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审批,清远市共有220家农家店、一家配送中心等为广东省首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其中,镇级农家店37家,村级183家。这些农家店每家将获得省财政4000元的无偿资金补贴;而配送中心也获得8万元的无偿资金补贴。
去年,国家商务部、省经贸委提出在全国、省开展“万村千乡”工程试点工作,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为此,清远市各级经贸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根据“万村千乡”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积极开展试点的申报和创建工作。据统计,去年以来,清远市各级政府、试点企业投入约1300万元创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工作。如清新县政府为解决用地问题,将该县太和镇回兰飞水开发区三鸟批发市场约9700平方米土地划给清新县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仓储,已建成仓库面积3500平方米。目前,该县获得批准的农家店35家。其中,镇级5家,村级30家。据了解,创建农家店的经营者,其销售额比创建前普遍增加30%至50%.据市经贸局有关人员介绍,县级配送中心主要功能是覆盖该县范围内农家店的产品配送,同时对店铺进行业务指导;乡镇级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农家店设立在乡镇所在地,营业面积分别达到60和300平方米以上,其职能是以本乡镇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以批发零售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村级农家店是以连锁为纽带,向乡村居民销售日常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和简易生产资料为主,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业店铺。上述农家店均要满足:“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等四个要求,一方面让城市的品牌骨干流通企业的网络触角向农村市场延伸,另一方面将农村的农家店纳入现代流通体系。
目前,清远市已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发展目标:力争在5年内,在全市建立农家店811家,即每年创建160家,其中,村级730家;乡(镇)级81家,以此幅射面涵盖全市1461个行政村;与此同时,创建若干家配送中心。并加强配送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网络现代化、信息化。在此基础上,扩充到清远市周边地区。
7日,省经贸局召开会议,今年广东省第二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为今年9月20日止。为此,市经贸局鼓励广大企业和农家店,通过自愿连锁、加盟等形式申报,只有符合上述“四个统一”的主要要求,并经政府验收合格,不仅都将纳入“万村千乡”的流通网络,还得到政府相关的扶持。有关详情可到各地经贸部门申请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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