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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个体工商户可一人多照和一照多点
来源:2007年07月03日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7-4 点击数:


  为加快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近日出台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新政策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一人多照”和“一照多点”。

  除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居委会、村委会投资设立公司。中央企业在渝分支机构经企业法人授权,可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支持投资者以股权、净资产、商标等形式出资设立公司。申请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以用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合法使用权的手续代替。除涉及前置许可外,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所隶属企业法人的,可先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再完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据介绍,这次出台的意见认可地方政府组建此类公司货币出资可以低于30%,而且可以“零首付”注册,核发营业期限为半年的营业执照,在半年内实收资本缴付到位20%的,登记机关予以变更登记,延长其营业期限。对改制为国有独资或纯国有性质的一人公司的,提交国资机构的净资产确认文件即可,无需进行资产评估,可为全市企业节约支出超过6000万元。意见还规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公司、年检免审企业、上年度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公司等三类企业,在年检时可以不提交审计报告。目前重庆市此类公司约4.5万户,预计每年可以节省审计费用2亿元左右。

作者:郭立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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