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内贸发展目标: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2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生产资料销售总额达76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6%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超过7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11%左右。这将充分发挥国内贸易保障消费、引导消费、创造消费的功能。赵萍表示,年均增长15%左右的目标是规划的一大亮点,反映了我国对未来内贸发展的重视程度将超过以往。

  实际上,早在去年11月,国家就已经明确了“到201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一番”的发展目标。业内人士表示,除了从企业端流通环节入手外,更重要的是加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为促消费增加长期动力。商业百货、食品、流通、电子商务、消费金融等多个板块将迎来实质利好。关于外界期盼已久的“促消费政策”,洪涛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能延续节能补贴、以旧换新等措施,并加大对新兴业态、交易方式的扶持力度,发展一些生活服务类企业

  赵萍也表示,我国需要完善扩大消费政策的支持方式,应对目前征收消费税的部分商品,如汽车、化妆品、金银首饰等的消费税进行适度调整,并适当降低奢侈品进口关税,还要侧重发展服务消费,比如养老、月嫂等消费形态。

  不可否认,内贸“十二五”规划是一个涉及面广、指引性强的规划,虽然促进消费的政策并没有在规划中直接得到体现和落实,但是从中可以看到政策鼓励的方向。同时,在促消费支持措施方面,除补贴外,也将在免税、退税、贴息等方面进行适当探索。

  据悉,工信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消费品工业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消费需求扩大的指导意见。与此同时,工信部还在密切跟踪和总结消费品工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落实扩大消费需求战略的举措和经验,并大力支持地方和协会(联合会)开展各类产品展览会、论坛、推介会等活动。

  此外,在引导消费方式方面出台相应的刺激政策也有利于提高消费总量,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信用消费和网络消费。规划提到,要引导新型消费方式,鼓励发展信用消费,支持商贸服务企业扩大信用销售规模;积极发展租赁消费,大力培育汽车租赁市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消费业态。

  不管怎样,在促消费政策中,内贸“十二五”规划无疑是一个加速器,将加速推动各个部委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在此,我们也拭目以待。

  布局十一个功能业区

  内贸“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其中,关于加快形成11个主要商业功能区,发挥其商品集散、价格形成、消费集聚、产业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的扩内需增长极作用被置于八大任务之首,让人眼前一亮。

  规划提出,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的总体部署,加快形成11个主要商业功能区。其中包括现代服务业、农产品现代物流基地、特色商品流通、民族贸易和边境贸易,以及一个定位粮食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专业服务行业。“商务功能区打破了省区市行政区划的限制和切割,将有助于人才和资源的交流。”赵萍说,按照规划,11个商业功能区未来将形成一批国内贸易的重要增长极。

  值得关注的是,11个主要商业功能区,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天水、滇黔桂、甘宁青、新疆和哈长在内的功能区覆盖了东中西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区且各有侧重。

  东部的商业功能区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强化贸易中心地位和消费集聚功能;中部商业功能区将强化商品特别是农产品现代物流基地和流通枢纽地位,提升商品集散和消费集聚功能;西部商业功能区则支持特色商品流通、民族贸易和边境贸易发展,增强商品集散功能和市场保障能力;东北地区的哈长商业功能区侧重大力发展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和专业服务行业。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认为,“这11个商业功能区的建设是将真正有利于商品、人才、资源在全国的竞争机制中流动起来,对于指导区域流通资源的集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洪涛看来,商业功能区和以往提出的区域性或国际性商贸中心以及经济区这两个概念并非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恰恰体现了点、线、面、流的协调发展。“产业政策必须涉及到产业空间布局,目前全国有20多个经济区,商业功能区与经济区的发展相一致,而商贸中心通过城市发展辐射带动区域的发展,各区域之前通过产品的市场化规划化所带来的流通路线和流通渠道所连接,就形成了点、线、面、流的格局,对于引导区域流通资源的集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区别于之前批准建设的城市功能区,在刺激消费方面,商业功能区的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将会更明显。从此次规划的商业功能区的分布来看,功能区位置比较分散,且都有相应的主导产业,并能带动整片区域消费的发展,比如成渝、关中-天水商业功能区的建设能直接带动中西部地区消费的发展。

