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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征物业税无明确时间表 尚需中央审批
来源:2009年08月09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9-8-10 点击数:



    近日,《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其中提及的“探索开征物业税”一时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更有财经媒体报称深圳将在明年下半年率先“试水”,开征物业税。业内人士纷纷猜测:深圳是否会成为内地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开征物业税的对象是“第一套房”还是“二套房”?征税范围是否对房屋面积有所规定?具体的税率是多少?

    不过,对于种种传闻,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给予否认,该负责人表示,开征物业税虽是改革方向,但具体的实施时间和实施细则还有待国家出台具体政策,因为《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仍在等待中央审批过程中。

    开征物业税    写进“深圳综改方案”

    在近日公布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中,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其中。该方案提出,将简化房地产税税制,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

    随后,有财经媒体报道称,深圳将成为内地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报道称,深圳开征物业税的准备工作将于今年内展开,而明年上半年开始,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由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改为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成为独立征收的税(费),并于下半年试运行。

    深圳市地税局: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

    对此,深圳市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出面进行了“澄清”。该负责人表示,该局从未对外发布消息称将于明年开征物业税,更不可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然而,该负责人肯定开征物业税是改革的方向,深圳地税局也会作出积极的安排。

    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的说法不准确,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然而,由于《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还在等待中央审批过程中,所以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业内人士:开征物业税对抑制房价效果有限

    记者了解到,深圳房地产界人士普遍承认,开征物业税将有利于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但开征物业税是否会对抑制深圳房价起到明显的效果呢?

    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律师张健表示,开征物业税,合并了一些现有的房产税种,且物业税可能是在持有环节按月征收,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业主的持有成本,有利于打击炒家。

    然而,张健律师同时表示,从有关实施方案中可以看到,深圳的方案中只提到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并未涉及土地出让金,因此它对调控房价,抑制投机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再者,物业税成本若不能有效平衡房价的上涨利润,仍不能抑制炒家的投资冲动。

    张健律师说,哪些物业需要开征物业税,是否对自住型置业者和投资型置业者一视同仁?如果是,那么明显与国家居民住宅的政策不协调;如果区别对待,那么如何订立高效识别标准和统计审查手段,这将是国土、税务部门面临的考验。

    而对于普通以购房自住者为目标的民众而言,如果物业税征收政策不能有效识别并加以扶持,反而会增加他们的置业成本,挫伤其购房积极性。

作者:阮晓光  编辑: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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