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注册
频道首页 | 省区市场 | 城市市场 | 区域市场 | 网点规划 | 景气指数 | 知名市场 | 世界商业 | 主题商城 | 商业街 | 商业特色 | 广交会 | 供销社
您当前位置:首页> 区域流通 > 东莞正文
东莞:叫停所有商业展览
警方称出于奥运前治安管理需要,希望商业机构尽早获悉这一消息
来源:2008年04月22日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4-23 点击数:


  近日,东莞不少会展界人士向本报反映,展会被公安机关口头知会取消。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奥运结束之前,东莞所有商业展览都被公安部门叫停。东莞市公安局表示,为确保在奥运会结束前的社会治安,故将暂停审批大型商业活动。

  据悉,目前在东莞市国际会展中心和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的多个展会都遭遇了同样的情况。甚至团市委原定5月初在黄旗山举办的团委活动,也被公安部门叫停。

  记者从东莞市会展业协会、相关展馆和展览公司等多种渠道证实,他们最近都被当地公安部门叫去,口头知会停止举办一切商业展览。部分人士告诉记者,由政府主办的展览可以继续举行,但这种展览在东莞展览活动中占的比例不大。

  公安部门表示,奥运会是全民族最重要的大事,东莞公安部门应确保在奥运会结束前的社会治安,故将暂停审批大型商业活动。东莞市公安局希望商业机构尽早获悉这一消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据介绍,商业机构、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上月28日,东莞市公安局将通知下发到各公安分局:一是禁止审批商业性质大型活动;其次是针对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严格审批;其三是针对不需要经公安部门审批的300人以下的小型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其四是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公安部门发现一宗取缔严查一宗。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科表示,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陈甬沪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互联网+:佛山打造中国会展新 探秘武汉地铁商铺 为何频唱“
    热门资讯
    杭州:迎来综合体开业潮 多区 重庆:将建物流供应链金融中
    热门标签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shichang2004@126.com  
    粤ICP备16095034号   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版权所有 ©2004-2016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