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售出概不退换”是药品零售行业通行的一条“潜规则”,理由也很简单,怕假药钻了空子。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这条“潜规则”定为“霸王条款”。该协会在“2005年商场、超市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活动”中认为,“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违反了《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商家应承担的“更换或者退货的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对质量问题商品予以更换或者退货。
近年来消费者对于药品实现质量三包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日前,这条“潜规则”在成都药品零售业遭遇“自砸”。
成都九鼎药房在其下属的“川药精品展销中心”开业仪式上宣布,从即日开始实行四川造药品(下简称“川药”)“三包”服务,凡在九鼎药房所属20余家连锁店购药的消费者,当天包退、两天包换、三天价高包退差价。据悉,这是继北京天天好大药房今年初首家推出药品“三包”之后,全国第二家实行药品“三包”的药店。
退药鉴别无难度
成都一位业内人士披露,从技术和操作的角度来讲,药品实行“三包”并非“高不可攀”,操作程序也并不烦琐。药店要想鉴别顾客是否在药品上做过手脚,如假药调包等,检查其外包装、核实其生产批号就是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因为按照有关规定,药品的外包装、里面的小包装上都会印有生产批号,此外,药店在销售时也会记录该药品的批号。药店不肯退换药品的真正原因一是怕麻烦,二是怕影响经济效益。
“三包”赢得百姓赞
笔者在“九鼎药房川药精品展销中心”看到,宽敞、整洁的药店里,闻讯前来购药的消费者络绎不绝。家住城西府南新区的周大姐一大早便乘车赶来,她说:“现在很多商品都已经实现了质量‘三包’,而药品却一直是三包‘禁区’,这‘禁区’早就该破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机关干部有些兴奋地说:“这是成都药店服务质量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大进步。”
九鼎药房董事长韩祥文介绍说:“在九鼎药房,如果顾客购买川药后有任何不满意,只要未污染、包装盒等没被恶意损坏,都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内凭小票退换货,三天内发现在九鼎药房购买的同品种药价格高于其他药店,消费者还可以退回差价。”对九鼎药房实行川药“三包”的举动,成都部分药店负责人表示“还在观望”或是“不便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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