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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沙自贸区的发展现状与展望
来源:2017年06月 发布时间:2018-1-22 点击数:

摘要:

2016年南沙自贸区在现代服务业、政府服务效率、通关贸易便利化与国际化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为现代服务业集聚态势明显,政府服务效率得到提升,建立以智能化通关为支撑的贸易服务管理模式,国际合作现新局面等。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薄弱,金融要素不够集聚,通关便利有待加强,港澳合作带动作用不强等。最后,对就改善和提升南沙自贸区建设水平提出了若干建议。

Abstract:

In 2016,the Nansha Free Trade Area has achieved initial results in modern service industry,government service efficiency,customs clearance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t the same time,it has faced problems,such as the infrastructure such as transportation is weak and the financial elements are not gathered and the customs clearance needs strengthen,the cooperation between Nansha and Hong Kong or Nansha and Macao is not strong. In the end it put forward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一 2016年南沙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2016年,南沙自贸区紧密围绕“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专业服务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的战略定位,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最终建成“国际高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全高效的自由贸易区”。目前南沙自贸区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政府服务效率、通关贸易便利化与国际化合作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6年1~11月,南沙自贸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34.39亿元,同比增长了8.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8.47亿元,同比增长了4.9%;缴纳税收总额为364.53亿元,同比增长了20.0%;完成了固定资产投资720.29亿元,同比增长了40.2%;进出口总额为1541.33亿元,同比增长了8.2%,对广州外贸的贡献率高达98.9%;集装箱吞吐量达1144万标箱,同比增长了7.3%;港口货物吞吐量为2.75亿吨,同比增长了7.6%;合同利用外资额为30.02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2.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都排在全市前3名。

表1 南沙自贸区经济增长数据

(一)现代服务业集聚态势明显

2016年1月至11月,南沙自贸区新设立企业10672家(广东自贸试验区6.44万家),其中内资企业10405家(广东自贸试验区6.07万家),注册资本总额879.7亿元人民币(广东自贸试验区26712亿元),外商投资企业267家(南沙片区3702家),同比增长101.4%,合同外资242.3亿元人民币(广东自贸试验区3227亿元),同比增长209.1%。境外投资项目11个(广东自贸试验区249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1亿元人民币(广东自贸试验区295亿元)。其中,现代服务业包括总部型企业、跨境电商等在内的集聚发展态势已逐步显现。2016年1~11月,南沙自贸区新注册企业达10672家,比前十年的总和还多。在总部型企业方面,南沙自贸区引入了中铁建南方总部、中交建国际总部、中远海运散货总部、中化集团区域总部等项目。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已经有50个投资落户,超过50家各类总部型企业进驻;在跨境电商方面,集聚了1007家跨境电商企业,形成以直购体验新业态为特色的跨境电商“南沙模式”,1~11月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交易额达26.94亿元,同比2015年增长271.4%。1~10月经南沙港出口的市场采购商品出口集拼货值达137亿美元,进一步拉动了珠三角的出口增长。

表2 南沙片区新设立企业及其占广东自贸区的份额

(二)航运航空融资租赁发展潜力巨大

广州市融资租赁业主要集中于南沙自贸区。目前南沙自贸区共有融资租赁企业244家,注册资金达741亿元,实现了广州飞机租赁零突破,完成广东自贸试验区首单跨境飞机资产包交易。而未来南沙自贸区发展航运航空融资租赁的空间较大。根据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华南区域融资租赁集聚中心、中国融资租赁第三极”。根据广东金融学院航运航空金融发展课题组的测算,广州航运航空金融服务市场需求(包括基础设施的融资需求)为5134亿~6044亿元;相应地,航运航空保险需求量规模也庞大,而当前关于航运航空的保险供给仅有少数,大约为35亿元。广州的航运航空衍生品的市场潜在需求大约为600亿元,而广州在高端衍生品的供给上几乎为空白。广州航运航空交易结算的市场需求约为16000亿元,而供给仅仅为它的1/4。事实上,相比于当前发展突出的天津融资租赁业,广州发展航运航空租赁的条件更加优越。首先广州的气候比较适合飞机和大型轮船的运行和修理;其次作为中国制造业中心的珠三角,大型机械租赁可以拉动产业链的发展。

