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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酝酿本土零售企业预警机制
来源:2007年6月6日 超市周刊 发布时间:2007-6-7 点击数:


  近日,兴万家在深圳、长沙等地的所有分店均遭供货商上门“逼债”,被迫停业。目前,很多供货商正准备联合起来,以诈骗罪集体起诉兴万家公司。

  而此前在山西太原也发生了山姆士停业事件,虽经政府多方面协调和帮助,并在大部分供货商的积极支持下,山姆士太原四店已恢复营业。但一南一北发生的此类事件再次让业界感到本土企业面临的一些困境及零供关系的不和谐音。

兴万家是零供关系的冰山一角?

  据业内人士介绍,造成兴万家今天这种窘迫现状的原因,是因其拖欠了供货商很长一段时间货款,造成供货商不愿供货,导致货品短缺,顾客大量减少,使兴万家的经营陷入恶性循环。据部分供货商称,兴万家的经营作风对超市效益产生一定影响。并给兴万家今天的失败埋下了隐患。

  目前兴万家仍然店门紧锁,被兴万家拖欠货款的供货商忧心忡忡,许多商家生意受到影响。一位来自安徽的一家私企的供货商向媒体表示,由于生意刚刚起步就被拖欠了10多万元,目前他的公司已举步维艰。

  对于日前到店内哄抢货物的举动,一家食品厂商表示,兴万家在长沙的两家分店关门后,至今拖欠供货商的货款始终没有结清,因此深圳的供货商们也普遍忧心,他们也准备把自己的货品撤走,但在门口被拦住。尽管出现了部分供货商哄抢现象,由于警方的及时介入,兴万家各店货物未受较大损失。

  6月4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兴万家企划部经理郑建伟时,她说:“兴万家的门店没有停业,只是暂时没有正常营业,而且导致供应商抢货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兴万家拖欠供应商货款,而是因为股东方面的一些问题可能引起了供应商们的误解,以至使他们认为是兴万家整体出现了问题,才会出现忧虑甚至是抢货的行为。”但股东方面又出现了哪些问题呢?郑建伟说:“目前兴万家的一切事情都由一家香港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控股的全外资公司委托另外一个项目托管了,所以大陆方面没有决定权,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我们也是在等待答案中。”

  郑建伟还透露,为了澄清此事,近几天内兴万家总经理徐刚将召开记者会,公布此事的真正原因,让社会客观、公正地看待兴万家。

零供双方纷纷酝酿预警机制

  发生在深圳的兴万家事件和山西山姆士的抢货、讨债事件虽然是零供关系的冰山一角,但再一次为零供双方发出了警示,也同时让人感受到零供矛盾正在加剧的现状,为此,一些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类似现象发生,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纷纷酝酿预警机制的有关方案。

  据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副秘书长刘友贵讲,实际上部分民营超市都已经拖欠了供货商几个月的货款。这些企业已经成为供货商联合会关注的对象。对于此种隐患,供货商联合会正着手制定货款经营预警机制。据了解,这也是目前国内首个此类机制。刘友贵介绍,将根据零售商履行合同状况、是否按时按量支付,作为企业资金链是否紧张的主要指标来进行考察,并把问题企业向供货商及时公布。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花涛也表示,他们也已经受深圳市政府的委托,正在酝酿预警机制,目前已开始市场调研,预计两个月后即可出台。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淑华告诉记者,我国连锁商业发展已有15年历史,但国内目前没有出台连锁商业的行业法规,只有一些没有形成系统和体系的指导性意见。囊括零售业的市场准入机制、注册资金认证机制、财务状况监管机制等全国性法规建设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很有必要。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易中舸等专家也认为,整合建立起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会分层次、专业化的商业损害预警机制十分必要。规范零售业秩序是大势所趋  超市经营一旦出现变故,供货商、消费者、依附于超市的商户就会蒙受损失。

    近期在长春发生的超市停业事件和在深圳发生的兴万家事件,暴露出种种问题,如长期拖欠货款、欠款逃匿等。值得注意的事,在长春和深圳部分超市存在的问题不是个例,而是整个零售业的共性问题。一旦超市出现变故,大大小小的供应商们就会因超市的倒闭而损失惨重甚至关门破产,再无翻身之日。

  2006年11月,国家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与供货商的结款期限不超过60天。但是,很多零售企业并不按照送货日,而是按照企业自己规定的每月固定投单日(即供货商与零售商核账对单、开发票)计算结款起始时间,再加上零售企业的付款日也是另有规定时间。所以很多供货商从送货到拿到货款的周期长达四五个月。“一次又一次的欠款风波,已让深圳5%至8%的供货商退出本行业,如果深圳的零售商继续不按规定按时结款,深圳零售业还会出现更大的危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深圳的供货商都寄希望于政府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行政,对不按国家规定运作的零售商加以管理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体供货商的利益和商业繁荣。 

  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越来越多的零售企业在不见硝烟的战场上被淘汰出局,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加快零售市场的相关立法,规范零售市场运行,建立零售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零售市场监管体系和维权供应商权益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第三只手”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值得欣慰的是,长春和深圳已经开始着手做这方面的工作,长春的超市准入机制,深圳的货款经营预警机制,尽管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与缺陷,还需要通过实践不断补充、调整、修改、完善,但都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我们期待着更加完善的零售市场法规早日在我国出现,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作者:张友先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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