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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营改增”呼声高
来源:2015年3月12日 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15-3-12 点击数:


    2014年全国餐饮收入27860亿元,同比增长9.7%,占2014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万亿元的10%。由餐饮业交出的这份成绩单可见,其对我国内需的带动作用日渐清晰。

    2015年,餐饮业向着3万亿的目标迈进。但同时餐饮业面临的各种困难仍旧凸显,餐饮业的社会地位也并没有与其作出的贡献相匹配。今年两会,来自餐饮业的代表委员在畅议国是的同时,都对自己身处的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诉求,无论是减费降税、人才培养,还是餐饮食品安全问题,都勾勒出了新时期餐饮业从业者的心声。

    “餐饮业的负担非常重,据中国烹饪协会和重庆工商联商会的数据,餐饮企业仅税费就高达八十几项。”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很无奈地表示,我国消费趋势正驱使餐饮大众化成为主流,但另一方面税费依然“高端化”,“税重费多”已使中国餐饮企业陷入发展的尴尬处境。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烹饪大师、湘菜大师许菊云也认为,虽然2014年餐饮市场终止了连续三年增速下滑的颓势,限上餐饮也处于扭亏为盈的转折,但我国餐饮行业整体增速下滑和企业盈利受压的局面仍没有太大改观,四高一低和税费负担重仍是餐饮业的“痛点”。

    根据嘉和一品董事长刘京京提供的数据,一般规范单体餐厅的利润率在2.85%左右,投资人收益为2.05%,而上缴税款至少占到营业额的7.82%,与投资人所获收益比为3.81倍。又据2011年知名度高、规模效益大的餐饮业上市企业数据分析,其平均毛利率为60%,净利率为8%左右,所缴税费则约为10%。“可见各类餐饮经营者所承担的税负都是极其沉重的。”刘京京说。

   对此,无论是严琦、许菊云,还是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千喜鹤集团董事长刘延云都为制定餐饮业“营改增”税收的政策建言献策。他们认为,随着2015年“营改增”工作将扩大到包括餐饮业在内的生活服务业,将对餐饮业的内部管控模式、财务管理思路以及连锁扩张战略带来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但当前餐饮业征税还存在以下问题,即进项中可抵扣项目较少;餐饮连锁企业跨区域结算重复税负;随着餐饮连锁扩张的不断推进,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上,涉及到不同领域不同税率抵扣问题。

    因此,三位代表委员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议,首先应在即将全面铺开的服务业“营改增”改革中,对关系民生的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餐饮企业执行简易增值税3%的征收率,其他餐饮企业执行一般增值税6%的征收率,让企业减负,让消费者受惠。

    其次,出台“营改增”后调整适应的配套细则。鉴于餐饮业增值税产业链不同领域不同税率抵扣、大部分的食材进项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以及中央厨房为本企业门店跨区域配送重复征税等现实问题,建议配套出台系列专项细则。

    再次,增加餐饮业增值税可抵扣项目。根据餐饮企业现有的成本结构,在增值税抵扣中,增加如装修、房租、水电、菜品研发创新、企业人才培养(中国烹饪大师、名师)等项目的抵扣。
 
    最后,餐饮连锁企业纳税由总机构或区域管理机构统一核算并申报。餐饮连锁企业的总店和门店如都单独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独立缴税,由于其经营模式和财税管理两者特点的不匹配会导致企业整体税费升高、申报工作很难完成等现实困难。鉴于此,建议餐饮连锁企业纳税由总机构或区域管理机构统一核算并申报。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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