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年底前新开商业综合体补贴50万
来源:2012年12月4日 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12-4
为促进成都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成都市商务局近日出台了《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措施》,在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对本地商贸零售企业、电商、外贸出口企业及重大商贸项目给予相应奖励,单项最高奖励金额将达到50万元。
《措施》规定,对于2012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销售额的百货零售、超市卖场、家电卖场,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2012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亿元的,给予10万元上台阶奖励;首次突破15亿元的,给予15万元上台阶奖励。
为了鼓励企业年初销售,增加城市夜间消费活跃度,在《措施》实施期间,对企业因延长营业时间同比增加的电费部分,给予50%补助。
对于纳入2012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管理的商业综合体和规划内商品市场项目,凡其商业设施于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投入运营的,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开业营销补贴。
作者:童星燕 编辑: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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