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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0元购物卡断角 超市宣布作废
来源:新快报 2006-04-18 发布时间:2006-4-19 点击数:


工商部门认为超市单方面的决定没有根据

    价值200元的超市购物卡,只因不小心剪掉一个角就被超市宣布作废了。海珠区的陈女士昨天投诉到本报,表示对超市的这种做法不解。该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如陈女士所持购物卡不影响刷卡,可一次性消费完卡内余额。

    陈女士说,那张价值200元的购物卡是一位朋友送给她的。由于家里的卡比较多,她常常不记得哪些卡能用哪些已经不能用了。几天前,陈女士的孩子要剪一些图形,她便随手给了孩子一些卡,正当孩子拿着剪刀剪图形时,陈女士猛然记起有张购物卡没用过。她一把夺过孩子手中的卡,但是孩子已将那张卡剪掉了一个角。陈女士于是到超市去说明情况,第二天超市负责人打电话告诉她,卡可以用,但要一次性消费完200元。陈女士心想能用就行,刚计划着去购物一番,当天下午又接到超市电话,称卡不能使用,200元钱也无法退回。陈女士觉得卡上并没有写明如有损坏则作废,朋友办卡时超市也没有作类似说明,超市的做法让她不能接受。

    记者17日到该超市了解情况。该超市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购物卡损坏后能否使用以及能否按卡里原有金额使用,取决于卡的损坏程度。如果卡折弯了或弄断一部分后,不影响正常刷卡就没有问题,如果不能正常刷卡,只要一次性消费完卡里的余额就可以。至于陈女士的卡为什么不能用,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但表示如果陈女士愿意,可到超市协商解决。

    广州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像陈女士这样卡损坏即作废的并不多,但某些超市会对有损坏的卡“打折”,如打八折后,卡里有200元余额,可能消费者只能购买160元的物品。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超市的购物卡时,双方并未就卡的具体使用作出相关约定,也未就损坏作出赔偿约定,超市单方面对损坏的购物卡宣布“打折”或作废是没有根据的。

 

作者:杨莉 王…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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