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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淮北发展现代物流业 可获财政奖励和政策支持
来源:2014年07月04日 淮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4-7-4 点击数:


  据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消息,淮北市积极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要求,继续加大对现代物流业的财政扶持和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支持力度。

  对被评为物流业集聚区、重点物流企业、成长型物流企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物流业项目等,按规定程序从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对现代物流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可申请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新入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物流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第3年至第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奖励。

  完成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省市规定的投资强度并及时按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额给予奖励;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省市规定亩均税收的,受益财政再给予企业连续三年的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50%的奖励;免缴开工建设审批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新入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内的物流企业,投资强度达到开发区或工业园区要求的,在供地等方面实行与工业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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