(三)政府服务效率得到提升

南沙自贸区通过简政放权,大幅度提升服务效率。南沙自贸区在2016年删减了41.3%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总计取消了6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3项备案事项,转移、调整1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项备案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也由127项缩减为11项。此外南沙自贸区还通过搭建企业专属网页,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截至2016年11月,企业专属网页开通量达59066家,激活量达52737家。企业通过专属网页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可实现70%以上事项到现场跑动次数在1次以下,60%以上事项全程网上办结。数据显示,南沙片区企业专属网页上线后,企业办理商事登记的时间从11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而且政府通过企业专属网页后台信用管理分析系统,可实时对风险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和重点防控,健全线下随机抽查监督机制。南沙自贸区还大力推动“证照分离”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南沙自贸区选择企业诉求突出、审批频次较高、符合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132项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加强准入管理4种方式实施分类改革。在商事登记制度上,南沙自贸区推行行政审批动态调整和标准化操作,试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实现“十三证三章”联办。“一照一码”拓展至海关等8个部门。

(四)建立以智能化通关为支撑的贸易服务体系

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取得一定进展,初步建立以智能化通关为支撑的贸易服务管理模式。一是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1]。南沙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上线,企业可通过该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有助于监管部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二是深入推动通关便利化改革。南沙自贸区深度融合“互联网+”与海关监管流程,采用“互联网+自助报关、互联网+提前归类审价、互联网+互动查验、互联网+自助缴税”等措施,逐步建设“线上海关”;推行海关快速验放机制,建立了“提前申报、随机布控、货到验放”模式;推进国际转运货物自助通关,实现24小时全天候自助通关,货物转驳时间缩短至3~5小时。通过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南沙自贸区还实现了24小时互联网“零纸张、零距离、零障碍、零门槛、零费用、零时限”申报。

(五)国际合作现新局面

南沙自贸区在国际合作特别是深化粤港澳合作方面迈出新步伐。首先,南沙自贸区积极开展《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政策体系》研究,在CEPA框架下探索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对港澳开放存在的政策障碍,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2016年南沙自贸区就开启了商事服务“香港通”服务,这是内地商事服务首次延伸至香港地区。通过此服务,港人港企在香港指定机构就可以“足不出港”便注册为南沙的企业,有效降低了港企的往返办事成本。截至2016年12月,南沙落户港澳投资企业共计952家,总投资额约为148.24亿美元。其次,南沙初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往来关系。2016年,南沙自贸区与阿联酋迪拜机场自贸区管理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与东盟中小企业经济贸易发展投资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初步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 2016年南沙自贸区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南沙自贸区在2016年表现出种种的利好趋势,但是,从南沙自贸区的本身来看,很多片区仅仅是处于破土动工的阶段,存在的挑战与困难难以准确估量。南沙自贸区在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通关贸易、港澳合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一)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薄弱,不能满足服务业需求

作为珠三角和粤港澳区域范围的中心点,南沙海陆空立体交通运输能力薄弱是其主要瓶颈之一。首先南沙自贸区的航空运输条件不能满足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对于现代服务业而言,高快捷的交通运输方式是一个必要条件。航空运输最为快速,是商务出行人士的首选。然而南沙自贸区到广州白云机场从广州最南端到广州最北端相距120千米,交通不便利。虽然南沙商务机场有望2017开始动工,然而商务机场的性能并不能完全满足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南沙商务机场的定位主要是以满足广州及珠三角地区商务飞行、短途客货运(包机)、航空旅游等消费类飞行需求为主。而对于跨国公司的总部或者其他金融类服务企业,其所需要的交通范围远大于商务机场所能够提供的。在快速公路方面,南沙自贸区也面临到广州市中心以及周边城市的交通问题。虽然南沙到广州主城区交通网络已基本成形,但与最近的交通枢纽即广州火车南站也相距44.7千米,而到深圳、东莞、珠海等地的跨城市交通网络仍在建设中。

(二)金融要素不够集聚,金融创新发展缓慢

对比在广东自贸区三个片区的金融产业,南沙片区的发展相对缓慢,金融要素不够集聚。2016年1月至11月,广东自贸区入驻金融企业1.94万家(南沙820家),其中持有牌照的金融机构52家,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18家(南沙6家),证券业金融机构13家(南沙无统计),保险业金融机构20家(南沙10家);融资租赁公司1183家(南沙136家);股权投资企业2900家(南沙50家);商业保理公司2077家(南沙1家)。金融企业尚未形成服务链条,金融体系有待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这也制约了金融创新的发展。南沙融资租赁发展虽然已见起色,2016年新增的机构占了所有新增的金融机构的1/6。目前共有244家,注册资金741亿元。然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包括商业保理、股权基金、要素市场、资金结算等,制约了融资租赁业的进一步发展。

