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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多家商场超市又现“卡券大战”
来源:2007年02月02日 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07-2-11 点击数:


   春节将至,南昌市不少政府工作人员都像往年一样收到了价值不菲的购物卡和代币券。为方便一些单位和个人发福利、送年礼,南昌市各大商场超市春节前展开了一场空前的“卡券大战”。

卡券风行 商家乐不可支

    南昌市沃尔玛大型超市近日推出了一种购物卡,不记名、无密码,能反复充值,最高充值额达五万元。在沃尔玛解放西路店,大宗购物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办卡的人很多,购物卡便于携带,使用起来比现金券方便,可以随时充刷,没有找兑麻烦。此外,用购物卡送礼还非常体面,因而备受“青睐”。

    在南昌市另一家大型商场丽华购物广场团购部,记者翻开桌上一本发售代币券的记录本,随机记录了几行数据:1月10日下午,售券金额近三万元;1月12日下午,售券金额近7000元。团购部一位工作人员说:“这只是直接支付现金的记录,每天通过转账的方式来购券的比这还多得多哩!”

    1月13日下午,记者在南昌市太平洋购物广场三楼贵宾厅看到,前来这里购卡的人络绎不绝。太平洋购物广场除了平时发售代币券以外,节前还“适时”推出了600元、1000元、2000元三种面值的购物卡。售卡小姐告诉记者,由于太平洋购物广场出售的商品比较高档,许多政府部门指定要这里的购物卡,因此发售情况特别好。公司还给她所属的部门下达了发售指标,数额相当惊人。在暗访中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几乎所有的大型商场超市都竞相发售购物卡券,一些销售部门的发售任务竟高达数千万元。

    便民措施 “便”的“利”都是谁?

    近年来,随着各地纪检部门加大了节日反腐的力度,以送现金和高档礼品为主的传统送礼方式得到扼制,取而代之的是以送购物卡券等更为隐蔽的方式。

    为了促销,商家采取了很多“便民利民”措施。大多数商场都以“返点”的形式给经办人好处,一般“返点率”在千分之一至三,最高的可达到3.5%以上。此外,几乎所有的购卡购券行为都能开具“办公用品”发票。
    沃尔玛超市的工作人员说,公司电脑上不留顾客办卡记录,只在笔记本上做一份备案,发票可以开“食品”或“日用品”,绝对不用担心上面查。

    据了解,送卡送券数额少则近千元,多则数万元。其中有年终送平时有工作联系的业务单位的,有下级送上级的,大多以“过节费”、“辛苦费”、“误餐费”、“红包”等名目出现。

    一些房地厂开发和建筑领域的人告诉记者,逢年过节给政府一些业务部门送送购物卡,既体面又方便,一般都不会遭到拒绝,这在同行业中已成“时尚”。

法规模糊 “人情”“腐败”难辨

    其实,对商家发售代币券卡行为,国家早有法规明令禁止。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法律事务办公室钱正律师告诉记者,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和2000年2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但在执行过程中,除了政府部门逢年过节习惯性地发文禁止,实际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信息科负责人花象清对此解释为,作为一种促销手段,代币券卡只能在商场内部流通,并没有在外部市场替代人民币流通的职能。他无奈地说:“相关法规在‘市场’界定方面有其模糊性,这为部门执法造成了相当的难度。”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王小平认为,代币券卡实际上是过去“实物福利”的一种延伸,形成了很大的金融漏洞,对金融秩序和政治生活都会造成危害,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代币券卡造成的“隐性腐败”更不可小觑。南昌市纪检监察局局长陈辉林分析认为,一方面单位极易利用购买代币卡券,开具“办公用品”发票之便,进行“公款行贿”;另一方面,利用代币代券送礼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纪检部门难以区分“行贿”和“送礼”、人情和腐败的区别,增加了查处的难度,给各地纪检部门出了一道难题。

商家“贿托” 拷问行业良知

    商家“创新”服务真的是为了“便民利民”吗?正在太平洋购物广场购物的钟姓女士感叹道:“你看那些持卡持券购物的人,有几个是普通老百姓?”

    看来商家为了促销打着便“民”利“民”的幌子,方便的只是某些高端消费群体,说白了就是权力部门的工作人员。“卡券大战”的最终结果是购者得方便,收者得实惠,商家得利润,而这“三赢”的背后,却是商家良知缺失,社会风气败坏。

    王小平教授说,“卡券大战”是当前激烈商战下产生的“怪胎”。商家纷纷瞄准“送年礼”这一灰色领域大肆竞争,其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何在?一个负责任的商家尤其是大的商业企业应该在拉动消费、开拓市场过程中,作出正面的引导作用。而一些商家却打着便“民”利“民”的幌子,刺激助长“灰色”领域的不正当行为,助长腐败之风。这样看似创新了服务,实际上是变换花招,逃避监管,成了一种“贿托”,让灰色更“灰”。

    王小平教授建议,国家应加快商业立法步伐,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发售代币券卡行为进行明确定性,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整治力度,狠刹这股歪风。一些国家权力部门和工作人员也应该加强自律,不要掉进商家和送礼人共同挖掘的“陷阱”。

 

作者:陈春园  编辑:宋浩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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