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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祖庙商会 “变形记”
来源:2012年6月5日 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2-6-5 点击数:


    新“祖庙商会”在建设“大祖庙商圈”中扮演重要角色。                                              南方日报记者 卢奕诚 摄

    佛山走上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祖庙商圈的发展备受关注。

  《黑衣人3》热映之时,祖庙附近也多了一群“黑衣人”,不过他们管的不是外星人的事,而是祖庙路、建新路、人民路等祖庙商圈里的乱搭建、乱摆卖、乱穿马路、乱丢吐等乱象。他们不是城管执法人员,而是清一色的由祖庙商会组建的商圈秩序维护队。

    祖庙商会又回来了?有人不免好奇。其实祖庙商会从未离开,只是当初那个在商会萌芽年代顺时而生的“祖庙路商会”,已经从大家聚在一起“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的商会“稚子”,破蛹长成为全方位服务祖庙商圈的不可或缺的商会组织。其中经历的形变,唯有商圈可以印证。套用一句流行语: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同样,有祖庙商圈就有祖庙商会,商圈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商会。

    2005年 “祖庙路商会”

    由抱团作战转为商家“茶话会”

    2005年的“五一”黄金周,令祖庙路的商家和消费者难忘。彼时祖庙路各商家第一次以整体统一的新形象出现在消费者面前,在MALL文化还没有像今天这样流行的时候,汇聚文化、商业、旅游、休闲的祖庙路,一下子就刷新了消费者的印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那年的“五一”,商家赚得盆满钵满,初尝到一个全新时代的甜美春风,那就是“竞合”。

    于是,兴华商场、百花广场、凌宇策划、伊丽莎白美容美体中心、佛山宾馆、玫瑰商场、佛山民间艺术研究社、华辉大厦、优越百货、佛山中旅、莱茵阁等商家大佬们商量,是不是要成立个组织,把整合推广的思路继续下去?2005年6月21日,佛山市民政局正式批准“祖庙路商会”成立。

    “我们当时的想法是,组织机构的实际操作由经贸部门牵头,祖庙路商会囊括祖庙路的各商家,成立后会员商家100家,一年内争取达到300家。”现任祖庙商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整合资源、抱团作战的计划,在“祖庙路商会”的章程得以体现: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界人士的联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

    不过,就像所有新事物萌生初期一样,“祖庙路商会”也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协调管理,路往哪走都尚在探索阶段,路怎么走还无从谈起。“祖庙路商会”一位成员回忆:“当时不少商会成员都觉得,商会提供的服务项目大多无关痛痒,大多自己都能做,除了在停车、促销优惠等项目上适当实现资源互惠外,更多时候不过是偶尔组织大家饮茶、吃饭、沟通交流近况而已。”

    与同一时期发起的许多行业商会一样,“祖庙路商会”的实质性功能,转变为“茶话会”。不过,仍不能否定其在增进祖庙路商家的沟通合作方面起到过重要的促进作用。

    2008年 “祖庙商会” 

    去掉一个“路”字,扩容一个商圈

    这是一个时代的产物。

    2006年,禅城区进行区划调整,由原来的“一镇八街”调整合并为“一镇三街”,原环市、普君、升平街道全部并入祖庙街道。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普君、升平都是禅城乃至佛山曾经繁荣一时的商圈,环市则是童服产业聚集地,这三个街道并入祖庙,打造大祖庙商圈的格局基本成型。而当时对祖庙商圈的定位也颇具前瞻性:商圈以祖庙路、福贤路、升平路、锦华路、松风路为主体,结合历史文化、民俗工艺、酒店服务、休闲娱乐,目标是打造泛珠三角地区的商业名街。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前后,“祖庙路商会”与“环市商会”悄然合并为“祖庙商会”。

    这个合并,在形式上十分低调,几乎没有媒体报道,以至于有媒体看到“祖庙商会”时,以为其与“祖庙路商会”是完全不同的组织,还发出“一条路上两个商会如何分工”的疑问,殊不知“祖庙商会”就是对原“祖庙路商会”的扩容。

    去掉一个“路”字,对“祖庙商会”的职能或许并没有本质性的改变,但是却奠定了大祖庙商圈商会的格局,“祖庙商会”的视野走出祖庙路,开始在更广阔的商界版图上谋求更大范围的整合与宣传推广。

    与此同时,佛山走上经济发展的快车道,一系列路网建设,催生季华路商圈、桂城商圈等周边商圈的迅速崛起。与祖庙商圈的承袭传统不同,新生商圈往往起点更高,汇聚大型超市、高端品牌,吸引从主妇到精英的多层次消费者。“祖庙商会”受职权范围所限,继续“喝茶”,心中感慨。会员的心也在摇摆:“祖庙会不会变成另一个升平?”商会的功能就在对前程的纠结中缓缓释放,没有大动作。

    2012年 新“祖庙商会” 探索政府职能下放的先行者

    “黑衣人”的出现,让“祖庙商会”这个名称重新回到人们的视线。然而,此“祖庙商会”已非彼“祖庙商会”,一样的名称,却有了截然不同的内核。

    今年年初,“祖庙商会”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职能:社会管理。为了实现对祖庙商圈环境管理的常态化,禅城区环境与城市管理局和区经济促进局将城市管理的权力部分下放给祖庙商会,让他们按照企业化运作管理,实行商家抱团自治,为全体商家和市民服务。

