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斤重巨鲨将在本月9日10时开炖!本月10日11时销售,现在预售。每500克80元。”
这个广告连同3米长的鲨鱼尸体犹如一枚重磅炸弹,从昨天下午4时开始,在沈阳市大东副食超市内轰炸着人们的视听和触觉。好奇,叹息,不屑。不管人们有怎样的反应,鲨鱼都逃不过被炖的命运。
鲨鱼尸体在超市内展出
昨日下午4时30分,大东副食超市水族馆前围了很多顾客,他们的动作一致:探头看看,用手摸摸。他们触摸的是一条大鲨鱼尸体,灰黑色的鲨鱼侧躺在一个长约3米,宽不到半米的不锈钢槽里,不锈钢槽距地面不到一米。
巨鲨今日现场开炖
摸过鲨鱼之后,顾客们抬头都注意到一个红底白字醒目的广告牌,上面写着:“300斤重巨鲨将在本月9日10时开炖!由中国著名烹饪大师,宫廷菜大师××主理。本月10日11时销售,现在预售。每500克80元。”
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鲨鱼尸体是下午4时刚放到商场展出的。“明天会在现场炖鲨鱼,就在这个不锈钢槽里,把鲨鱼卖了也是为了顾客。”
记者看到,不锈钢槽下面有两个铁槽,上面六个电炉子,刘姓工作人员说这六个电炉子就是炖鲨鱼的热源。“明天开炖,后天当场卖!”有很多顾客都在猜想就要被炖的鲨鱼是不是前些日子被烫死的鲨鱼,就此记者采访了几位工作人员,他们有的说是。随后记者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了总经理办公室,但总经理不在。
现场大部分市民表示不会买
“啊?炖鲨鱼呀?谁敢吃呀!”这则广告引起的反响不次于鲨鱼尸体的出现。
“我是不买,谁知道卖给我的是哪个部位的肉呀!”一位女士摆着手说自己绝对不会买鲨鱼肉吃。“80块钱一斤,太贵了。”一位先生觉得吃这么贵的鲨鱼肉不划算。
“不买,不买。这就是前些日子被烫死的那条鲨鱼吧?多可怜呀。”一位老大娘说自己看过鲨鱼活着时候的样子,不忍心买。
记者采访了40余位顾客,绝大部分顾客都表示不会购买,只有一位顾客说会考虑购买。
鲨鱼被炖了卖,是否合法?记者采访了辽宁大学生物系教授刘明玉,他表示,鲨鱼不是国家保护动物,这样做不违法,但太可惜。“鲨鱼可以把皮剥下来做标本,然后再把肉吃了。”
今天大东副食将现场炖鲨鱼,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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