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建设项目“一口式”收费放大监管效应
来源:2006.04.11 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6-4-15
东北网4月11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建委获悉,自今年初开始,哈市建设项目实行“一口式”收费以来,避免了多收、少收、滥收等问题的发生,有效防止了资金流失。 哈市城市建设收费项目原有23项,由于收费项目未实现“一口式”收费,造成多头审批,多头减、免、缓,既延长了审批时间,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建资金的流失;收费部门地点分散,管理形式不一,不利于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也不利于市政府及时掌控全市收费的总体状况,影响市领导对城市建设发展的决策。为此,从2006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建设项目收费将大部分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口式”收费。 为防止多收、少收、滥收问题的发生,“一口式”收费把分散在各部门、各服务窗口、各相关金融单位的建设项目收费,统一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专设收费窗口,实行统一办理,集中收取,规范服务。市政府规定,全市审批建设项目所收取的费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并通过网络系统对外公示,不能任意多收、少收或者滥收,从而以“公开”形式规范了收费行为。 实行“一口式”收费后,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哈尔滨市不再办理减、免、缓项目,保证城建资金足额收缴。需政府支持的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按规定办理。这样把建设项目减、免、缓收费管理纳入财政收入支出管理,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避免资金流失。 为了确保这次“一口式”收费进行,哈市还制定了“三不变”原则,即:“收费主体不变,权益不变,标准不变”。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应由哪个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还由哪个机关收取,具体使用支配渠道,按原规定执行;具体收费多少,按照物价部门依法核定的标准,只是在收费方式上增加一个“漏斗”,放在一个“池子里”集中收取和监管。 | |
作者:董云平 编辑:Ro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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