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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供应商要与“福乐”对簿公堂
来源:东亚网  2006-07-29 发布时间:2006-7-30 点击数:


    要求福乐超市立即偿还所欠货款,承担利息及违约损失,承担全部诉讼及代理费用.

   “我们现在在绿园区法院,准备立案起诉福乐超市呢。”28日上午9时,记者接到福乐超市一供应商打来的电话。记者了解到,福乐超市已于27日贴出通知——7月29日至7月31日期间,停止为供应商对账。

    对此,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表示,由于事件影响大,为防止出现“荣德”现象,立案需逐级汇报。

法院:下周二供应商到法院听通知

    28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来到了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此时已有五六十位供应商在此等待。

    “昨天,我们来这准备立案,到目前法院还没给立。法院说从供应商的利益出发,担心超市到时没有人,诉讼状无法送达,所以没立案。”一王姓供应商对记者说道。

   “绿园区法院的刘院长说不是不给我们立案,说要和上级法院沟通。有几个起诉材料准备好的供应商刚进法院内,还没出来呢,不知怎么给答复的。”

    随后,记者跟随几个供应商一起来到绿园区法院的二楼立案庭,见到了立案庭的史庭长。

    史庭长表示,“法院站在公正立场的同时,也要避免一些不和谐的影响。由于福乐超市规模较大,我们怕出现荣德超市现象。而且,我们也得向市法院汇报,和上级沟通。现在我们已经收了两个供应商的起诉状,按照法律程序,正常是七天的审查时间,我们已经告诉供应商下周二过来。”

    从法院内出来,记者看到,在法院外等待的供应商们已经开始准备起诉的相关材料。

    起诉状的内容是要求福乐超市立即偿还所欠货款,承担利息及违约损失,承担全部诉讼及代理费用。

    对于绿园区法院仍未为供应商立案一事,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像福乐超市这种影响大、涉及供应商家众多的案子,绿园法院向上级汇报是正常现象。法院留下供应商的起诉状研究也是正常的。但法院应该尽快立案,尽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

超市:月末内部商品盘点停止对账

    13时30分,记者来到福乐超市后看到,超市门外贴出了通知:超市因月末内部商品盘点,自7月29日至7月31日休息3天,8月1日开始准时为供应商对账。落款的时间是7月27日。

    尽管贴了通知,超市门前仍有十几个供应商在等待对账。“从24号开始对账,今天都28号了,4天才对到70号。因为太慢了,大家也都没有时间在这等。好多供应商都是估计差不多到自己家了再来,不知道这两天要停止对账。”一供应商表示,“就怕超市现在是在拖我们,听说他们的房子7月底就到期了。”

    随后,就这位供应商所说的话,记者向超市内的保安求证时,隔着铁栅栏,超市内的几个保安异口同声地表示:“没有,没到期。”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到期?几个保安的回答仍然一样:“不知道。”

    针对福乐超市停止为供应商对账一事,记者试图电话联系福乐超市的羊姓负责人,但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即,记者拨打福乐超市的“老板”刘春京的电话,但电话刚刚接通便被对方挂断。《福乐超市停业 供货商排号撤货》续
 

作者:卢喜艳  编辑:ki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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