    与饮茶食饭的旧商会相比,新“祖庙商会”投入工作极快,今年4月底,由新“祖庙商会”自发组织的商圈秩序维护队正式上路,负责商圈日常的市容、治安、交通、工商、环卫、绿化等全方位的巡查教育和劝导管理事务,实现商会自治。

    新“祖庙商会”各个成员的身份,“不仅是各自业界的行家里手,更是商圈全行业的服务者,他们更多地会从商圈环境和形象的净化提升去出发和考量。”商会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掌控利用门前的通路(不包括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城市道路)、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推介等活动,以及营业性演出或营业性涉外演出,增加演出地等事宜的审批权限,商会成员可以有效杜绝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现在,禅城重提“大祖庙商圈”概念,定位瞄准佛山最大、珠三角有影响力的商圈。新“祖庙商会”在建设“大祖庙商圈”中扮演重要角色,包括商家整体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经营设施的升级改造、岭南天地等重要商业节点的建设进度的推动、岭南特色建筑风格的统一等等。商会被寄予厚望,俨然成为“大祖庙商圈”推进建设的神经中枢。

    商会有望行使户外活动审批权

    ■动向

    “今后商家或企业有望只需要来到祖庙街道办事处的8楼,或到城门头东建大厦的祖庙商会办公点,就能得到户外活动审批的服务。”

    相关负责人透露,“祖庙商会”正向区政府申请下放祖庙商圈的户外活动审批权相关管理权限,“以后200人以下和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活动,都由商会直接行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城局的相关权限,并向区环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备案即可。即使是1000以上的大型群众性运动也无需再经多道关卡,而是由‘祖庙商会’代报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审批,并向相关部门备案即可。”

    据了解,祖庙商圈经常有户外活动,商家此前常常要跑几个相关部门,经历“重重关卡”,这样层层审批往往要花上1个月的时间,许多商家都反映这样的速度和效率实在“耗不起”。

    “以后,商家只要出好方案,交给商会后两三天就能把审批搞掂。”“祖庙商会”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商会正征求各商家意见,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后,形成向政府请示职能下放的报告,并争取“十一”前真正实现审批权力的下放。

    ■链接

    商会、商圈“双生记”

    诞生:2005年,在“五一”以整体统一的形象亮相告捷后,祖庙路各商家初尝“竞合”甜头,萌生组团之念。当年10月,禅城区“祖庙路商会”正式成立,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商家代表签署“祖庙商圈商家诚信经营公约”,仪式会后还举行了“祖庙商圈发展战略沙龙”。作为佛山首个地域性商会组织,“祖庙路商会”被寄予厚望。

    合并:伴随禅城区的区划调整,环市、普君、升平三个街道并入祖庙,祖庙商圈的范围也扩大至以祖庙路、福贤路、升平路、锦华路、松风路为主体。2008年前后,“祖庙路商会”与环市商会合并,去掉“路”字,称为“祖庙商会”,形成涵盖大祖庙商圈的商会格局。

    变形:2011年底,岭南天地首期历史文化街区、广州友谊佛山店、马哥孛罗酒店等相继亮相。随着商业形态的完善与提升、交通的改善与环境优化,祖庙商圈焕发生机。2012年初,伴随“大祖庙商圈”的全面升级启动,新“祖庙商会”被赋予前所未有的社会管理职能。接下来,“祖庙商会”有望获得包括户外活动在内的更多审批权限。

    ▶记者手记

    让商会与商圈

    共生共合

    最近,祖庙商会社会组织一词频繁进入公众视野。先是由其出资自发组织的商圈秩序维护队,以一袭黑衣的凛然之态在祖庙商圈鲜活亮相,对乱摆卖、乱搭建、乱粘贴等久受诟病的“八乱”现象“开劝”,开禅城商界社会管理创新之先河,这次又有望率先承接政府对商圈户外活动审批所下放的权力,在净化提升祖庙商圈的过程中再度挥斥方遒。

    事实上,回顾祖庙商会和祖庙商圈各自的历程,我们就可以发现,商会自“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被寄予了整合祖庙商家资源、结成利益共同体、抱团应对商圈渐现颓态的重要命题。然而,在那些政府把控大量权力,社会组织不被重视的年代里,商会尽管曾经做出各种重振雄风的尝试,但终归在有心无力的饮茶、吃饭中感叹。

    可喜的是,在社会管理创新、行政制度改革和政府放权等一系列革命性的转变大背景下,商会也顺势变形再生,伴随着祖庙商圈商业版图的扩张而进化为涵盖更广的民间商业社会组织,更重要的是商会终于能逐渐承担起对商圈提振应负的责任。而这些其实都是它作为行业社会组织本身能做,甚至能在专业角度上做得比政府更好的方面。从原来的商家“各扫门前雪”到“抱团治八乱”,再到有望实现对户外活动审批权承接,其实就是商会与商圈从“貌合神离”到唇齿相依、相互推进的过程。

    目前商会所掌握的还仅仅是自治和户外活动审批权下放的待遇,是仅仅满足于此,还是继续放手让其承接政府无力办好的专业职能,如何让商会与商圈共生共合,是一个政府、社会都需要考虑的命题。

 

作者:李晓玲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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