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午,长春市民梁先生夫妇在家乐福新民广场店购买了3罐旺仔牛奶。结账时,标价3.7元的旺仔牛奶被收了3.9元。
顾客称退了0.6元但没道歉
接到梁先生的报料后,16日18时许,记者在省实验中学附近约见了梁先生夫妇。
梁先生的爱人盖女士回忆,“当时我记得旺仔牛奶的标价是3.7元啊,怎么小票上是3.9元呢,我要回去确认一下,于是我们再次进入超市。”
“经过仔细辨认标价的产品规格及条码号,能够确定这旺仔牛奶就是3.7元。”梁先生说。
“当时是一位头发到腰的女客服接待的我们。”梁先生说。
“我们返你差价!”这位客服从收银台内拿出0.6元。
“退钱的时候很自然,也没说道歉的话,我们由于急着回家,也没多想,就拿着0.6元走了。”盖女士说。
记者注意到,他们提供的购物小票上写有“差价0.6元已找”。
超市未主动兑现“5倍退差”
18日1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新民广场的家乐福超市,在旺仔牛奶售卖区,看到旺仔牛奶整个货架的价签已经“消失”。
“这要多少钱一罐?”正在给孩子选购牛奶的陈女士说。
我也不清楚,请到收银台刷一下就知道了。”陈女士问超市导购员后得到的答复。
记者在超市入口处看到一个醒目的提示:5倍退差,若您在本超市购买的商品价格高于本超市3公里内其他同类超市同一商品(促销品除外)的价格,或者商品实际收银价格高于购物当日本超市卖场内价签标示价格,我们将给予您该商品差价的5倍补偿。
不过,按照梁先生的说法,超市并没有主动兑现“5倍退差”的承诺。
消协:应主动返还5倍差价
记者就此采访了家乐福长春地区公共事业部经理葛卫东。“超市商品的价格按照市场行情,随时会通过电脑进行变动,但是超市人员有限,可能会导致价签更换不及时。”
当记者问及超市为何不为消费者“5倍退差”时,葛卫东说:“5倍退差,是当有消费者主动提出5倍退差的要求时,超市才会给予5倍退差。当消费者没有主动提出此要求时,我们将按照实际差价退差。”
不过,长春市消协副秘书长钟萍并不认同这种说法。
家乐福既然在醒目位置提出了‘5倍退差’的声明,就应该对消费者履行这样的承诺,出现差价就应该主动以5倍的价差返还给消费者,而不是由消费者提出‘5倍返差’后才履行承诺。”钟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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