表3 南沙自贸区的金融企业数据及其占广东自贸区比例

(三)制度创新能力不足,通关贸易有待加强

南沙自贸区制度创新稍有落后,通关贸易与上海自贸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功能模块目前已经升级到2.0版本。2.0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虽然实现了12个功能模块,包含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舱单申报、国际邮件快件、国际会展、跨境电子商务等业务板块,但是上海自贸区已经实现了33个业务项目。南沙自贸区在进出口许可、企业资质、支付结算环节与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实现功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以进出口许可为例,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不仅实现了进出口许可,还推行了原产地证申报、农产品关税配额申报、药品通关单备案申报、外汇企业名录办理等业务,大大节约了企业的线下时间。在运用版本上,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不仅开发了网页版的运用,还开发了客户端版、企业ERP直传和移动版,方便企业用户使用,也方便贸易商和代理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和交换。在对接业务方面,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虽然对接了21个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与不同管理部门的技术对接,但是由于业务切换工作还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因而企业仍然需要分开报送数据。例如,目前,南沙自贸区的跨境业务,企业就需要分开报送数据给广州海关和检验检疫局。此外,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系统操作起来困难。例如,报关数据的规格型号在“单一窗口”上录入的内容不全,或者某一指标标示方法的不同,导致导入报关单数据失败。而在业务运用上,南沙自贸区的货物申报使用率为90%,也略低于上海自贸区的95%。

表4 南沙自贸区与上海自贸区对比分析

(四)港澳合作带动作用不强,国际合作尚起步

广东自贸区包括南沙片区的定位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旨在希望香港对内地发展起带动作用。然而从目前香港自身的发展状况来看,香港的实体制造业已然空心,对南沙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此外,香港在承接南沙自贸区在“一带一路”战略之下的国际化服务的能力较弱。香港虽然拥有各类专业型服务人才,集聚了众多国际商业资源,熟知国际商业规则,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不一定以香港所熟知的西方的手法做生意。同时南沙自贸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尚处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阶段,还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这与南沙自贸区金融、法治、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脱不开关系。例如,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商事纠纷、企业破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仲裁服务、办理破产等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待加强。同时,涉及行业准入与退出、市场限购、政策补贴等各类政策的完备性、合理性有待提升,亟待解决现在政策稳定性低、透明度低等问题。

三 对下一阶段南沙自贸区发展的建议

综上所述,南沙自贸区从成立之初至今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是在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制度创新、国际化合作方面仍然存在问题。本文针对以上四个方面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一)加快南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南沙城市副中心

交通通达度是南沙自贸区的短板,应该加快完善南沙自贸区与广州主城区及广州周边城市的交通。首先,加快港口和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国际中转、高端航运及国际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尽快推进南沙港区四期、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近洋码头、江海联运码头等项目建设。其次,通过轨道交通建设,加强与港澳、与广州周边城市的联通。重点布局快速直达港澳及周边城市的轨道交通线路,加快深茂铁路(广州段)等国铁,广中珠澳、湾区东线、中南虎、肇顺南等城际轨道以及广中江高速、虎门二桥及其联络线等高快速路建设。最后,完善区内主干道路和跨江桥梁,加强区内交通通达性。重点推进“双环+九射”主骨架道路系统建设,完善明珠湾起步区、蕉门河中心区等重点区块内主干快速通道。在此基础上,通过与港澳合作等方式,加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学校、医院等,吸引更多的人才入驻,以更加优异的条件打造国际化人才试验区。

(二)深化单一窗口建设,提高贸易通关效率

研究颁布《南沙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化建设方案》,该方案要进一步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将其功能覆盖到各类口岸执法和贸易管理业务,尤其是涉及贸易监管的部门,逐步拓展贸易许可、支付结算、资质登记等平台功能,并纳入与贸易相关的抵押、保险等业务,提高通关效率与服务质量。同时,效仿国际上的有关先进模式和经验,与新加坡等相关国家和国外“单一窗口”建设公司合作,将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理念注入广州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中,对接国际标准开展对外服务,规范和统一单证格式、数据标准和身份认证,推动广州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为方便贸易商和代理之间也可以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便利化。在开发网页版的“单一窗口”的同时,开发客户端版和企业ERP直传和移动版。

