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6月7日,英国政府代表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宣布香港成为自由贸易港。172年来,香港自由贸易港的内涵和功能逐步扩展,成为全世界最自由、最开放也最多功能的自由港。
香港全境土地面积约1104平方公里,由香港岛、九龙半岛以及新界地区(包括262个离岛)三部分组成,而位于香港岛和九龙半岛之间的维多利亚港,是举世闻名的深水海港。
自开埠以来,对外贸易始终是香港经济之本。可以说,香港的历史就是一部对外贸易发展史。
据《台湾、香港、澳门经济史略》一书介绍,香港对外贸易发展经历了单一的转口贸易(1841~1951年)、以港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1952~1987年)和复合转口贸易(1988~至今)三个历史阶段。
而目前,客观形势要求香港进行再一次经济转型,香港贸易发展局研究总监关家明认为,如今香港已经进入了离岸贸易的新阶段。
香港投资推广署助理署长邓仲敏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香港作为全球贸易、金融和航运中心,有着多方面优势。一是香港是全球公认最自由的贸易区,资金流通顺畅,营运效率高;二是香港市场营销网络覆盖全球,是亚洲地区的物流中心;三是香港资讯发达,信息传递快速,是国际贸易的理想平台;四是香港有健全法制、稳健金融体系、严密监管机制,可保障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五是香港税率低、税制简单,经商和投资回报极具吸引力。
实际上,香港自由港的内涵,包括自由贸易、金融市场开放、资金自由进出以及自由开办企业、自由市场调节四个方面。而支撑自由港公平竞争经济环境的,是香港健全完善、历经上百年发展演变、源自普通法的法律体系。
贸易自由
香港的对外贸易在二战中一度完全停滞,但战后数年间香港很快恢复了原来的转口港地位,并抓住内地大批资金、技术和人口流入香港的机遇,经济迅速起飞。
战后的香港对进出口贸易基本上没有管制,对进出口的一般商品不设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同时对本地厂商出口商品也不提供任何优惠和特权。
在香港输入和输出任何商品,只用缴纳数额很小的从价税,作为支付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进出口文件的行政费用。同时,进出口贸易手续十分简单,一般只要在货物进出口14天内报关,无须事先批准且报关所需文件很少。
由于贸易完全自由,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发言人(Victor Ma)向本报记者表示,迄今为止,香港只签订了四份自由贸易协定,且主要是为了帮助已在香港占比超过90%的服务贸易进入对方市场。
这四份自由贸易协定分别是2003年和内地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2010年和新西兰、2011年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以及2012年和智利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
金融市场开放资金自由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能吸引大量外国投资,并通过其强大的融资市场,为贸易和其他行业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香港金融机构开办和经营自由,本地银行和外资银行享受完全平等的待遇。但这种情况也只是在上世纪70年代后才实现,此前香港特区政府的金融政策也较为保守,一度出现过两个外汇市场并存的情况。
香港先后在1973和1974年取消了对外汇和黄金的管制,允许外汇自由汇兑,完全放开了外汇及黄金市场,使香港一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1978年香港取消已实行多年的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并逐步采取更加自由的金融政策,形成了以外资银行为主体、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体系,自此便有了“香港的银行多过米铺”的佳话。
而在汇率制度上,70年代初实行港元同英镑和美元挂钩浮动,1972年实行自由浮动,1983年则实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至今。但无论实行何种汇率制度,本地资金和外国资金均可以自由进出和流动。
企业经营自由
香港实行企业自由经营制度,奉行“自由竞争适者生存”的原则。
香港对外来投资没有限制,即便公用事业也大量由私人公司自由经营,只有少量公用企事业公司受政府指导和监督。香港环境局副局长陆恭蕙曾告诉本报,香港的电力、煤气和燃油等公用事业公司在几十年前已经私有化,涉及到能源政策如电力方面,政府还需要和私人公司进行协商合作。
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处长钟丽玲向本报记者表示,香港的公司注册制度可追溯至1865年订立首条《公司条例》时,香港最快1个小时便可成立一家公司,该处每日批准成立的公司多达700~800家。而不论本地还是外国公司,均一视同仁按照《1984年公司(修订)条例》注册登记。
邓仲敏也向本报记者强调,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是便利营商、一视同仁,“我们不会对某一个企业、某一个行业有特别的支援,不会有税务优惠或者特别便宜地批准用地。”邓仲敏说。
自由市场调节
在香港,所有的商品价格、劳动力供应、资源分配都依赖于市场的价格调节机制,完全受供求规律制约,政府一般不对市场的价格进行干预。
香港自由市场经济中的自动调节机能,令各个企业和公司、各种商品可展开充分的自由竞争,同时企业倒闭和破产也成为其中的必要机制。
这种自由调节自由竞争的机制促使香港经济能够高度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对市场保持灵敏的反应,及时自动调整自己的产销策略及发展方向,以求得出口导向经济的发展。
香港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全面、结构完善。香港自由贸易港的范围覆盖了整个香港地区,不仅商品可以免税自由进出、市内可以自由居住,资本的流动也完全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而这种综合的总体功能令目前世界各地传统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和某些以发展旅游业或以发展离岸金融业为主的特殊自由港等自由经济区仍无法与之相比。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自由贸易港是在健全法律体系的支持下发展,无论是银行、资产管理、船运、商业还是贸易等相关领域,均有法律条文与之对应,基本上做到每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都有相应的法规加以约束,从而创造维持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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