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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治理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进场费
来源:2011年05月30日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5-31 点击数: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30日宣布,北京市已出台6项措施重点解决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费及收费不规范行为,遏制市场流通环节费用过快上涨和不合理上涨,努力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稳定农副产品价格。

  北京市发改委提出了规范全市农贸市场(包括社区菜市场、菜店等)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6项措施:一是规范农贸市场摊位收费项目,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向经营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是严格实行市场收费明码标价,未经公示的项目、标准,农贸市场及超市的经营户有权拒绝缴纳。三是合理控制市场收费的调整频率及幅度,原则上收费调整幅度应不超过成本费用变动幅度,一般情况下收费标准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一次。四是强化摊位租赁合同管理,市场开办者应与场内经营户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五是引导企业规范和降低收费水平,农贸市场开办者及超市经营者应主动规范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节。六是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要求各区县加强对农贸市场及超市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及超市违规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

  今年1-4月,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涨4.8%、5.3%、5.5%和5.8%,累计上涨5.3%,比全国高0.2个百分点。北京市25种蔬菜1-4月平均零售价格每500克2.73元,同比基本持平。北京市日前已采取措施进一步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和稳定价格。

作者:黄海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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