  业内人士也表示,商业功能区的建设不仅能带动内部消费,并且能促进功能区和外部区域的发展,让国内产品及时销到国外,从而带动外贸的发展。总而言之,规划的出台将大幅发挥主要商业功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先行区,引导资源跨区域整合。

  减轻流通行业负担

  众所周知,从企业端流通环节入手,搞活流通能从根本上降低流通成本,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此前的8月,备受关注的《意见》在正式发布后,赵萍就曾评价称,《意见》所列的支持政策覆盖面颇广,但最重要的突破,是重新定位了流通产业的地位,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将流通产业定位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其实,“物流环节过多、流通渠道不畅”,一直以来被认为是造成国内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社会创造的很大部分财富消耗在流通环节上,这给中国经济造成沉重负担,阻碍经济转型,同时还会推高物价水平,阻碍消费的释放。”赵萍说。

  洪涛也认为,“目前我国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商业竞争过度,竞争环境存在诸多问题,流通行业平均利润率太低,只有不足2%。这些问题不解决,不提升其地位,不加以大力发展,流通业对促进消费、担当国民经济发展引擎的作用就无法充分发挥。”

  这部国家级内贸发展专项规划涉及了批发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方面,旨在发挥内贸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记者注意到,规划中有一条关于“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示范工程”,当中提到,要加快大中城市商贸物流聚集区和物流配送节点建设,优化城市物流配送空间布局,建立托盘共用系统,搭建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重点支持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内的200个物流配送中心和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与改造,大中城市连锁零售企业统一配送率达到75%。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认为,此条就是要实现连锁商业统一配送,“这在从前很难实现,主要是由于税费、规章制度的阻碍,制度上不允许。现在有了规划,未来流通成本就有机会下降。”

  此外,在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方面,《意见》要求抓紧出台降低流通费用综合性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

  权威人士表示,减轻商贸服务业税负也是一项重要内容。相关部委已在研究,逐步将增值税免税政策由鲜活农产品生产扩大到流通环节。此外,降低餐饮等商贸服务行业税负,将营业税率由5%恢复到3%,有条件的逐步改为征收增值税,也是在酝酿的一项内容。

  总而言之,规划和《意见》对改变流通产业当前的粗放型发展现状,进行了政策的量化。《意见》的出台对流通业是利好消息,其中很多政策措施是期盼多年,争取多年的,有利于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担忧,尽管国内扶持政策不断,但真正扶持需要更多的细则出台,这样才能将行业利好政策“落地”。外界眼下普遍希望,久盼未至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能尽快出台《意见》的实施细则,包括推进流通业营改增的试点。

  电商和“大企业”战略

  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过去5年国内网购规模暴增了22倍,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5.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2%,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2.5%。报告还显示,2011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达1.94亿人,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突破15万家,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

  对于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规划表示,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应用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积极推动网络零售健康快速发展。支持发展社区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完善电子商务技术标准、统计监测和信用体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认证制度。有序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规划特别提出,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支持传统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发展电子商务,形成一批面向消费者的网络购物平台、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并积极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开展智能商店试点。

  据悉,《意见》也明确要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意见》指出,要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云计算、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针对电子商务的价格战,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认为这种浮躁的心理是商业领域不可取的,电子商务企业、商业零售企业的管理者都要反思。他表示,目前商务部也正在抓紧起草电子商务管理条例,用法规来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

  此外,针对现如今流通行业的困境,《意见》也给出了解决方案。《意见》要求在规划、用地、财政金融支持、税收、收费等方面对流通产业予以支持,助推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意见》还特别提出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也宣称将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我国本土流通企业大多是区域性公司,因为在总部以外区域开店,需要重复纳税,加重了企业负担,严重制约连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意见》的出台为企业卸去了这道枷锁。

  《规划》的出台,也再次明确要求积极培育大型企业,促流通业联合兼并。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有实力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联合、兼并、合资、合作等方式,跨行业、跨地区整合资源,实现资本化扩张,形成若干大型零售商、批发商、代理商等。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依法合规、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组成战略联盟,开展采购、营销等方面合作。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联合采购。

  而在管理体制方面,将放宽垄断专营领域市场准入,深化原油、成品油、食盐、药品等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和管理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

  对我国流通行业来说,希望《意见》和内贸“十二五”规划的出台是一个转折点。

 

作者:黄荣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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