(三)集聚广州金融资源,建立南沙航运航空金融交易中心

目前南沙自贸区金融资源分散,不能形成完整产业链,产业集聚效应弱。为了更好地推动南沙航运航空金融服务的发展,建议建立一站式航运航空金融交易中心,在提供航运航空融资租赁、衍生品交易、保险结算等服务的同时,提供与航运航空资产证券化、航运航空企业兼并重组、结构化产品设计等相关的高端服务。鼓励和支持南沙自贸区的公司到海外进行收购,兼并其他航运航空公司,有效加快南沙航运航空金融货物的供给。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南沙需要更加有序地组建和发展航运航空业跨国金融控股公司。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提供融资租赁、国际贷款、资金、结算、保险、和衍生品等全方位的航运航空服务,另一方面可以推动飞机船舶等相关高端装备制造业进行双向交易,从而深化产业和金融的结合。

(四)借鉴天津经验,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借鉴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经验,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一是制定融资租赁发展专项规划。树立具有南沙自贸区融资租赁特色的产业地位,明确其发展方向,梳理已有的关于融资租赁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有效发挥政策、产业和区位优势,制定有关融资租赁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及鼓励办法,指导和引领融资租赁业发展。二是通过多层次协调机制推进。建议成立由省、市、区三级融资租赁主管部门领导及财政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三是推动成立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建议成立以金融机构和交易所、融资租赁研究机构、仲裁机构、融资租赁企业等单位为会员的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融资租赁产业研究,编制融资租赁业发展规划、业务发展指南和实务操作手册,充分发挥信息交流、行业自律、培训教育及政策协调等功能,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促融资租赁发展

目前广州市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主要聚焦于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和增加财政扶持,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借鉴上海自贸区和天津自贸区的经验,南沙自贸区还应该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

(1)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对融资租赁企业实行单独授信,针对租赁项目特点提供融资产品,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境外投资及并购重组。

(2)支持融资租赁公司采用各种直接间接渠道融资,既包括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债券市场、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又包括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境内外资本市场等方式融资。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资金进入融资租赁业。同时,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建议南沙自贸区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

(3)融资租赁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合格抵质押物的覆盖范围,提高动产融资交易效率。融资租赁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业务,应当对应收账款的权属状况在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予以登记公示。

(4)支持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利用外债。放宽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举借外债资格条件中外贸进出口权、净总资产比例以及盈利状况等的限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在履行必要程序并签订外债合同后,应当在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其举借的外债可调入境内存放在外债专户,实行支付结汇或意愿结汇使用。

(5)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等规定,办理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

(6)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5〕36号)等规定,办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通过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境内成员公司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实现境内外资金的统一调配。

表5 上海自贸区和天津自贸区关于融资租赁业融资政策对比

(六)深化港澳合作,全面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第一,进一步对港澳扩大开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深入落实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在CEPA框架下,缩减对港澳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商贸、金融、会计、法律、医疗、建筑、航运物流、电信等领域的准入、资质和经营范围限制。第二,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建设。推进港澳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合作平台,打造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港澳专业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孵化器服务。第三,拓展对外投资合作空间,加快建成“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枢纽。以产能合作为抓手,以港口物流为桥梁,建立“前港、中园、后城”的合作模式,对接好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项目,积极打造中拉经贸合作平台。加快“走出去”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快推动自贸试验区“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实质性运作,支持发展“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

(七)塑造开放式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对外开放

开放式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吸引外资入驻的一个很关键的要素。一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放宽准入,落实外商投资备案制,在股权比例限制、资质要求、经营范围等方面放宽对外资的准入。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下放第二批省级管理权限,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对行政效能监督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三是继续拓展“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打造更加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建设大数据应用系统,更加全面地整合自贸区内各部门的行政服务资源,逐步推动线下行政审批事项整体迁移到线上,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快开发完善企业专属网页手机客户端。四是建立以社会信用体系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南沙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信用共享清单,打通省、市、区三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探索建立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以专业监管为支撑的新型政府监管模式。

 

作者:广州大学…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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