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关于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讨论再成热点。“国家统计局统计,电商交易总额5万多亿,占比12%左右,等于这部分销售额被电商分流了。我们交税,电商不交税,这个不公平。”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总经理韩玉臣向南都记者表示,电商不征税不仅意味着税收流失,实际上对于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也是一种税收歧视。
同样,京东集团CEO刘强东日前在个人微博上表示:面对问题,选择性的逃避比不作为更可怕!没有公平就没有市场经济,公平是市场的基石!电子商务不是法外之地,在告别粗放式增长之后,现在亟须在法制和规则的轨道上与实体经济达到共促、和谐、平衡,这样中国的经济才会更有希望!
一家独大百货龙头“感到了寒冬”
公开资料显示,邯郸阳光百货集团是邯郸市最具规模和经营实力的商业企业,集团下辖1家购物中心、6家大型商场、13家家电卖场、19家连锁超市、120家社区便利店和6家郊县连锁商场。经营涵盖多种业态,从业人员2万人,年销售额60亿元。系全国零售百强企业、中国连锁百强企业、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
“我的百货公司可以说在当地一家独大,但仍然感到了寒冬。”韩玉臣介绍2016年市场营业额明显下滑。
企业为何业绩下滑?韩玉臣认为主要是受电商冲击。韩玉臣表示,在我国,网上交易无需缴纳房租,不用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缴纳税款,其成本比传统交易方式低得多,“我们并不害怕竞争,只是这种竞争太过不公平。”
报告称C2C电商去年税收流失超500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网上零售交易额已超过5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12%。韩玉臣认为,电商行业已经成长到一定规模,淘宝、天猫“双十一”购物节2016年单日总交易额超1207亿元。如此巨大的交易额,不进行征税,会引起不公。因此,与电商快速增长相对应,对电商的税收监管和有效征税问题也应排上日程。
据韩玉臣介绍,近日中国电商税收流失报告课题组通过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平均税负,以及第三方预测的交易规模测算,估算出C2C电商税收流失总规模。按照百货零售业口径测算,2016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总额为531.53亿~747.92亿元,预计2018年这一数据将会超过1000亿元。
“税收是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行和附近社会公用事业发展的主要财力来源,大量的税收流失,必定会导致国家可支配收入减少。”韩玉臣认为,面对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对其征税是社会必然,对其监管是形势所趋。
征税应明确电商平台“主体责任”
“电商平台与入驻的网店有着密切关联,且掌握着所有网店的交易数据和入驻信息。”韩玉臣建议先明确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然后指定电商平台代扣代缴税收制度,网络店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时登记相应的电商平台作为纳税扣缴义务人,电商平台在结算每一笔网上交易款时,自动生成货款和应交的税款数据明细单,实现税收代扣代缴功能。
“目前,电子发票很难操作,作为普通消费者,可开可不开。”韩玉臣表示,为了更好地加强电商税收监管,建议推行电子发票,每一笔网上支付交易时,同时自动产生电子发票,实现统一开票,达到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目的。
电商发展到现在已经进入瓶颈阶段,不规范管理,电商自身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消费者的信任度会下降。加强电商的监管,不是课以重税,而是规范其经营行为,为其下一次飞跃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蓝逢辉
答疑
推进电商征税与减税降费矛盾?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7年要多措并举减税降费。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电商平台征税频频发声。不过也有观点认为,提电商征税,虽然有利于增加税收,但与“减税降费”提法相矛盾。对此,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对南都记者表示,电商征税是监管,不是要加税。如果实现信息化监管,公平纳税落实到位,其实可以减税。
《电子商务法(草案)》明确规定,不管是电子商务经营者还是第三方平台,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履行纳税义务。但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法不需要登记的除外。
蔡磊表示,从来没有法律或文件说电商不应该缴税、免税,电商征税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不需要讨论,也没有对电商和实体有两套税法,之所以没有对电商征税是因为监管决心和征管手段上不去,所以监管不到位,诚信守信经营者遭受了不公平竞争的伤害。
蓝逢辉也表示,电商发展到现在已经进入瓶颈阶段,电商上的假冒伪劣等问题日益增多,不规范管理,下一步电商自身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消费者的信任度会下降。加强电商的监管,不是课以重税,而是规范其经营行为,为其下一次的飞跃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专家:
电子发票今年或将加快铺开
推行电子发票不等于对电商全面征税
提及电商征税中,发票这一环不可或缺。全国政协委员、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曾连续三年在全国两会期间就电子发票推进工作建言献策,今年他又提交提案《税收征缴全程电子化》,以降低税务改革过程中企业技术实施和税收征缴成本,实现企业纳税的降本提效,激发企业发展的新活力。
对于税收电子化进展,国家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柴跃廷近日向南都记者透露,今年电子发票相关法规立法值得期待,电子发票有望全面推行。
现状:电子发票普及仍不够
作为消费的电子凭证,电子发票在使用效力上和普通的纸质发票相同。早在2012年,电子发票即进入公众视野。
2012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表示在广州等20多个城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2013年6月27日,北京市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中国内地电子商务领域第一张电子发票在京东商城开具。电商领域开始走进电子发票时代。
柴跃廷告诉南都记者,一旦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后,将大大降低发票在开票、流转、入账、报销上的效率和成本;另一方面,电商偷漏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电商征税更加公平。
不过,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电子发票的全面普及仍然不够。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蓝逢辉对南都记者表示,使用电子发票要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化程度相对成熟,现在较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化程度还没有达到使用电子发票的信息化要求。“有的小微电商找别人代账,自己连账都不会做,更不要说信息化。这种情况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比较多。”
电子发票推广的另一难点,则是大众对电子发票的认可度较低。蓝逢辉解释,国内许多消费者没有培养出要发票的习惯,发票贯穿了增值税的整个闭环链条,是重要的税务监管手段。
无纸化报销将解决现存的电子发票问题
尽管电子发票能够节省成本和效率,南都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不少人也表示了对电子发票的担忧。
不仅一些不擅使用电子设备的人认为打印、报销电子发票存在困难,一些财务人员也表示电子发票由报销人员自行打印,更难识别真伪。
对此,柴跃廷表示,这些问题在电子发票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后,都将解决。他认为,“如果电子发票还要打出来报销,就不叫电子发票了”。
柴跃廷透露,现在国家正集中精力解决无纸化报销的问题,这是推行电子发票的关键一环。
推行电子发票不等于对电商全面征税
不过,柴跃廷提醒,电子发票和电商征税相关,但并不是一回事。他说,发票是为征税奠定基础,电子发票是交易凭证,不论是否交税,背后的发票都是存在的。
在柴跃廷看来,淘宝上的个人卖家,规模若不大,不应是征税的主要对象。即便电商征税,对这些个人卖家影响并不大。
此外,柴跃廷透露,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加速电子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今年或可期待,电子发票将加快全面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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