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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实行促销报告制度
来源:2007年11月14日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11-14 点击数:


  西安市日前召集各大商场、超市负责人举行紧急警示会,要求确保消费者购物安全,实行促销报告制度,重大节假日全场促销需提前7天报方案。

  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商贸、物价等部门以及西安市40多家超市、商场相关负责人,要求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期,各大商场、超市要实行大型促销活动报告制度,所有经营者在搞全场促销或降价打折幅度超过20%的促销活动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天,重大节假日应当提前7天将活动促销方案上报。

  此外,商家还要严格遵守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不搞价格同盟;不制造涨价谣言,不串通涨价、合谋涨价;不跟风涨价、搭车涨价;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不低于成本销售价;杜绝抬高等级、短缺数量、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变相提价行为。同时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反对牟取暴利,诚实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按正常的作价原则开展销售活动。

  西安市还要求大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凡是没有经过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促销活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作者:佚名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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