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获悉,根据我国前不久下发的《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要“制定全国公益性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统筹公益性市场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400余家,承担了国内70%以上农产品流通的重任,已成为联通农民“钱袋子”和市民“菜篮子”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问题也开始显露。近年来,部分市场高收费、乱收费、农产品“卖难”、“买贵”和食品安全等诸多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背后,深层次反映的是市场化与公益性矛盾的本质。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产品批发市场属于民生工程,如何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完善并持续发挥公益性功能,近年来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等,均提出要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据介绍,发达国家农产品市场体系普遍是先规划后建设。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现在各大电商竞相抢占的分拨中心,都在由企业自发建设,这样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大企业过度抢占市场资源,从一定程度上也会抑制小微企业的发展。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构建全国性大市场网络和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均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关注的是,与国外一开始即由政府主导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同,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已然很高,在现有市场格局中再重新构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难度相当大。
当前,我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刚刚起步,还需要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公益性功能发挥的良好环境。一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功能定位。目前,业内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主要有3方面的需求,即为生产者提供公平交易平台、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和把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二要建立“公益功能、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公益性看似负担,其实也是今后企业发展的竞争能力,有条件的市场还是要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我国公益性发展的方向应该是以现有已发挥重要作用的批发市场为抓手,由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功能进行支持,切实承担起公益功能。三要加快建立法制化营商环境。要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条例,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地位。同时,出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促进市场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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