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家住福州新店的市民陈依伯向本报投诉:12月2日上午,新店镇南平西路好多利超市店员因怀疑他偷了一斤猪肉,在店门口拦下他强行搜身。最后没搜出猪肉,对超市仍向围观的众人宣布陈依伯是“小偷”的做法,依伯非常不满,要求超市方面赔礼道歉。
3日上午,记者到该超市,超市一位负责人陈先生承认了搜身一事。
据陈依伯介绍,2日上午6时许,他到超市买菜,挑了一斤猪肉,但结账时,记起家里的肉还没吃完,就把猪肉放回到就近的货架上。在收银台买完单,陈依伯离开超市,刚走到门口,被几位营业员拦下,问他是否买了猪肉。依伯回答说猪肉不要了,已放回货架。但营业员不信,强行搜了依伯的上衣、裤腿,没有发现猪肉。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陈依伯随后带着超市负责人,回到自己放猪肉的货架,找到了那一斤肉,但超市营业员仍向其他的顾客宣布,陈依伯就是“小偷”。无奈之下,陈依伯决定报警。民警赶到后要求超市方面提供证据,超市无法提供,陈依伯才得以离开。
依伯说,超市这么做,不仅耽误了他送孙女上学,还损害了他的名誉,他要求超市方面赔礼道歉。
3日上午,记者赶到了这家超市,超市的陈经理承认了搜身一事,他表示,因为怀疑依伯把猪肉藏在衣服里,才在门口拦住了依伯。
另一位负责搜身的店员说,虽然没直接从依伯身上搜出猪肉,但他肯定“是依伯偷了猪肉”,理由是依伯在搜身时,冲进了超市,把猪肉放回货架上,所以他们没搜到。这位店员还表示,他们从货架上发现的猪肉有余温,“可以断定是被依伯捂过”。
得知记者到超市调查,超市店主陈玉华随后赶到,他表示,他们并没有搜陈依伯的身,只是“摸一摸”,“看一看”。在记者的要求下,超市方面提供了当天的监控录像,但录像里,陈依伯购物的画面被挡住,只能看到头部以上的部位,不能看清陈依伯的动作。记者随后要求查看“陈依伯在搜身时,冲进了超市,把猪肉放回货架上”的录像,以及“被搜身时”的录像,超市表示,搜身的地方没有摄像头,没能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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