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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超市进场费纳入政府管理 不再让消费者利益受损
来源:2011年1月11日 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1-1-11 点击数:


 春节快到了,但对经营食品生意的小李来说,却是最头疼的时候,每到这个时候,他都要和超市签订进场费、节庆费等“合同费”,并且每年该费用都要上涨5%-10%。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快就会有所改变,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目前我省已决定将超市进场费等收费项目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并将制定相应标准。

  ■供货商

  进场费收得我4个月赔万元

  小李进超市做食品生意有两年时间了。“当时进超市时,就交了5000元进场费,也没有票。”8日上午,他说,仅供货的4个月里,超市向他收取了约20多项费用达4万多元。“当时合同上也只有‘合同费’,大多费用之前都没有说法。”他说,过节促销每个店就要收500元,除去工人费用等开支后,他还赔了上万元。“据说今年进场费等费用还要上调。”

  进场费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向供货商收取的一种费用,该费用为合同外收费,如条码费、调价费、堆头费、地贴、墙贴、灯箱、DM特别广告等费用。据不完全统计,一些超市对供货商收取进场费等在西安至少已有10年,各种费用至少有30余种。

  “合同外等后台费用约占整体收入的六七成。”西安市商联会供货商分会秘书长李明说,由于食品销量大,超市后台费来源主要是食品类供货商。“食品销售毛利空间低,仅为5%-6%,实际上多是挣配送费。”他说,稍有经营不好的就会亏本。

  据一些供货商反映,按照一家大型超市容纳2000多家供货商、每家缴纳一万元计算,超市新开店就会收取2000万元费用,这笔费用完全够超市支付房租。“‘通道利润’让超市快速实现连锁扩张。”一位王姓供货商说。“同时,衍生了腐败现象。”供货商高峰(化名)说。

  ■消协人士

  “如果过分挤压供货商,厂商只能从原料、重量上做手脚”

  “如果过分挤压供货商,厂商只能从原料、重量上做手脚。”西安市消协等相关人士担心,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商超暗斗中,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消费者。

  2006年10月,商务部等五部委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在当年11月中旬实施。该办法虽未直言“进场费”,但有“零售商未提供促销服务,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任何促销服务费”的字句,被业内认为是“对进场费等费用的封杀”。“该办法也成了供货商维权的法宝。”李明说,在此之前的4月份,西安市工商局等正式推行西安市商业超市进货交易类合同文本,文本上也没有涉及进场费等。

  为了规避“进场费”这个词,各大超市也采取应对策略。“到目前,进场费已摇身变成了‘赞助费’‘战略合作费’等时髦名词。”他说,致使“规范合同也没有有效地推行下去”,与两年前相比,去年一年,供货商对超市乱收费等行为投诉,已下降了近一半。“投诉了也解决不了问题,也就不投诉了。”在西安多家超市供应食品的供货商吴先生说。

  对此,省物价局局长张文波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省价格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省政府已同意将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由县级物价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陕西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开展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调研工作的通知》后,各市物价局已开展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的调研工作。

  根据调研情况显示,目前西安超市收取进场费的基本情况是,收取费用约有柜台租赁费、堆头费、节庆促销费(广告、宣传材料)、联营扣点费等多项费用,其中柜台租赁费每月每平方米20元到80元,而其余费用都是双方协商来确定的。

  ■超市负责人

  “制止不了还不如明确规范,不再让消费者利益受损”

  “在国外是不允许收取的。”对此,李明表示,家乐福相继败走日本、韩国等,主要是与“在这些国家不能像中国市场一样收取‘进场费’,这一大利润来源被切断”有关。

  他说,同样在美国,1936年前后也发生过连锁超市乱收费现象,为此,美国出台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即《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法案明确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等不合理费用。“中国只是引进连锁超市这种业态,没有引进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导致市场机制内部失衡。”李明说。

  对此次物价部门拟规范进场费,“作为卖场提供的是强有力的销售平台,收取一些费用是合理的,应该规范。”西安一家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制止不了,还不如明确规范,让其公开化,制定相关标准,这样也会有一个限制,不再让消费者利益受损。”李明建议说,同时,今后费用是否上调,也可像水电煤那样,希望政府也可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来决定。“应呼吁国家立法规范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作者:陈静涛 张…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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