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出台的《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5日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供应商费用。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8日至14日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采访后发现,南昌没有零售商主动表示不再收取“节庆、店庆”等费用。
南昌百货:《办法》不会改变行规
8日上午9时,记者采访了南昌百货家电部的陈主管,他认为《办法》不可能打破行规,除非供应商下定决心不再依赖零售商做销售,所以一些潜规则仍然会继续。他表示,卖场每次搞促销活动都是努力提升卖场的品牌形象,而品牌的宣传是共赢的,供应商出一笔费用投入广告宣传也是正常的。其超市一销售经理认为,卖场树立品牌形象务必要将一些中小品牌拦于门外。如果中小品牌要维持卖场这一销售渠道,这必须支付卖场费用——如年终返利,来降低卖场的销售风险。
国美电器:进场费是市场竞争的产物
国美江西负责人认为进场费的产生完全归结于市场竞争。
8日上午11时,国美集团江西分公司广宣部经理宋军先生介绍,国美拥护《办法》的出台,国美正在按《办法》的规定调整自己的制度,在江西的市场行为已经按照《办法》执行。他认为《办法》有利于规范市场,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同时目前《办法》略显粗放,不利于执行,希望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宋军同时表示,进场费是市场的产物,而不是零售的个体行为。
苏宁电器:《办法》出台净化市场
10日上午10时,苏宁南昌分公司的鲁强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办法》出台能够净化市场,让竞争更加有序合理,零售商与供应商的长期工作关系得到良性发展,产品的款型不同,促进单品竞争性,使市场更加透明、规范。
丽华购物广场:《办法》可能会让零售商“重新洗牌”
9日下午四点,丽华购物广场总经理助理朱永生谈了他的看法,《办法》出台会让零售商“重新洗牌”。他说《办法》当中提到的“费用”在卖场的总收入当中占很重要的比重,如果这些费用的取消,整个卖场的人员分配的调整和新的促销计划,以及新的合同制订都要回避禁令条款,以保障卖场的利益.
记者采访的各大各零售商都拒谈卖场如何收取“节庆费、店庆费”,并不透露《办法》真正取消了他们多少“灰色收入”以及节庆等各种费用的总额占零售商的总收入多少。同时记者多次与沃尔玛客服热线联系负责宣传的人士,最终都没有得到“沃尔玛”对《办法》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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