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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多数超市并未设立“临期食品专区”
来源:2012年2月29日 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2-2-29 点击数:

  原本以为超市“买木瓜奶送酸奶”很划算,陈女士便没有留意酸奶的保质期,导致孩子喝坏了肚子,从而将商家投诉到消委会;而叶先生则在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公司购买了特优级宁夏枸杞,因产品外包装标示能延缓衰老、抵制癌细胞生长、预防艾滋病、降血压等,于是便以虚假广告欺骗和诱导消费为由,将吉之岛告上法院。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尤其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而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多家超市发现,除华润万家外,绝大多数超市并没有设立“临期食品专区”,也没有做出醒目提示。

  记者调查

  各超市难觅“临期食品专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并鼓励有条件的超市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对快到期食品进行集中陈列销售。

  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华润万家、百佳、好又多、乐购、吉之岛、家乐福等多家连锁超市发现,除华润万家外,其它超市均未看到“临期食品销售专区”,也未发现这些门店有对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在乐购广州大道北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超市没有“临期食品专区”,也没听说过工商总局的这一规定。随后,在好又多云景店、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百佳天河北店,记者也没看到“临期食品专区”。而这些超市处理临过期食品的做法都大同小异,并没有明确提示,而是把临过期食品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打折促销。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目前广州绝大多数超市都没有“临期食品专区”,尽管有促销区,但不全是临期食品。据他了解,超市促销区的商品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临近过期的商品,第二类为新上市需要推广的商品,第三类为库存积压的商品。

  临期食品遮遮掩掩捆绑打折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超市的临期食品非但没有进行“专区专售”,反而夹杂在赠品里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买二赠一”、“特价促销”这些超市常见的买赠、捆绑手法,实际上却暗藏许多陷阱。

  在乐购广州大道北店的冷藏专柜区,促销员正在吆喊着水饺大特卖。记者发现,一款今年1月3日生产的思念菌茹三鲜水饺,单价为25.8元/包,买二送一,但赠送的一包猪肉水饺被捆夹在中间,记者扒开捆绑胶带,发现赠送的那包水饺生产日期是2011年10月3日;而另外一款生产日期为今年2月25日的“蒙牛欧式双层果酪”(保质期21天)作为单品销售,价格为5.9元/瓶,但生产日期为2月22日的就被塑料袋包扎起来,作为“买三送一”的商品促销,价格也跌到14.7元三瓶,即4.9元/瓶。当记者打开塑料袋仔细查看时,发现其中藏匿了一瓶2月16日生产的果酪作为赠品,还有几天就过期。

  无独有偶,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公仔点心鲜虾汤粉”买一送一,但赠品的保质期被黄色胶带遮住了,消费者不容易看清,撕开胶带才能看到赠品还有不到一周就过期了。另外 ,吉之岛没有设立“临期食品专区”,而是将部分产品在上周末搞“10元均一件”进行促销。

  藏起新鲜商品 先卖库存食物

  记者发现,这种捆绑销售临期食品的做法在超市里比比皆是,酸奶、面包更是重灾区。或是“以新盖旧”,把临期食品夹在新鲜的食品里面一起包装,或是用促销标签把临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挡住,让消费者难以分辨。

  除了作为赠品外,超市里的临期食品还有不少“潜规则”。比如在好又多超市的冰鲜柜里,记者发现在最上面的速冻饺子、汤圆生产日期都不是最新的,藏在下面的商品反而比较新鲜。消费者如果没有仔细翻找,很难找到最新日期的商品。

  他山之石

  欧洲不少国家:超市须明确标示临期食品

  广州市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强表示,很多超市采用搭送赠品等方式促销临保食品,却很少为其标注醒目的标识,或者隐藏赠品生产日期,涉嫌欺骗消费者。他指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做法,比如欧洲很多国家早已采取了对快过期食品明确告知的措施;在德国和美国,即将过期的食品还常被用于慈善事业;而英国则要求“过了最佳食用期就得打折”。

  北京、上海:出台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制度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要求出来后,上海市就督促市内20家大型超市总部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

  北京市工商局也出台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并根据食品不同的保质期,规定了6类“临界限”: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4天。

  声音

  广州超市统一设临期专区有难度

  记者调查了解到,消费者往往会忽略附赠食品的生产日期,而他们希望能看到名副其实的“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消费者欧女士或者能代表多数人的看法:如果真能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就可根据需要选购,省得边购物边绷着一根弦,生怕买到过期食品。

  “很多所谓的"特价"食品,其实就是临期食品。”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表示,在进行促销时,商家只会说现在买很划算,根本不会说明促销原因,更不会告知消费者里面含有快到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瞪大眼睛,仔细查看生产日期。”

  追求坪效 超市不愿设临期专区

  广州多家超市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超市对食品的进货、销售以及下架都有一套严格的流程。对于保质期已过2/3的食品,会采取退货或打折促销的方式;而对于到保质期4/5的食品,则会直接下架退回厂家,绝对不会让顾客买到。

  “目前如果要求广州所有超市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执行起来是有难度的。”广东省流通业商会执行会长黄文杰表示,首先,国家对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超市销售的食品种类太多,保质期也不一样,到底距离保质期多久才算“临界食品”?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次是不同食品对临界条件要求不同,水果、蔬菜、牛奶等保质期均只有两三天,储藏条件也不一样,有的要求0℃,有的要求温度更低,如果将不同储藏条件的食品摆放在一个专柜,反而不易保存。最后是涉及经营成本问题,设立临期专区并不是架起一个柜子而已,这项工作涉及到整个销售流程,包括按要求储存食品,出库销售做到先进先出,每天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及时清点做好记录,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销毁监督等。另外,租场地的超市更讲究坪效,在原本不多的面积中设立这个专区打折销售,很多商家不太愿意。

  工商部门:自愿实行 无强制性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临界食品专区销售制可起到提示消费、避免管理缺陷造成过期食品不能及时撤架等积极作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是值得鼓励的一种做法。但该制度也只是一项自愿实行的规定,并没有强制性质。《广州市食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已明确规定,鼓励食品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上述负责人称,大超市处于强势地位,往往会提前一段时间将接近保质期的食品退给厂家处理。而小食杂店涉及千家万户,意识相对差,也难以向厂家退货,是监管的难点。
 

作者:林建敏  编辑:落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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